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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驶山东省内高速公路安装ETC设备货车和纳入监管平台的营运大型客车实行85折通行费优惠,政策执行期至2024年12月31日;对通行山东省内高速公路其他ETC客车给予5%通行费折扣优惠,长期执行。

政策层级: 省级及以上政策

所属分类: 减税降费

牵头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

对行驶山东省内高速公路安装ETC套装设备的货车用户实行85折通行费优惠,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251231日。

政策出处:关于印发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鲁政发〔202313号),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中延续执行的政策第3条。

关于印发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的通知(鲁政发〔20247号),第23条。

申报条件:通行费85折优惠无需申报,安装ETC即可。通行费减免无需申报,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现场查验即可。

咨询服务:ETC服务热线0531-96669;高速公路通行费服务热线0531-96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