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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通过“创新服务券”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围绕技术创新、数字化赋能、市场开拓、工业设计与品牌推广等方向购买服务。单张服务券额度最高5万元,兑付比例不超过购买服务额度的30%。其中,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等优质企业以及开展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认证服务的企业,单张服务券额度可上浮至10万元;对开展数字化转型评测诊断试点的企业补贴比例可提高至100%,单张服务券额度最高10万元。

政策层级: 省级及以上政策

所属分类: 资金奖补

牵头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政策出处:关于印发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鲁政发〔202313号),第29条。

执行期限:202411日至20241231日。

申报条件:在山东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经营1年以上,运营规范,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符合国家有关部委关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以及开展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贯标、数字化转型贯标试点的企业不受企业划型标准限制。

申报材料:企业应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https://smedx.iep.imc-oneaccess.cn/)进行注册,并按照要求提供企业基本信息及需求信息。

办理流程:

①创新服务券通过“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https://smedx.iep.imc-oneaccess.cn/)进行发放。有服务需求的企业在平台注册、填报并上传有关材料,经所在市、县(市、区)工信部门审核通过后领取创新服务券,根据企业需求自主选择解决方案和产品服务。

②企业通过平台下单购买解决方案和产品服务,在服务商确定接单后,与服务商签订服务合同并通过平台进行线上支付,使用创新服务券抵扣相应额度。服务商履行合同完毕,通过平台提交服务实施或产品交付过程相关证明材料,在获得企业确认并提交服务评价后,进行服务券兑付。

③服务商确认订单后要及时响应跟进,加强与需求企业对接联系,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下单支付等流程,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并对服务过程的真实性、服务价格的合理性、服务结果的有效性负责。对服务券发放和实施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收回资金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咨询服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科,电话5210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