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法规文件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455/2024-02491 发布单位: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4-08-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区新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规划设计导则》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 14:49
点击次数: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我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增长较快,居住小区内业主多将电动自行车推入住宅或放置于储藏室、门厅、公共通道、架空层等位置,形成极大安全隐患。电动自行车火灾往往具有起火快、燃烧猛、释放有毒有害气体的特点,甚至还会爆炸,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2024年4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提出“严格新建居住项目规划审批管理,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纳入项目配套,明确布局和配建比”。为贯彻“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理念,聚焦民生热点,针对电动自行车停放无序、存在充电安全风险等问题,规范和管控新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规划管理,完善相关规划设计要求,降低安全风险,制定《威海市区新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规划设计导则》。

二、决策依据

该文件依据《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等开展编制。

三、制定过程

该文件出台前,对国家、省相关要求和其他省、市相关政策、标准内容进行梳理,并通过现场调研、经验借鉴、部门意见征集等方式,结合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实际,形成《威海市区新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规划设计导则》。因亟待出台规范和管控新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场所规划设计,已于2024年4月25日征求工信、公安、住建、行政审批、市场监管、消防支队等部门意见,已采纳住建部门提出意见,其余部门无意见。2024年7月4日至7月17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7月18日通过市政府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核,7月18日通过公职律师合法性审核,7月18日通过起草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合法性审核,8月15日经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第16次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通过。

四、制定意义

制定《威海市区新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规划设计导则》,对新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场所进行有效规范和指导,明确配建标准,促进电动自行车管理,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五、内容解读

《威海市区新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设计导则》共分六部分,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总则。

第二部分术语和定义。

第三部分选址和布局,明确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规划原则,提出配置形式和间距要求,并对不适合设置的情况进行明确。

第四部分配建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确定配建标准,并提出配置充电插座等设施要求。

第五部分建(构)筑物设计要求,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设计提出具体要求。

第六部分施行日期,本导则自2024年9月23日起施行。

六、政策解读人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王克亚;联系电话:0631-5173062。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