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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918E/2024-03734 发布单位: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容分类: 政策评价 成文日期: 2024-04-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关于对《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威海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等文件的后评估报告

时间: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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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

1.评估目的

        为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山东省司法厅关于认真落实<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全面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的意见》(威司〔2021〕43号)、《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和《威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对《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威政发〔2018〕21号)、《威海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威政办字〔2018〕33号)文件进行实施后评估。

2.评估对象基本情况

(1)《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威政发〔2018〕21号),于2023年11月30日到期,经规范性文件清理,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1月30日,重新编制登记号为WHCR-2019-0010125。2023年7月23日,省人社厅对“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制度”进行了修订,实施“省政府特殊津贴制度”,为保持与国家和省政策的衔接性,结合我市实际,目前对《办法》正在进行修订,文件名称拟修改为《威海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管理办法》。

(2)《威海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威政办字〔2018〕33号),于2018年5月16日印发,经规范性文件清理,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1月30日,重新编制登记号为WHCR-2019-0020039。《办法》围绕威海市首席技师申报条件、评选方法、评选名额和奖励等方面做出规范,是我市做好威海市首席技师评选工作的根本遵循。

3.评估过程

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组织各文件起草科室、单位采取座谈、交流评估等方式及通过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力求社会公众有效参与、全面评估文件实施情况,确保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做到法制统一、合法有效、公开透明。

二、评估内容分析和依据

1.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文件由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起草,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在印发前已经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开展了实施前评估,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对办法内容做出若干修改。《办法》内容契合上级文件精神,符合威海实际,也符合合法性要求。《办法》文件结构安排合理、用语规范,逻辑关系清楚、没有相互矛盾之处。

2.文件实施情况及效果

(1)《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为我市评选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提供了文件依据,自2004年实施以来已开展评选7次,共选拔了189名专家,通过这一项目,充分调动了我市广大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更好服务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开创“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新局面提供强大人才支撑。《办法》作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社会成效显著,符合威海实际,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

(2)《威海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为我市评选威海市首席技师提供了文件依据。文件印发后,我市每年组织威海市首席技师评选工作,自2018年至2023年,评选出威海市首席技师213人,有效激发和调动了广大技能劳动者学技术、比技能的积极性。《办法》作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社会成效显著,符合威海实际,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

3.意见及其采纳情况

《办法》广泛征求专家组及成员单位意见,经反馈,均对《办法》的实施予以肯定。

4.存在的问题

未收到反馈相关问题。

三、评估结论和意见建议

1.评估结论

(1)《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建议与国家和省政策保持一致性,结合我市实际,在到期之前,完成新《办法》的制定印发。

(2)《威海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实施后对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建议予以保留。

2.对问题和风险的对策建议

无。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