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文件库 > 【文件库】部门文件
  • 发文机关: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_环境保护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25-03-20
    • 公开发布日期:2025-03-20
    • 发文字号:威住建通字〔2025〕16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实施时间:
    • 文件状态:
    • 文件废止时间:
    • 文件失效时间: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威海市春季环境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

    威住建通字〔2025〕16号


    各相关单位:

    为提升我市市容市貌水平,确保城乡环境整洁有序、美观宜人,特制定《威海市春季环境整治提升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0日


    威海市春季环境整治提升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全域精细化管理水平,自即日起至4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威海要向精致城市方向发展”为总目标、总方向、总遵循,认真查找城乡环境方面存在的不精致问题,着力解决影响城乡环境与形象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提升环境的舒适度、城市的美誉度、市民的满意度。

    二、整治范围

    城市区域(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商业街区、公园广场)、市区道路沿线(高速公路、国省道公路、铁路、港口码头、公交站点周边)、旅游沿线(网红打卡地、千里山海自驾游路线、沿海岸线、山体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农村等区域。

    三、整治内容

    (一)全方位开展道路清扫保洁工作。针对春季空气干燥、扬尘频发季节性特点,开展主次干道深度保洁,适时增加机械化清扫、洒水频次,清除路面积尘,降低路面扬尘几率。组织清扫保洁人员重点对绿化带、沟渠等区域开展“地毯式”排查,集中清理枯枝落叶、白色垃圾,确保不留卫生死角。做好“城市家具”保洁工作,定期组织人员清擦交通护栏、防撞桶、果皮箱、市政箱体等道路附属设施,确保不蒙尘、不积垢。(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公路沿线养护管理。加强机场路、环山路等普通国省道养护管理,并按行业标准清扫保洁、洒水抑尘;加强沿线及两侧公路运营单位管理范围内的绿化养护,及时清除病树枯木、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飘浮物,解决乱堆乱放问题,搞好绿化美化。(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三)铁路沿线环境整治。综合整治青荣城际铁路、莱荣高铁、桃威铁路威海段沿线可视范围内建筑工地、广告牌、私搭乱建、漂浮物、乱倒垃圾、破坏绿化、厂矿企业物料堆放不整齐以及废旧地膜等飘浮物清理不及时等环境卫生问题,推动铁路沿线环境提档升级。(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园林及山体绿化。统筹绿化、花化、彩化,充分利用当前造林绿化的黄金时节,大力推进憩园修绿、空地植绿、河道护绿、见缝插绿、拆违补绿。全面排查各类绿地内缺苗断垄、缺株断档、空白地、裸露地、长势不良等情况,积极开展行道树补栽补植,绿篱地被缺株、断档补植和空白地补栽、裸露地整治、苗木复壮等工作。对市区主要道路沿线绿化带、可视范围内的山体、林地垃圾堆积进行清理,改善生态景观。严肃查纠占用公共绿地种菜、养殖等违法行为,及时恢复绿化。(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持续做好生活垃圾清运保障。根据客流量变化情况,及时对网红打卡地、商旅聚集区、美食街区等区域增加清运垃圾次数,加强人员巡查力度,提前根据垃圾桶满溢情况派出应急清运车辆。对清运过程中发现满溢问题严重的点位,应督促收集点管理单位增加垃圾收集设施投放数量,减少垃圾桶满溢现象。要抓好环卫车辆车容车貌管理,对存在车体锈蚀、脱色掉漆等问题的车辆立即进行维护整改。(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六)市容市貌管理。全面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督促店铺业主对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市容、基础设施、秩序、绿化负责,对损害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劝阻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加强对占道经营、乱贴乱画、乱堆乱放等“十乱”行为的治理,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各区市要制定年度户外广告招牌集中清理整治方案,开展户外广告招牌清理。优化季节性惠农摊点设置,4月份完成引摊入市工作。对市长热线和群众反馈问题进行梳理,加强夜市、公园、商超、学校等周边夜间巡查,对流动摊贩、噪音扰民、油烟等问题进行治理。(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七)市政设施管理。及时维修坑洼、破损的市政道路,及时更换损坏的窨井、路沿石等设施。合理安排道路破挖施工,集中完成管线敷设,避免重复作业。道路施工期间要采取有效措施力保道路安全畅通,最大限度降低对居民出行的不利影响。(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八)完善千里山海旅游线路基础设施。持续做好千里山海自驾旅游公路沿线驿站、网红打卡点品质提升工作,优化热门线路、景区周边停车场、垃圾桶、公厕等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做好人员密集公园、沙滩、公厕等场所的卫生保洁工作。各海水浴场要提前做好设施规划配置,守住安全底线。(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九)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组织对各区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抓好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建筑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内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全面开展建筑垃圾存量排查整治。针对国省县道、山地林地、农村田地、闲置空地等建筑垃圾乱堆乱放问题多发区域,集中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压实属地责任,发现问题立即组织清理,建立长效维护机制,严防问题复发,同时加强协同联动,会同执法部门溯源治本,加大对非法运输、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作用,消除建筑垃圾存量问题。(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实施步骤

    (一)整治实施阶段(即日起-4月10日)。各区市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确定目标任务,细化举措,明确分工,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适当范围内通报。

    (二)长效管护阶段(4月10日以后)。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回头看”,巩固环境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区市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春季环境整治,严格落实清单化管理,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协同联动,强化信息共享和协作,形成整体推进、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重点,提升效果。各区市相关部门、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精准治理。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重点环节,明确整治标准,精细推进,确保整治效果。

    (三)稳步推进,长效管理。要加快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日常巡查、动态监管和闭环管理。对于易反弹、易复发的突出问题,要标本兼治、靶向施策,杜绝问题反复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