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法规文件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10J-DSJ/2024-04370 发布单位: 威海市医疗保障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4-11-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医药价格监测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 10:33
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医药价格行为,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威海市医疗保障局会同威海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关于加强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医药价格监测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文件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与目的‌

近年来,民营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补充,在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的同时,其价格行为和价格水平备受社会关注。为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要求,本《通知》旨在通过制定‌价格监测、信息公开、动态监管‌等手段,推动定点民营医疗机构规范价格管理,遏制不合理收费,确保医保基金合理使用,切实保障参保群众权益。

‌二、核心内容与举措‌

《通知》围绕价格透明化、管理规范化、监测科学化、采购集约化、监管常态化提出七项重点任务。

(一)推进药品价格公开查询比对

依托全省医保医药价格监测子系统,在全市范围开通定点民营医疗机构药品价格便民查询渠道,提供价格查询、位置导航等服务。建立点评机制,鼓励参保群众对定点民营医疗机构药品价格情况进行星级点评,为群众选择就医提供参考信息。

(二)强化医药价格管理

按照不高于同级同类公立医疗机构价格的原则,通过医保服务协议明确定点民营医疗机构价格水平,并加强同地区同层次医疗机构比价,及时调整完善协议结算标准,确保医保基金合理支出。

(三)构建医保药品量价比较指数

2024年年底前,推动实现定点医保药品量价比较指数覆盖全部定点民营医疗机构。自2025年起,以量价比较指数监测值,作为本年度整体价格监测预警线,对超监测预警线的定点民营医疗机构进行约谈提醒。

(四)推进医药价格监测预警

依托全省医保医药价格监测子系统,重点分类排查交易结算金额排名靠前的西药和中成药,形成价格风险品种,及时将触发价格预警规则的情况反馈定点民营医疗机构,适时进行约谈提醒,引导其合理制定医药价格。

(五)推行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

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开展网上集中采购,指导相关医疗机构通过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注册账号,主动将配备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与挂网价格进行比对,发挥议价功能,推动降低采购和销售价格。

(六)深入推进“集采药品进基层”活动

全面扩大“集采药品进基层”覆盖范围,指导符合条件的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参与“集采药品进基层”活动,要求参加单位认真落实“五统一”标准,配备集采药品不少于50种,以不高于同统筹区公立医疗机构价格水平销售。

(七)多部门协同,加大价格行为监管力度‌

加强医保基金常态化监管,综合采取协议管理、日常检查、飞行检查等方式,严厉打击民营医疗机构欺诈骗保等违法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对虚假低价宣传、捆绑销售等行为加强管理约束,对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坚决维护医疗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