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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九部门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24-11-20
    • 公开发布日期:2024-11-20
    • 发文字号:威审服发〔2024〕8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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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废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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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九部门

    关于印发《威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建设“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审服发〔2024〕8号


    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国防动员办公室,威海市水务集团、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威海供电公司:

    现将《威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建设“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威海市公安局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威海市水务局

    威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威海市水务集团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威海供电公司

    2024年11月20日


    威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建设“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新一批重点事项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集成办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就规范威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建设“一件事”审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将“建筑工程施工综合许可”“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用水报装”“用电报装”4个事项,集成为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建设“一件事”,由各级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办理。将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建设“一件事”纳入山东政务服务网(威海)“高效办成一件事”模块管理维护,按照全市统一的办理标准,在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投资建设综合窗口,实行“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和“一站式办理”,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规范审批行为。

    二、主要任务

    (一)整合申请表单,实施集成办理。在山东政务服务网(威海)“高效办成一件事”模块设置“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建设‘一件事’”专区,集成建筑工程施工综合许可、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用水报装、用电报装4个事项,实现项目单位一次申请、集成办理。对事项申请表单和申请材料进行整合优化,将合并前4个事项的申请表单整合为《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建设“一件事”申请表》(详见附件1),申请表须在工程审批系统中在线填报,可填写表单、自行打印、加盖印章后扫描上传申报,也可填写表单后直接加盖电子印章上传申报。将所有申请材料按照“一套材料”进行整合优化精简,形成申请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申请表格在线填报时,能通过人口库、法人库、电子证照库、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等数据库(平台)共享的相关信息可自动获取;申请材料清单中,审批机关能通过数据共享或其他方式取得的材料,申请人免提交。申请人在进行许可申请时,按照申请材料清单组成一套卷宗申报,涉密项目按照保密要求实行线下纸质材料申报运行。各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材料清单以外的任何材料。

    (二)规范审批流程,明确办理要求。

    1.收件环节。申请人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威海)“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点击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建设“一件事”模块,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及建设单位基本信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勾选需要办理的事项,在弹出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建设“一件事”申请表单中填报项目信息,并根据申请材料清单上传电子版申请材料。由各区市投资建设综合窗口负责收件,并将申请材料在线分发给“开工建设一件事”涉及各审批部门的受理人员。

    2.受理环节。各审批部门受理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后,即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需补齐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材料,待补齐补正后再予以受理;符合条件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3.审批环节。需要进行联合审查(联合踏勘)的项目,将电子版申请材料分发给相关联合审查(联合踏勘)部门,进入联合审查(联合踏勘)环节;不需要进行联合审查(联合踏勘)的项目,直接进入审批环节。

    4.发证环节。由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制发《建筑工程施工综合许可证》《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许可证》,审批结果由申请人自行选择免费邮寄或到投资建设综合窗口领取。批准结果信息通过威海市政务服务平台审管互动系统自动推送给相关行业监管部门。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各行业监管部门收到办理结果后,应立即主动联系建设单位,实行上门服务,组织召开工地质量安全监督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会,明确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及人防工程质量的具体措施并收集整理相关材料。特殊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审查批后监管由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负责实施。建筑工程施工综合许可相关审批信息也可采用二维码形式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进行张贴公示,供监管部门现场扫描查验和社会监督。各行业监管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方式及时跟进监督检查,发现建设单位存在提供虚假承诺、不履行承诺以及取得施工许可证前擅自施工等行为的,应依法依规采取停工、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发现应当撤销施工许可的情况,要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及时书面函告办理该施工许可的行政审批服务部门予以撤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将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建设“一件事”工作作为深化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推进。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一致、密切配合,持续推动审批工作。

    (二)坚持动态调整。依据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建设“一件事”服务事项设定情况,结合我市实际,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建设“一件事”涉及的服务事项,梳理办事指南、业务流程图、网上申报操作指南、申请表、申请材料清单、结果文书等,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受理标准、样式格式,方便申请人查询。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要狠抓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建设“一件事”改革工作落实,优化场景集成服务,加强对企业申报人员和审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帮办代办服务,按照线下“一窗受理”和线上“全程网办”的要求进行办理,杜绝“体外循环”“隐性审批”和超时办结。同时,将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市级政务服务专项考核。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开展该实施意见的宣传工作,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建设“一件事”知晓度,并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实施引导,营造更加便民、高效的审批氛围。


    附件:1.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建设“一件事”事项清单

              2.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建设“一件事”办事指南

              3.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建设“一件事”申请表


    附件1


    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建设“一件事”事项清单



    附件2


    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建设“一件事”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建设“一件事”

    二、联办事项/涉及事项

    1.建筑工程施工综合许可

    2.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3.用水报装

    4.用电报装

    三、实施机构:

    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威海市水务集团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威海供电公司

    四、服务对象

    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含)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含)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五、设定依据

    1.建筑工程施工综合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人民防空法》《山东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办理环节营商环境的通知》

    2.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城市供水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3.用水报装:《城市供水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4.用电报装:《供电营业规则》

    六、办理形式

    1.窗口办理

    申请人向各区市政务服务大厅投资建设综合窗口提出申请。

    2.线上办理

    线上在山东政务服务网(威海)-“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申请。

    七、受理条件

    1.建筑工程施工综合许可:己经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己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已经完成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纳(申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的);制定建筑垃圾分类处置方案。

    2.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已制定施工方案、交通组织方案

    3.用水报装:周边市政供水设施已配套,具备接入市政供水管道条件的企业、工商业户及单位、个人用户。

    4.用电报装:供电企业直供区域内的新装、增容用户。

    八、申请材料

    九、办理流程

    线上PC端:申请人需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威海)”网站——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中的“企业一件事”——选择“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建设一件事”——点击“立即办理”进入申请流程,在线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材料,即可完成申请。

    线下:威海市各区市政务服务大厅投资建设综合窗口均可申请,实行“一表申请、一窗受理、综合服务”。

    十、办理地点、时间及咨询电话 


    十一、法定办结时限

    1.建筑工程施工综合许可:20个工作日

    2.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20个工作日

    3.用水报装:具备直接接通条件的,供水企业办理时长不超过4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的,供水企业办理时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

    4.用电报装:居民用户和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电网环节办理时长分别不超过3个、7个工作日,10千伏单电源、双电源用户电网环节办理时长分别不超过11个、18个工作日;35千伏及以上单电源、双电源用户供电方案答复分别不超过10个、20个工作日,电网环节办理时长分别不超过22个、32个工作日。

    十二、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建筑工程施工综合许可:即办;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3个工作日;用电报装、用水报装:2个工作日)

    (不含设计、现场勘验、联合审查、施工环节时间)

    十三、收费标准及依据

    经审核符合办理规定的,不收取费用。

    十四、结果名称

    1.建筑工程施工综合许可:《建筑工程施工综合许可证》

    2.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许可证》

    3.用水报装:无

    4.用电报装:无

    十五、结果样本

    《建筑工程施工综合许可证》: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许可证》: 

    供水接入手续:无

    供电接入手续:无

    十六、快递物流

    1.窗口出件

    各区市投资建设综合窗口。

    2.邮寄送达

    各区市投资建设综合窗口邮寄送达申请人。

    十七、监督投诉电话

    0631-12345。


    附件3


    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建设“一件事”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