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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财政_金融_审计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25-01-03
    • 公开发布日期:2025-01-03
    • 发文字号:威政办发〔2025〕2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财政局
    • 开始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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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废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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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知识产权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

    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政办发〔20252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知识产权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月3

    (此件公开发布)


    知识产权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

    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知识产权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4〕6号)精神,科学界定、合理划分知识产权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以下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市以下政府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能、运用效益、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按照《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威政发〔2017〕3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内容

          (一)知识产权宏观管理

            将制定实施全市性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政策,开展全市性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制定实施区市、开发区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政策,开展区市、开发区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确认为县级财政事权,由县级承担支出责任。

           (二)知识产权运用促进

            将全市性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促进和知识产权交易运营监督管理、全市性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结合全市重点产业发展开展专利导航、全市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县级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促进和知识产权交易运营监督管理、县级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结合县级重点产业发展开展专利导航、县级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确认为县级财政事权,由县级承担支出责任。

           (三)知识产权保护

            将全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法制体系建设、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评价和绩效监督,全市性知识产权执法、快速协同保护、维权援助,市级办理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市级软件正版化工作组织推进,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县级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评价和绩效监督,县级知识产权执法、快速协同保护、维权援助,县级办理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县级软件正版化工作组织推进,确认为县级财政事权,由县级承担支出责任。

          (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将全市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在全市传播利用和融合应用,全市性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安全防护,全市性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确认为市级财政事项,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县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在本区市、开发区传播利用和融合应用,县级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安全防护,县级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确认为县级财政事项,由县级承担支出责任。

          (五)知识产权涉外工作

            将市级层面与外国地方政府和地方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交流合作,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县级层面与外国地方政府和地方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交流合作,确认为县级财政事权,由县级承担支出责任。

          (六)知识产权领域其他事项

            将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和普法,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学科、学院、学位建设,与港澳台地区开展知识产权交流合作等事项,分别确认为市级或县级财政事权,由市级与县级分别承担支出责任。其中,市级职能部门及所属机构承担的事项,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县级职能部门及所属机构承担的事项,确认为县级财政事权,由县级承担支出责任。

            知识产权领域其他未列事项,按照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事项特点,具体确定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责任,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严格支出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确保职责履行到位,合理安排预算,严格落实支出责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着力优化支出结构,提高知识产权领域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三)强化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要把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与知识产权领域重大改革有机衔接、协同推进,修订完善知识产权相关制度,密切协调配合,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