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乳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乳山市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乳自然资发〔2024〕8号
各镇(街、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各矿山企业、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乳山市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乳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乳山市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威海市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方案。
一、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全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6处(1处已消除风险待销号),其中崩塌1处、滑坡1处、泥石流1处、塌陷3处。2023年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预警预报、应急值守和宣传教育等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全市未发生突发地质灾害事故。
二、2024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综合分析研判,2024年全市地质灾害将延续近年相对平稳趋势,灾害种类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为主。自然因素形成的险情灾情预测数量和规模均较低,各类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需重点防范。
(一)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发生趋势。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多发生在6-10月,主要分布于冯家镇东北部、崖子镇西南部。其中,6-9月降水相对集中,发生概率较高。
(二)地面塌陷发生趋势。主要分布于下初镇、午极镇、冯家镇、崖子镇、诸往镇等地下开采矿山集中地区,夏村镇西周格庄村和东耿家村、徐家镇峒岭村,未完全治理的废弃矿井周边地区。
三、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
(一)持续做好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充分发挥技术支撑队伍专业优势,组织对辖区内具有威胁对象的斜坡单元开展隐患排查,重点关注人口密集区、工程建设活动区、地形地貌发生显著变化的区域,提前做好预防工作。进一步完善“人防+技防”预警体系,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监测作用,落实地质灾害“汛前检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和隐患点风险区管控要求,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对有变形迹象的地质灾害隐患做好应急处置,组织开展专业调查,落实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镇街)
(二)提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水平。在山地丘陵区,逐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推进各级地质灾害防御技术保障能力建设,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能力。(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适时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使群众熟悉预警信号、逃生路线、避险场所,提高应急处置快速反应能力。加强地质灾害发生趋势短临研判,必要时及时调集应急队伍、救援物资,做好应急处置。(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局,各镇街)
(三)强化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工作。加强学校周边、公路、铁路沿线施工、运行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排查、监测预警、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按分工负责)加大房屋建筑基础施工等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排查、治理力度。(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加强水库、河流大坝工程建设及运行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市水利局牵头负责)
(四)做好地质灾害隐患分类治理。对确需治理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尽快组织实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近期不能开展工程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大群测群防、监测巡查等措施,着力避免或降低灾害风险。(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城区街道、夏村镇、徐家镇、冯家镇、崖子镇负责)
(五)推进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强突发性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点建设,协助配合山东省生态修复中心做好我市3处自然资源因素形成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台站建设工作,提升地质灾害监测水平。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会商和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预警“叫应”机制,确保能“叫醒”、有“回应”,实现预警防范信息及技术支撑体系全链条高效闭环运行。(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气象局,各镇街)完善值班值守工作制度及灾情速报制度,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确保应急救援响应机制及时启动。(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局,各镇街)
(六)强化宣传培训工作。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宣传活动,重点对群测群防员、社区居民、中小学师生普及防灾识灾避灾治灾知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镇街)
四、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主要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底线意识。各部门、镇街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坚持底线思维,充分认清地质灾害防范的严峻形势,坚决客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查缺补漏、细化流程,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有关市直部门、镇街要各负其责,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各相关部门要在汛期前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明确任务,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格局。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工程建设方面诱发的地质安全风险,对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按照“谁引发、谁负责、谁治理”的原则,各相关部门督促有关责任主体落实防治责任。
(三)加大经费投入,确保防灾成效。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一致原则,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群测群防、隐患风险排查、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等工作。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保障及时、计划分配科学、运行运转畅通、作用发挥高效,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
2024年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
灾种类型 | 序号 | 位置 | 备注 | 说明 |
泥石流 (1处) | 1 | 冯家镇孔家村 | 泥石流 | |
地面塌陷 (3处) | 1 | 城区街道东耿家村 | 采空区 | 已治理,待销号。 |
2 | 夏村镇西周格庄村 | 采空区 | ||
3 | 徐家镇东峒岭村 | 峒岭矿区 | ||
崩塌(1处) | 1 | 崖子镇井乔家 | 自然风化 | |
滑坡(1处) | 1 | 崖子镇蓬家夼村 | 露天开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