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民政局
中共威海市委社会工作部
威海市总工会
共青团威海市委
威海市妇女联合会
威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威海市红十字会
威海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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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威海市医疗保障局
威海市税务局
关于加快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的指导意见(试行)
威民发〔2024〕27号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民政局、国家级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改革创新,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积极探索服务类社会救助新路径,更好满足遇困群众的多元救助需求,努力提升其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现就加快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以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为契机,坚持“群众点题、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品牌驱动、精准施救”的工作思路,健全服务类社会救助运行机制、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内容、优化服务供给,加快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模式,构建救助政策有效整合、社会资源有序调度、供需两端精准匹配、服务流程标准规范、服务成效可感可及的服务类社会救助新格局,持续擦亮“六社联动·威救你”救助品牌,推动社会救助与“精致城市·幸福威海”深度融合,助力共同富裕先行区,持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救助服务对象范围。服务类救助的对象主要包括有相关服务需求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等低收入人口。现阶段服务类社会救助的工作重点是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在此基础上,逐步将对象范围扩展至临时救助对象、残疾人、特殊困难老年人(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流浪乞讨人员等相关部门救助的其他困难群众。
(二)打造社会救助服务转介驿站。依托镇街社会组织联合会,在镇(街道)建立社会救助服务转介驿站,完善规章制度,通过及时介入做好遇困群众需求摸排,整合社区、社会组织、社区企业、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帮扶资源(以下简称六社),链接政府救助政策与社会帮扶项目,结合辖区实际拟定个性化救助帮扶活动,组织实施服务类救助等方式,帮助救助服务对象有效解决基本生活难题,缓解生存压力,提高生活品质。
(三)梳理社会救助政策。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健全完善社会救助统计制度,依托“威救你”社会救助综合信息平台,汇总梳理全市政府救助政策和社会慈善力量参与的救助帮扶事项,定期更新完善救助帮扶政策、项目以及救助服务对象等相关信息数据,为全市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提供支撑。
(四)整合救助帮扶资源。通过“威救你”社会救助综合信息平台、“威助你·爱汇海”慈善网络平台、“鲸立方·威益家”社会组织网上家园平台三大系统,持续拓展社会救助帮扶资源,聚合政府部门、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单位、个人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
(五)链接救助服务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部门联动救助、社会组织介入、社区志愿服务、邻里互助帮扶、社会慈善力量参与等服务方式,为救助服务对象按需提供生活保障类、卫生清洁类、健康照护类、支持提升类、资源链接类等5大类20项服务。各区市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社会力量参与服务类救助服务标准,推动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落实落地,努力满足救助服务对象在基本生活中面临的迫切需求。
(六)建立救助服务需求评估体系。围绕救助服务对象的家庭结构、收支状况、居住环境、疾病和残疾、儿童及教育、就业等情况,合理设计遇困群众需求摸排调查问卷,健全入户调查、个性化服务、综合评估等工作台账。研究开发服务需求网络评估系统,通过社会救助服务转介驿站工作人员及时录入摸底调查信息,实现信息数据网上汇总、困难事项综合分析、服务需求科学评估、困难指标分类排名、服务项目合理对接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需求综合评估体系。
三、工作机制
(一)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各区市要加强对救助服务对象的日常走访,依托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采取“大数据+铁脚板”等多种方式,密切关注救助服务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及生活变化情况。依托村(居)网格员、社会救助协理员、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等,及时发现、掌握汇集困难群众服务救助相关需求,为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调度相关救助资源提供科学依据。
(二)强化服务推进机制。各区市要积极加大“六社联动”实施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服务积分兑换“海贝分”等方式提供服务类社会救助。要积极培育发展一批从事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的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承接服务类社会救助任务。购买服务类社会救助要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切实增强服务类社会救助的有效供给和服务质量。承接主体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三)建立需求转介机制。各区市要充分发挥镇(街道)社会救助服务转介驿站优势,针对救助服务对象的具体服务需求,依程序转介给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分类提供综合性或专业化服务。建立健全“动态监测、需求评估、精准服务、监管有力”的服务类社会救助运行机制,健全覆盖城乡、多元供给、平台支撑、运行高效的基层服务救助网络,通过省、市社会救助平台,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统计分析,推进救助服务对象需求和救助政策、救助项目、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信息共享和资源有效对接,为精准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提供支持。
(四)健全统筹衔接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积极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落实好服务类社会救助政策。各级群团组织要立足实际设立面向困难职工、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帮扶服务项目。统筹衔接养老、助残、托幼等基本公共服务相关政策以及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制度,整合优化结对帮扶、邻里互助、志愿服务等社会资源,形成服务类社会救助整体合力,避免资源错配和重复浪费。积极推进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鼓励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立足自身实际设立服务类社会救助项目,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参与并实施服务类社会救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服务类社会救助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要持续推进人才队伍和阵地建设,构建强有力的工作网络,推进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强资金保障。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在注重各类现有政策资源的系统集成基础上,拓展服务类社会救助资金保障渠道,推动建立多渠道的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资金保障机制,满足救助服务对象基本生活需求。
(三)加强培育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服务类社会救助承接主体的培育和引导,对在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承接主体,在相关表彰组织实施、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中给予倾斜,在相关业务培训中心适当增加培训名额。
(四)加强监督检查。要严格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健全服务质量评估机制,完善项目前期立项、中期实施、后期验收等全过程监督评价机制,确保项目规范开展、效果良好,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五)加强宣传推广。各级各部门要注重总结,大力宣传推广服务类社会救助的成功做法、典型经验和感人故事,努力为服务类社会救助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威海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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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威海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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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