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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455/2024-01120 发布单位: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4-03-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关于建立健全化解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长效机制的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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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巩固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从源头防止历史遗留问题产生,切实解决因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导致购房群众办证难题,深化源头治理,推进制度落实落地。根据省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市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牵头起草了《关于建立健全化解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长效机制的意见》。

二、决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65号);

(四)《关于印发<全省推广“交房(地)即办证”服务模式工作方案>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94号);

(五)《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根治欠薪长效工作机制提升源头治理能力的意见》(威政办发〔2023〕16号);

(六)《关于加强预售商品房建设资金管理的通知》(威住建通字〔2022〕59号);

(七)《关于进一步深化不动产“带押过户”服务模式的通知》(威自然资发〔2024〕1号);

(八)《威海市人民政府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威政发〔2023〕14号)。

三、出台目的

进一步巩固全市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从源头避免产生新的历史遗留问题,维护购房群众合法利益。

四、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第一章“完善建设项目全流程约束机制”,共9条,一是加强土地规划源头管理。主要内容为,合理控制土地供应规模、布局和节奏,进一步优化房地产供应结构。同时,加强项目建设的批后管理,对违法建设行为及早发现、依法处理。二是强化房地产项目建设监管。进一步提升房屋建筑工程消防和施工质量监管水平,形成工程质量监管“一体化”“一盘棋”的管理模式。三是强化商品房预售监管。严格管控商品房预售资金额度,额度不得低于预售项目楼栋完成建筑安装和区内配套工程建设达到交付的标准。逐步推广基于电子签章、签名应用的商品房网签预售合同,实施“网签备案与预告登记”一体化登记模式。四是做好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规范和签后监管。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合同文本和网签备案程序,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规范销售管理,不得违规销售居住区域内的集中绿地或宅旁绿地,并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配合购房人完成网签和不动产登记手续。五是做好在建工程抵押与房产过户的衔接。商品房消费者以居住为目的购买房屋并支付全部价款,其房屋交付请求权优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抵押范围不及于已合法出售房屋及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六是严格落实竣工联合验收制度。持续推进“统一时间、集中组织、一次验收”的联合竣工验收模式,实行规划、消防、人防、园林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七是规范新建商品房交付使用行为。严格落实“先验房后交房”制度,避免房地产开发企业“带病交房”“违规交房”。常态化推行“交房即办证”服务模式,推进居住权与所有权同步到位。八是加强府院联动。进一步发挥府院各自职能优势,持续推动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良性互动。针对拟查封整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已合法购买的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不纳入该查封范围之内。九是加强房地产经纪服务管理。将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纳入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重要内容,严格落实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制度,规范经纪服务和收费标准等内容公示。

第二章“强化责任落实”,共10条,明确了纪委监委、自然资源和规划、法院、发改、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国防动员、国家金融监督、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财政、税务等单位、部门职责。

第三章“建立问题化解支撑保障机制”共3条,一是建立房屋产权议事协调机制。本着以民为本、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建立由纪委监委、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牵头,法院、财政、税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威海监管分局、地方金融监管等部门配合的房屋产权问题议事协调机制。二是严格落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辖区内“保交房、保办证”工作负责。三是探索出台房地产品牌推广差异化政策。对信用评价等级高、在市域内开发建设规模靠前且未产生“办证难”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从加强信贷支持、优化商业地产建设配比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着力提振房地产市场,强化房地产市场正向预期。

五、政策解读人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权登记科  王志颖,联系电话:0631—517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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