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层级: 省级及以上政策
所属分类: 资金奖补
牵头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
政策出处:关于印发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鲁政发〔2023〕13号),第11条。
执行期限:自2022年6月8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申报条件:
(一)参与申报的体验中心运营主体应为企业、高校或社会组织,近两年在质量、安全、环保、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其中,运行主体为企业的,应在山东省境内注册登记满一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央企分公司不受独立法人资格限制),财务状况良好,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二)体验中心在山东省境内建设运营,运营主体有充足的经费保障和稳定的运营管理团队,能为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三)有固定的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功能区分合理,设计新颖。应用虚拟现实等相关设备不少于5台(套),应用虚拟现实等相关设备形成的体验类型不少于10种,具备承担30人以上规模集中体验或演示环境的能力。
(四)入驻的解决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产业发展政策,知识产权明晰,特色鲜明、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
(五)体验中心需以推广虚拟现实行业应用为目的,面向公众或特定群体开放。应具有体验模式多样性、体验技术创新性等特点。可通过服务专员讲解、现场演示和交流互动等多种形式进行体验内容展示和传递,根据行业真实应用场景和操作习惯进行模拟体验。
(六)已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申报材料:
(一)《2023年山东省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建设补助资金申请表》。
(二)山东省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建设补助申报书,具体包括:
1.《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项目申报书》,主要包括:信用承诺书,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体验中心基本情况,体验中心详细介绍及相关附件等。
2.《建设费用明细表》及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解决方案开发、采购、人员劳务、场所设计支出费用发票、合同复印件,申报单位将发票、合同复印件按照建设费用明细表填列顺序附后。同时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建设费用核算报告。
3.《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4.申报主体为财政拨款的单位,需提供项目预算资金批复的指标文件及记账凭证等资料复印件,重点说明建设费用属于省级、市级财政类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申报单位需提交纸质及电子版申报材料,以上材料需真实、合法、完整,纸质版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按上述顺序编制目录并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
(四)申报单位需提供视频资料,时长5分钟左右,MP4格式,要全面真实展示体验中心外观及内部场景、采用的虚拟现实设备及解决方案、中心运转模式等基本情况。
办理流程: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申请材料报送至区市工信部门,区市工信部门进行初审后报送至市工信局,市工信局汇总复审后,转报至山东省工信厅。
咨询服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信息科,电话:5225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