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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2137/2025-00105 发布单位: 威海市教育局
内容分类: 执法岗位 成文日期: 2025-01-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教育局执法岗位职责(2025版)

时间: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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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执法岗位名称

执法岗位职责

1

办公室

承担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2

人事科

负责全市教师培养、培训和师德建设工作。承担教师资格制度有关实施工作。承担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3

财务审计科

负责规范全市教育收费管理工作。

4

基础教育科

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中小学办学标准,指导监督办学行为。组织协调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有关工作。

5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

指导全市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参与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艺术素养调查和监测工作。

6

职业教育科

组织、指导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专业、课程与教材、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指导职业院校条件装备工作。参与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

7

民办教育与校外培训监管科

负责全市民办教育、继续教育管理和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协调指导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定校外教育培训(含线上线下)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指导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

8

学前教育科

拟订全市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幼儿园办园标准,指导监督办园行为。

9

学校安全保卫科(挂信访科牌子)

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维护稳定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各类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工作。依法负责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10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的教育工作、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协调和指导中等以及以下教育的检查、评估工作。

备注:执法岗位职责可参照“三定”方案中关于行政执法方面的岗位职责信息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