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 > 行政执法公示 > 事前公开 > 执法清单 > 不罚轻罚清单
索引号: 1137100000435982XT/2024-01801 发布单位: 威海市统计局
内容分类: 不罚轻罚清单 成文日期: 2024-05-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统计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时间: 17:21
点击次数:

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违法行为

适用条件

法定依据

1

统计调查对象迟报统计资料

1.首次被发现;
2.主动纠正或者在限期内改正;
3.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8312月通过,20096月修订)第四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3月通过,20211)第三十三

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