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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2212/2025-01556 发布单位: 威海市司法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5-02-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关于深化律师事务所联系商会工作机制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司法局
时间: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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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律师队伍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力量,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着力解决民营企业在法律服务方面的痛点与需求,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威海市司法局与市工商联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联合出台了该通知,旨在深化律师事务所与商会的联系工作机制,推动民营企业律师法律服务实现“全覆盖”。

二、出台目的

加强律师事务所与商会及会员企业联系对接,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三、决策依据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关于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司发通〔2021〕29号)

四、上级政策异同点

该机制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策部署,与国家《关于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相衔接,立足本地实际创新机制路径,在服务覆盖广度、对接深度和协作精准度上进一步拓展提升,推动形成上下贯通、协同联动的法律服务民营经济新格局。

五、制定过程

根据市、县两级工商联与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商,市司法局进行了研究讨论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并面向工商联、律师事务所征求意见。

六、主要内容

1、建立对接服务形式:各级工商联向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开展深度对接,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律师事务所与商会对接联系表,实现律师事务所与商会“一对一”“全时空”工作对接机制。市司法局与市工商联督促指导相关工作,各区市司法局、工商联同步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专人负责,确保各层级、各商会将对接工作机制落到实处。

2推动机制合作建立:指导律师事务所与商会深度融合,建立工作机制台账。推动律师事务所与商会对接关系延伸至镇(街道),明确对接细节和责任分工。采取建立友好单位、派驻法律顾问、签订合作协议等创新方式,完善工作联络机制。

3、完善服务形式: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与工商联、商会合作举办法律讲堂、法务培训、座谈交流等活动,帮助民营企业培养法律专业人才,提升民营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员法商素养,提高企业守法合规经营能力。

七、政策解读人

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赵剑海 0631-5208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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