当前位置 : 首页
> 专题专栏 > 惠企政策专区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将符合条件的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个行业企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

政策层级: 省级及以上政策

所属分类: 减税降费

牵头单位: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政策出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

执行期限:202271日起

申报条件:符合条件的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纳税人

申报材料:纳税人应在规定的留抵退税申请期间,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退(抵)税申请表》

办理流程:电子税务局自行申报或前台办理。

咨询服务:纳税服务热线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