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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29F/2025-03628 发布单位: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5-12-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文字解读丨《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办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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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要求及省、市关于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决策部署,结合威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建设 “一件事” 改革推进实际,在整合省、市相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办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制定依据

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山东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通知》(鲁建建管字〔2025〕3号)、《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办理环节营商环境的通知》(鲁建建管函〔2021〕4号),威海市《关于印发<威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威审服发〔2024〕8号)等政策性文件。

三、出台目的

通过制定本《通知》,规范完善我市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办理流程,填补我市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办理上的空白,实现审批事项集成办理、申请材料精简规范、审批流程优化高效,推动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审批及监管的提速增效。

四、主要内容

1.划定许可适用范畴,明确审批边界。《通知》明确了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他建设工程中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许可办理范围,通过明确范围边界,避免以往因工程类型模糊导致的审批争议。此外,《通知》也明确了不适用施工许可的情形,如已获开工报告的项目配套工程等,进一步厘清了审批职责,提升审批精准度。

2.整合审批事项流程,规范申请要求。一方面,将“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等五项关联审批事项集成办理,由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按统一标准集中办理,减少审批环节;另一方面,细化申请材料清单,明确共性材料与各类工程专项材料要求,无需清单外材料,简化审批手续。

3.优化审批服务模式,强化审管衔接。将施工许可纳入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体系,依托政务服务投资建设综合窗口推行“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站办结”,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同步核发相关审批文件与许可证,提升办理效能;同时建立审管联动机制,按“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划分职责,实现审批与监管信息双向推送,确保审批与监管无缝衔接,保障工程建设规范有序。

五、与上级政策的异同点

本《通知》的制定在严格落实山东省住建厅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对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类型进行了明确,通过列举(如给水、排水、燃气等)解决范围模糊问题,同时,精简了申请材料,如改建工程(道路、隧道)提供规划证明的要求,调整为由建设主管部门提供未突破原有道路规划红线的材料代替。在办理流程上,将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进行了集成办理,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六、政策解读人

政策解读单位: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523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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