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层级: 省级及以上政策
所属分类: 资金奖补
牵头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政策出处:关于印发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鲁政发〔2023〕13号),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中延续执行的政策第25条;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项目建设及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工信人才〔2023〕101号)。
执行期限:自2023年7月5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申报单位须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管理规范、社会信誉高的企业、院校。
②设有负责实训日常管理运行的专门机构。
③具备不少于10人的专兼职实训指导师队伍,其中专职队伍不低于50%,具有专科以上(含)学历或取得高级工以上(含)职业资格及相应职级的实训指导师不少于60%。
④拥有自有产权的实训场地,实训场所面积不少于500平米,专门用于实训设备安置、实训操作、成果展示等实训用途。
⑤具有一批专用实训设备,实训设备贴近企业生产实际,具有生产型实训功能,体现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要求。
⑥有完善可行的经费保障方案,确保日常运行必需的设施改造、设备折旧、实训耗材、人员工资等刚性支出,同时通过市场化手段开展实训业务,多渠道筹措资金。
⑦实训管理、财务管理、师资管理、学员管理、考核评价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设备管理)、应急安全管理等制度完备。
⑧与不少于5家的企业、院校或社会培训机构等签订有实训合作协议,合作单位能够参与实训课程的开发、教学和技术服务。
⑨以企业为依托的公共实训项目年实训能力不低于500人,其中对外提供实训服务能力不低于100人;以院校为依托的公共实训项目年实训能力不低于2000人,其中对外提供实训能力不低于400人。
⑩自上年度至申报时,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环保、安全、质量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公共实训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围绕“十强”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聚焦十一条标志性产业链,服务于全省制造强省和数字强省建设对高技能人才的需要。
②实训体系架构科学、合理,课程内容前沿实用。以场景式、生产性、数字化为主要实训方式,实训项目与产业需求对接、实训内容与岗位标准对接、实训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
③涵盖的职业(工种)3个以上。
④申报成功一年内,在场地建设、实训设备购置与维修、实训耗材补充、学员食宿等方面的投入不低于50万元。
⑤合作单位能够参与实训课程的开发、教学和技术服务。
⑥申报成功一年内,年实际实训人数不低于年可提供实训服务能力。
⑦充分发挥实习实训、供需对接、评价认证、技能成果展示和交流平台作用。
申报材料:
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项目申报书,具体包括:
①项目依托单位基本情况、管理机构设置、实训师资情况、实训场地、专用实训设备配置情况、经费投入保障方案、管理制度、实训合作协议、实训能力证明、上年度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环保、安全、质量事故证明。
②与“十强”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及十一条标志性产业链关联情况,必要性和可行性;实训的方式、项目、内容、过程规划;实训项目职业(工种)规划;建设期内,资金投入保障计划;合作单位参与实训规划;保证实训人数工作规划;发挥平台作用规划。
③项目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分析。
④审核意见、企业声明。
⑤绩效目标申报表。
办理流程:
①申报单位通过智慧工信综合服务平台申报,其中,省级(含)以上高等院校由省教育厅推荐,省级技工院校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各类企业和其他院校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推荐。登录网址http://zhpt.gxt.shandong.gov.cn/#/homeIndex,点击法人登录(未注册需先注册)后填报有关信息,提交到相应主管单位;
②各区市工信局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及推荐;
③市工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向省工信厅推荐;
④省工信厅组织专家评审,遴选确定拟支持的公共实训项目,按程序发文公布。
咨询服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发展科(科技科),电话:5863172(政策解读/业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