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 > 行政执法公示 > 事前公开 > 执法清单 > 法制审核目录和要素清单
索引号: 113710000043592805/2025-00090 发布单位: 公安局
内容分类: 法制审核目录和要素清单 成文日期: 2025-01-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公安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时间: 17:29
点击次数:

一、行政处罚类

(一)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

(二)没收违法所得或没收非法财物价值相当于第一项规定的数额;

(三)责令停产停业;   

(四)吊销许可证或营业执照;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处罚事项。

二、行政许可类

(一)适用听证的;

(二)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决定的;

(三)变更、撤回、撤销行政许可决定;

(四)作出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行政许可决定;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重大行政许可事项。

三、行政强制类

(一)对物品、设施、场所采取扣押、查封等行政强制措施,可能使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

(二)责令停业整改;

(三)对违法嫌疑人采取强制检测、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等行政强制措施;

(四)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强制事项。

四、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

(一)决定不予行政处罚的;

(二)减轻行政处罚决定;

(三)采取重大行政收缴、追缴、取缔措施的;

(四)决定暂缓执行拘留、没收保证金或者对保证人处以罚款的;

(五)作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等其他处理决定;

(六)其他须由法制部门审核的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