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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455/2025-03502 发布单位: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内容分类: 领导干部解读 成文日期: 2025-11-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解读《威海市温泉资源保护条例》相关情况

来源: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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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威海市温泉资源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市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于海涛参加新闻发布会,介绍《威海市温泉资源保护条例》相关情况。

1.我市的温泉资源禀赋情况?

于海涛:威海市是山东省内温泉资源较为丰富的城市之一,早在2006年,就获得“中国温泉之乡”的称号。我市温泉资源受区域性断裂构造直接控制,均出露在北东向断裂和北西向断裂的交汇地带,温泉水赋存在片麻岩或花岗岩地区,温度一般为29.5-72℃,开采深度一般为80-200m,富含偏硅酸、氟、锶、锂、溴、碘、锌、偏硼酸等多种微量元素和镭、氡等放射性元素,具有较高的医疗保健作用。全市现已发现10处地热田,分别为环翠区宝泉汤、温泉汤、刘公岛,临港区洪水岚汤,文登区汤村汤、七里汤、大英汤、呼雷汤,乳山市小汤、兴村汤,全市温泉资源最大允许开采规模8967.92立方米/天,已初步形成温泉康养旅游、工业利用等多元化利用方式,未来在资源勘查、产业融合等方面具有较大潜力。


2.针对温泉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近年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

于海涛: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温泉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开展勘查工作,摸清温泉资源家底。2024年5月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为期2年的温泉勘查工作,争取各级资金568.5万元,在全市地热资源富集区及周边地热异常区,选取环翠区温泉汤、临港区洪水岚汤等7个区域作为重点靶区,开展勘查工作,进一步查明我市温泉形成的地质条件,总结我市温泉资源分布规律,评价资源可开采量及开发利用潜力。

二是制定若干措施,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2024年11月20日,会同市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威海市关于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若干措施》,成立威海市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协调机制工作小组,按照省政府关于构建地热能开发利用“一基地两示范”区域发展格局的要求,因地制宜加快推进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促进“地热能+农业、工商业”等多产业融合发展。

三是建立联合机制,实行两证协调审批。2024年7月28日,我局与市行政审批局、市水务局联合印发《威海市地热取水“一件事”实施方案》,通过合并申请表单、精简申报材料、部门数据共享,建立“一窗受理、联合审批、统一发证”的协调发证机制,推进动我市地热取水“一件事”集约化、便利化办理,办事时间缩短三分之二,企业跑腿次数减少一半。

温泉资源保护,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我们将始终坚持“统一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开发、综合利用”的原则,切实履行温泉资源保护责任,提升我市温泉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平,充分发挥温泉资源在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作用,进一步擦亮我市“中国温泉之乡”品牌。


3.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市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于海涛介绍《条例》的贯彻落实措施。

于海涛:《威海市温泉资源保护条例》的出台是我市促进温泉资源开发利用,擦亮我市“中国温泉之乡”品牌的有效措施,也是将温泉资源保护上升到法治层面的现实需要。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自然资源厅的有力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探索可持续的地热资源管理路径,努力将资源优势切实转化为发展优势。在此过程中,持续加大地热资源勘查力度,累计争取各级财政资金568.5万元,选定环翠区温泉汤、临港区洪水岚汤等7个区域作为重点靶区,系统查明地热地质条件,科学评价资源可开采量与开发潜力。截至目前,全市已探明地热田10处,最高水温达72℃,日允许开采规模近9000立方米,为科学合理开发地热资源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我们将以《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深入贯彻温泉资源保护各项要求,加强温泉资源保护和监督管理,促进我市温泉资源合理开发利用。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加强资源勘查。结合《威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5-2030年)》编制工作,根据我市温泉资源禀赋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我局将严格按照部、省对于勘查、开采区块管控和准入要求,合理布局温泉资源勘查开采区块。持续开展全市地热资源勘查工作,加大中深层地热资源勘查力度,推进构造裂隙性地热回灌技术的探索研究,为温泉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资源和科技支撑。

二是实现动态监测,加强日常监管。会同水行政、生态环境等部门对水温、水量、水质等指标进行动态监测,实现监测数据共享,为资源配置和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强化部门执法协作,加强温泉资源开发利用的日常监管,开展联合检查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升温泉资源保护效能。

三是深化宣传引导,提升保护意识。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条例》内容和温泉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引导温泉企业履行温泉资源保护的主体责任,推动温泉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增强全社会保护温泉资源的法律意识和自觉性,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和公众共同参与温泉资源保护的良好氛围。


地方性法规原文威海市温泉资源保护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