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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开抢!威海第四轮新春惠民消费券来了

文章来源:威海新闻网
时间: 2025-03-05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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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最后一轮新春惠民消费券,千万别错过!环翠区、文登区、荣成市、经区等3月5日上午发放第四轮新春惠民消费券。快定好闹钟,准备抢券!

  环翠区

  活动时间:3月5日上午10点30分发放第四轮新春惠民消费券。

  文登区

  消费券发放时间:3月5日上午10点28分进行第四轮新春惠民消费券发放。

  经区

  活动时间:3月5日上午10点30分发放第四轮新春惠民消费券。

  荣成市

  活动时间

  3月5日上午10点30分发放第四轮新春惠民消费券。

  消费券设置及领取规则

  1.消费券金额分20元(支付满100元可用)、40元(支付满200元可用)、100元(支付满500元可用)三种面值。
  2.用户需下载云闪付App,实名注册并绑定卡号62开头银联实体卡。参加活动时,需将手机定位打开,并允许云闪付App访问手机定位,App需更新到最新版本。用户登录“云闪付App”首页—“本地精彩”—“新春消费券”,点击活动页面领取消费券,每期先领先得,领完为止。同一用户本次活动期间单一面额票券仅限领取、核销一张。有效期内未核销,消费券自动收回,不予补发。
  3.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用户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App账号、银行卡等亲自参加。

  消费券使用规则

  1.成功领取消费券的用户,在参与活动商户核销券时,需将手机定位打开,并允许云闪付App访问手机定位;云闪付App需升级为最新版本。消费者到参与活动商户消费时,应告知收银员使用“惠民消费券”,用户到店后使用云闪付App二维码支付,单笔交易满足优惠条件即可核销消费券,单件商品不允许拆单支付。参与以旧换新补贴的商品不在本次消费券使用范围。在消费券有效期内,单笔支付满足优惠门槛可核销1张消费券,多张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
  2.消费券在使用时,可以与商家优惠以及平台补贴叠加使用,核销优先级:商家折扣(或优惠券)>惠民消费券。
  3.每轮消费券设置有效期,逾期自动过期,过期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券过期不补发。
  4.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不可用于购买储值卡。
  5.使用本次活动发放的券消费,在有效期内使用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

 

  (Hi威海客户端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