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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10J-DSJ/2025-01570 发布单位: 威海市医疗保障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5-03-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关于贯彻鲁医保发〔2024〕58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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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异地就医人员分类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一般指异地居住、生活、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员。 

2.“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指转诊急诊、自行外出就医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二、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异地长期居住备案:需要提交就医地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凭证或异地工作劳动合同之一即可,并承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2.临时外出就医备案:不需要提供转诊转院证明或在外就医急诊证明等证明材料。

三、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备案后在长期居住地就医,一次备案长期有效,享受与参保地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在备案的长期居住地以外(含参保地)就医,按临时外出就医政策执行。

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允许补办,备案起始日期自补办备案之日最多可往前提前5日;未在备案地发生医疗费用,可随时变更或取消;在备案地发生医疗费用,备案满6个月的,可以取消或变更,备案不满6个月的,不允许取消或变更。

2.“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个人首先负担比例为10%,剩余部分根据就诊医疗机构级别,按我市医保待遇政策结算。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不设置有效期,备案起始日期不受限,备案后可在就医地就医并享受直接结算服务,且不影响参保地就医及医保待遇。

四、异地就医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通过威海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威海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s://ylbzj.weihai.gov.cn/)、“鲁医保”小程序、“威海医保”微信小程序、爱山东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仅支持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参保地经办机构2个工作日审核办结,临时异地就医备案即时办结(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渠道办理的系统每日自动审核)。 

2.现场办理:参保地医保服务大厅业务窗口。 

3.电话办理:跨省异地临时就医备案可电话办理。

4.免申即享:省内异地临时外出就医无需备案。

以上政策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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