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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MB2856435T/2025-00861 发布单位: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容分类: 执法岗位 成文日期: 2025-03-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岗位职责

时间: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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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岗位职责

 

序号

执法岗位名称

执法岗位职责

1

行政许可科

负责推进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按照权限负责工业产品等行政许可、备案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承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有关工作。

2

信用监督管理科

负责组织指导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状态)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承担相关企业的信息公示并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方面行为。

3

反不正当竞争科

负责拟订全市反不正当竞争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协助对经营者集中、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垄断行为开展调查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

4

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科

组织指导全市系统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和行政指导;组织开展直销市场专项检查行动,组织开展防范传销工作,协调开展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

5

价格监督检查科

负责拟订全市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价格收费行为,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6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拟订全市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开展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市网络经营主体依法亮照亮标经营;组织实施全市网络市场监测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以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实施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查处。

7

广告监督管理科

拟订全市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以及广告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指导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工作。

8

产品生产质量监督管理科

拟订全市生产领域重点监督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生产领域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和专业性监督。承担生产领域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9

产品流通质量监督管理科

负责拟订全市流通领域重点监督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和专业性监督。承担流通领域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10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

分析掌握全市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定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各区市、市属开发区相关工作。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指导各区市、市属开发区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1

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

分析掌握全市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定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食品流通和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畜禽及其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相关领域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各区市、市属开发区相关工作。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指导各区市、市属开发区食品摊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2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分析掌握全市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定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各区市、市属开发区相关工作。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全市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指导各区市、市属开发区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3

药品监督管理科

负责全市药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和化妆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指导、监督实施药品和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贯彻实施国家检查制度,依职责组织实施药品零售和使用、化妆品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依职责组织查处药品零售和使用、化妆品经营环节的违法行为,组织查处跨区域和重大违法案件。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质量抽查检验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监督实施全市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14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负责全市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依职责组织指导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的现场检查,组织指导相关问题产品处置。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并依法处置。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质量抽查检验。

15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照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16

计量科

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技术机构以及人员。规范计量数据使用。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17

标准化科

指导和依法监督团体标准建设;依法管理和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依法推进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监督制度。

18

认证认可科

在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范围内,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开展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20

知识产权科

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组织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措施办法。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承担驰名商标认定申请的初步核实和审查工作。拟订全市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措施。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承担商标专利质押、转让、许可等知识产权运用管

理有关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知

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

21

综合执法支队

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责;负责组织查处跨区市和有影响的复杂案件;指导各区市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监管领域重大执法专项行动;承办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市场监管领域重大事故和应急事件处置中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市级重大活动相关保障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