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鲁民函〔2024〕16号文件做好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威民函〔2024〕10号
各区市民政局、宣传部、网信办、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林业主管部门,国家级开发区有关部门,市公墓事务服务中心:
现将省民政厅等10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鲁民函〔2024〕1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祭扫安全管理。各区市民政部门要联合公安、交通、应急、市场监管、林业等部门,制定清明节祭扫应急预案,明确关键岗位、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责任,落实领导带班、应急值守、监测预警、信息报告等制度,及时有效处理突发事件。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要提前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疏散避险、应急处置演练、火源管控工作,3月底前完成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范化解清明节期间各类风险。
二、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各区市要结合清明祭扫工作,扎实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大殡葬服务市场执法检查力度,严查遗体运输过程中搭车收费行为,严查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行为,整治违规建墓、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违规对外出售等行为。殡葬服务机构要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温馨的殡葬服务,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得误导、捆绑、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倡树文明殡葬新风。要抓住清明节有利时机,广泛利用新闻媒体以及村(居)宣传栏等平台,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教育,推广敬献鲜花、绿化植树、网上纪念、错峰祭扫等现代祭扫方式,引导群众依规文明殡葬。
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在清明节焚香烧纸、旅游踏青的集中时段,要突出林区墓地、林农交错区等关键部位,安排专人设卡检查,实行精准布防、死防死守。要加强返乡祭祀、踏青游玩等人员的管理,做好带装巡逻,延长巡护时间,加大管护力度和巡逻频次,坚决把火源火种堵在“山下林外”。继续开展野外违法违规用火打击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易引发森林火灾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
市民政局将在清明节期间设立清明节祭扫工作办公室,安排专人值守,统筹协调清明节祭扫工作。清明节期间(4月1日至7日),各区市民政部门要落实专人值班和祭扫情况日报告制度,在每日12时前上报《2024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4月9日前上报清明节祭扫工作总结。市林业局将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调度,对清明节期间各区市林业主管部门的森林防火值班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检查,各区市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森林草原火灾“零”报告制度,4月6日13时前上报清明节期间防火工作情况。市民政局联系人:张宇,联系电话:5895606,邮箱:mz_swk@wh.shandong.cn。市林业局联系人:丁义飞,联系电话:5173619,邮箱:whsfzjzk@wh.shandong.cn。
附件:2024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
威海市民政局
中共威海市委宣传部
中共威海市委网信办
威海市公安局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威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威海市应急管理局
威海市林业局
2024年3月25日
附件
2024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
单位: 填表人: 电话: 日期:
提供现场祭扫的 殡葬服务 机构数 | 当日现场祭扫群众数 | 其中绿色低碳祭扫人数 | 当日参加祭扫的群众车辆数 | 当日提供服务保障的 工作人员数 | 提供网络祭扫平台数 | 当日网络祭扫人次 | 殡葬服务机构安葬数 | 其中海葬、树葬等生态安葬数 | 当日有无突发安全事件 |
市民政局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631-5895580、0631-5895606,传真:0631-5895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