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法规文件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29F/2025-01112 发布单位: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5-03-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文字解读丨《威海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 16:19
点击次数:

一、起草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将“住有所居”列为重要民生目标,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 号)提出住房问题既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的发展问题。推进保障性住房筹集建设,是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和民生改善,推动建立房地产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的重要举措。根据住建部有关通知要求,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8个部门和单位共同制定本办法。

二、决策依据

依据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有关工作的通知》(建保〔2024〕4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住房保障轮候库的通知》(建保〔2024〕89号)等有关政策性文件。

三、出台目的

通过制定本办法,有利于加快构建我市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动和规范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和管理行为,为保障好、满足好住房困难工薪群体和城市需要人才的住房需求提供政策依据。

四、主要内容

本办法主要涉及基本原则、面向人群、轮候库建设、房源供应、封闭管理及退出机制等主要内容。其中:

(一)基本原则。该部分主要介绍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基本概念和特点,说明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政策是由政府主导的政策性住房,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以需定建,稳妥推进,还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工作的职责分工进行了说明。

(二)面向人群。该部分主要介绍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主要面向收入不高的工薪家庭、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等群体。此外还对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做了介绍。

(三)轮候库建设。该部分主要介绍了轮候库作为符合保障性住房配售条件的家庭信息库,按照计分排序,数据信息全市统筹使用。同时,还明确了轮候库的入库流程和出库条件。

(四)房源供应。该部分主要介绍了房源供应的面积标准以及房源的配售流程等内容。

(五)封闭管理及退出机制。该部分介绍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如何封闭管理以及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人员如何退出。

五、重要举措

(一)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与以往的保障性住房不同,最大的区别在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不得上市交易,只能由运营单位按比例折旧回收。

(二)轮候库管理实行计分排序,并按照一项目一方案实施项目认购。对于多次应认购不认购的和违背诚信原则的人员清退出轮候库。

六、关键词解释

申请家庭:申请人根据家庭成员多少分为多人户家庭和单身户家庭。多人户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含离异、丧偶)及未成年子女,即多人户至少为2人,包含未成年子女但不包含已成年子女。单身户家庭应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即:单身户只能有一人,且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

社保缴纳:对于户口登记为非本市范围内的一般申请人则需要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且处于在缴状态。对于城市需要引进的人才、公共服务一线的特定人员、乡镇工作的部分人员若户口登记为非本市范围内的,则社保连续缴纳期限要求降至6个月。

七、政策解读人

政策解读单位: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

政策解读人:崔学皓

联系电话:5222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