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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10J-DSJ/2025-01570 发布单位: 威海市医疗保障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5-03-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关于贯彻鲁医保发〔2024〕58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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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医保局下发了《关于贯彻鲁医保发〔2024〕58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的通知》,现将文件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4年9月5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的通知》(医保发〔2024〕21号),2024年12月31日,省医保局联合省财政厅围绕贯彻落实国家文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的通知》(鲁医保发〔2024〕58号),对加强全省异地就医工作提出新的规定,我市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对异地就医相关管理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

二、决策依据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的通知》(医保发〔2024〕2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的通知》(鲁医保发〔2024〕5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三、出台目的

一是规范就医备案管理,加强异地就医结算管理服务。二是完善数据分析和监管,保障医保基金支出安全。

四、主要内容

此次政策调整最大变化就是对“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承诺制备案调整为审核制备案,参保人员在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时,需按照国家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要求提交相应材料,参保地经办机构2个工作日内审核办结生效。

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就医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持续加强异地就医数据的监测工作,通过对异地就医结算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分析,根据不同病种患者就医流向等信息,为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学科建设等提供数据指导。完善费用审核和协查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结算数据中的异常情况,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确保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医保基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此外,还强调了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向参保人员普及异地就医政策,提高其知晓率和满意度,确保政策调整能够平稳过渡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鲁医保”小程序、“威海医保”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渠道上传材料办理备案,或通过医保服务窗口、医保服务电话线下咨询办理。省内异地临时外出就医无需办理备案。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应提交的材料包括:就医地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凭证、异地工作劳动合同等4类材料之一。

以“威海医保”小程序为例,参保人员可通过微信搜索“威海医保”小程序,点击“我的”输入姓名、身份证号作人脸识别登录。点击“我要办事”——“就医备案”——“异地就医备案”,点击“在线办理”。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跨省备案或省内备案,点击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后点击“下一步”。仔细阅读“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相关政策后选中“我已阅读知晓”,点击下一步。

填写信息,“起始时间”为就医备案有效开始时间(最多可往前提前5天),“终止时间”可填写6个月后任意一天,不填则就医备案长期有效,“就医地”应填写长期居住城市(地级市),例如烟台市牟平区则备案至烟台市,“联系人及电话”如实填写。上传居住证、居民户口簿、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凭证、异地工作劳动合同等材料后点击提交,经办机构将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参保人员也可以通过点击“我的”——“我的申办”——“审核中”,查看“审核结果”。

六、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李丽丽 586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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