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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MB2856435T/2024-00689 发布单位: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4-03-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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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2024年1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4〕2号),确定威海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示范期限为2024年1月至2026年12月。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山东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山东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以及威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威海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的出台,充分发挥了知识产权在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将有力聚焦主导产业发展,加大知识产权与科技、教育、金融、文化和旅游、司法、公安、海关等资源的整合力度,助力企业在解决卡脖子技术、专利产业化、拓展海外市场等方面创新发展,大力推动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促进知识产权、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紧密融合;同时,打造一流的知识产权营商环境,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进一步促进我市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决策依据

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和《山东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四部分。

(一)总体要求。明确了我市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的指导思想。

(二)发展目标。设定了到2026年我市知识产权发展主要指标,涉及有效发明专利量、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专利、有效注册商标量、著作权作品登记数量等8个预期性的具体指标。

(三)重点任务。为本方案核心部分,共分七方面、18条具体措施。一是打牢强市建设的管理体制机制,凸显共治联动特点;提出加强知识产权共治联动,逐步提高管理效能,形成科技、教育、金融、文化和旅游、司法、公安、海关等部门协同联动、市县分层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新局面;提高知识产权法治保障,重点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保护、协同保护方面作出部署,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保护创新主体合法权益。二是在示范引领中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融入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和大抓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主要指标涵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服务、人才等,推动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的全面提升。三是要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建设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拓展“一站式”推广运用服务通道,为广大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全流程的集成服务;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针对高校院所沉睡专利,盘活存量、做优增量,通过精准对接市场需求、专利技术交易路演等活动加速向我市企业转化一批高价值专利。四是增强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培育品牌服务机构,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加强对知识产权信息的运用,拓展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渠道,建立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倡导知识产权文化,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流动配置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方案》中创新性的提出在实践上打造一批威海特色项目。如探索和建设国家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与运营中心、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推动“地理标志+”创新发展模式、“区块链+版权”特色领域创新应用试点、组建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和产业专利池等特色项目,在放大试点示范优势、强化全链条保护、提高转移转化成效、夯实事业发展基础等方面形成威海知识产权工作新亮点。

(四)保障措施。在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要素保障、加强督导考核等3面提出了确保方案落地见效的保障措施。

四、政策解读人

威海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运用促进科科长陈灵通,5819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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