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层级: 省级及以上政策
所属分类: 资金奖补
牵头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政策出处:关于印发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鲁政发〔2023〕13号),第29条。
执行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申报条件:在山东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经营1年以上,运营规范,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符合国家有关部委关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以及开展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贯标、数字化转型贯标试点的企业不受企业划型标准限制。
申报材料:企业应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https://smedx.iep.imc-oneaccess.cn/)进行注册,并按照要求提供企业基本信息及需求信息。
办理流程:
①创新服务券通过“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https://smedx.iep.imc-oneaccess.cn/)进行发放。有服务需求的企业在平台注册、填报并上传有关材料,经所在市、县(市、区)工信部门审核通过后领取创新服务券,根据企业需求自主选择解决方案和产品服务。
②企业通过平台下单购买解决方案和产品服务,在服务商确定接单后,与服务商签订服务合同并通过平台进行线上支付,使用创新服务券抵扣相应额度。服务商履行合同完毕,通过平台提交服务实施或产品交付过程相关证明材料,在获得企业确认并提交服务评价后,进行服务券兑付。
③服务商确认订单后要及时响应跟进,加强与需求企业对接联系,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下单支付等流程,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并对服务过程的真实性、服务价格的合理性、服务结果的有效性负责。对服务券发放和实施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收回资金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咨询服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科,电话5210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