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工商业联合会 威海市司法局
关于开展“律企同行”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的通知
威司发〔2024〕8号
各区市工商联、司法局,国家级开发区工商联、社会工作部,工商联,市律师协会,市直律师事务所:
为了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市工商联、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律企同行”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和商会联系企业的优势,加强资源对接,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着力破解制约民营企业发展中的法律问题和风险,依法维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帮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筑牢依法合规经营底线,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大抓经济”“大抓基层”工作部署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
二、目标任务
深入推动律师事务所与商会在市、县、镇三级全面对接,依托律师事务所与商会对接机制,为商会和会员企业提供全时空法律服务,实现我市民营企业律师法律服务“全覆盖”。
三、主要工作
(一)市、县两级工商联与司法行政机关全面加强涉企律师法律服务工作对接,建立联系合作机制,增进互动交流,共同深化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二)深化律师事务所与工商联所属商会联系合作机制。各级工商联向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提供所属商会名单及联系人,司法行政机关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律师事务所与商会对接联系表,实行律师事务所与商会一对一工作对接机制。
(三)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与工商联、商会合作举办法律讲堂、法务培训、座谈交流等活动,帮助民营企业培养法律专业人才,提升民营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员法商素养,提高企业守法合规经营能力。
(四)深入开展“十百千”走访企业服务发展活动。围绕十条优势产业链、组织百家律师事务所、深入千家以上民营企业开展法治讲座、法治体检、合规咨询、合同审查、纠纷调处等线上线下公益法律服务。
(五)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与商会及会员企业党组织深化党建工作交流,相互学习借鉴党建工作经验,共同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党建对各项工作的引领保障作用。
(六)鼓励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联系合作方式,统筹发挥律师事务所的法律专业优势和工商联、商会的联络协调优势,形成法律服务整体合力。
四、工作要求
各区市司法行政机关、工商联要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服务民营企业的责任感、紧迫感,把开展本次活动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工商联要积极主动加强沟通联系,立足民营经济发展实际,根据律师事务所和商会数量、规模、分布等情况,研究制定本辖区律师事务所与工商联所属商会联系合作机制。在双向征求律所与商会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律所与商会对接名单,3月底前实现市、县、镇三级商会与律所全面建立“一对一”联系合作机制。本辖区律师资源不足的,可向市司法局提出申请,实行跨区域统筹安排。
(二)强化激励保障。司法行政机关、工商联和律师协会、商会要积极为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工作便利条件和其他必要支持,充分调动律师参与积极性。对工作表现突出、服务效果显著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评优表彰等工作中优先考虑。要通过各类媒体,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主要成效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扩大活动社会知晓度、参与度和影响力。
(三)务求工作实效。司法行政机关、工商联要密切配合,积极为律师事务所和商会建立联系合作机制牵线搭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实现需求精准匹配、工作有序对接。要把建立律师事务所与工商联所属商会联系合作机制作为服务民营企业的有力抓手,为民营企业提供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要适应各级各类商会、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法律服务需求,提高法律服务针对性、实效性,积极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提炼和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
各区市司法行政机关、工商联请于3月底前将律师事务所与工商联所属商会对接情况(附件1)分别报送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各区市司法行政机关和市直律师事务所每月25日前报送相关数据和典型案例(附件2),10月20日前提交本次活动总体工作情况报告。
联系人: 市工商联 孙念超,电话:0631-5177768
市司法局 王芳超,电话:0631-5208822
威海市司法局
威海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4年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