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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_安全生产监管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24-10-31
    • 公开发布日期:2024-10-31
    • 发文字号:威审服发〔2024〕7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实施时间:
    • 文件状态:
    • 文件废止时间:
    • 文件失效时间:

    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印发威海市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审服发〔2024〕7号


    各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国家级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科技创新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

    现将《威海市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31日


    威海市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4〕53号),结合《山东省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鲁市监注字〔2024〕183号),我市推出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改革,实现企业迁移登记减流程、减时限、减材料、减费用,进一步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企业的满意度。

    一、工作目标

    从企业办事视角出发,按照多元化方式代替传统窗口申请、数据共享方式代替企业跑腿、事项并联办理代替单项串联办理原则,将企业迁移登记涉及到的多部门事项整合为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进行办理,通过跨部门数据共享,实现企业迁移更便宜、更快捷、更省事。

    二、改革任务

    (一)建立企业迁移“一件事”办理机制。从企业视角出发,将企业迁入申请、企业变更登记、企业迁出调档、企业税务迁出申请、迁出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迁入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迁出地社会保险单位基本信息变更、迁入地企业社会保险登记8个事项,整合成企业迁移“一件事”办理。搭建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服务专区,打通营业执照、税务、社保、公积金办事服务系统,统一数据交互标准,实现企业迁入、迁出、变更登记信息同步采集、数据实时共享。(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优化企业变更登记和迁移调档流程。将企业申请住所变更登记和迁出、迁入合并为一个环节办理。优化企业申请和后台审批系统,在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增设“省内迁移”模块,在综合业务系统增设“省内档案迁移”功能。企业在“一窗通”平台发起变更申请,由迁入地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审批和迁入管理;迁出地登记机关免于进行系统迁出登记,仅需按照“省内档案迁移”模块下的待办业务情况进行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的迁移。企业仅需进一门、找一人、填一表、最多跑一次,即可完成迁移及变更登记。(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优化税务迁移登记流程。通过线上线下等渠道主动提醒迁移企业查询办理未办结事项,提供迁移预检服务,实现纳税人通过预检一次性获知是否存在税务迁移未结事项。细分不同场景,优化未结事项办理,简化发票使用手续,分类处理涉税风险,优化退税办理环节,提速事中办理。做好电子税务局与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对接,电子税务局实时接收迁移变更信息,企业可跳转电子税务局查看处理未结事项后办理税务迁出,实现一次申请、一体服务和一次办结,为企业提供迁移集成服务。(责任部门:市税务局)

    (四)优化企业社保迁移登记流程。依托省级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服务专区,企业自主选择同步办理社保迁移登记。同步迁移的,线上校验社保欠费情况,企业完成清缴后,社保登记部门根据企业迁移信息启动办理流程。不同步办理的,企业完成变更登记业务后自行申请办理。推动企业社保账户信息延续,保障参保职工权益。(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优化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转移流程。市内迁移企业免于办理迁出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业务、迁入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业务,可直接办理账户转移登记。企业完成变更登记业务后,变更数据通过系统推送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存在未分配资金的企业,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转移;存在未分配资金的则通知企业入账后,再进行转移登记,无需企业重复申请。跨市迁移的企业,迁出地公积金部门办理单位账户下职工封存业务,提醒企业尽快办理未办结业务;迁入地公积金部门为企业办理新设公积金单位账户业务。(责任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六)提升数据共享能力,优化信息核验方式。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数据共享能力,能通过数据共享方式获取的证明材料,可免于企业重复提交;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针对企业提供电子营业执照进行核验的,视同提供纸质营业执照原件;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与加盖实物印章的纸质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针对企业提供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或提交打印件经与电子材料原件核对无误的,不再要求企业重复提交纸质材料。(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组织保障

    (一)实行自愿原则。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按照企业迁移“一件事”流程办理业务,也可自行前往各级各部门分散办理相关业务。为企业提供窗口+线上两种服务渠道,企业可自愿选择办理途径,不做强制要求,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办理。

    (二)强化部门协同。建立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发挥牵头作用,组织各责任部门按照企业迁移“一件事”的改革要求,根据职责分工推进迁移登记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目标任务、改革举措和职责分工,做好业务衔接和信息共享,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三)提升服务效能。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统筹企业迁移“一件事”综合窗口设置,推动涉及事项集中受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根据企业迁移的各项事项编制企业视角的《办事指南》及审批视角的《工作指引》。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向企业提供帮办代办服务,配备导办及帮办代办人员,强化相关人员的集成服务能力,为企业提供政策引导、业务咨询、线上申报等综合服务,提升企业“一次性”申报通过率。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政务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介,加大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宣传力度。收集企业诉求,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附件:1.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办事指南

              2.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审批表


    附件1


    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

    二、联办事项

    (一)企业迁入申请

    (二)企业变更登记

    (三)企业迁出调档

    (四)企业税务迁出申请

    (五)迁出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

    (六)迁入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七)迁出地社会保险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八)迁入地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

    四、实施机构

    威海市行政审批部门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五、服务对象

    在威海市内成立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办理山东省内跨区的地址变更的适用迁移登记“一件事”办理方式。

    六、办理方式

    方式一:线上办理。申请人可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威海站)的“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请。

    方式二:窗口办理。属地政务服务中心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

    七、受理条件

    1.企业迁入申请:企业变更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跨登记机关辖区的。

    2.企业迁出调档:企业变更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跨登记机 关辖区的,迁出地登记机关将登记档案移交迁入地登记机关管理。

    3.企业变更登记:企业变更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跨登记机关辖区的。

    4.企业税务迁出申请: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已结清税(费) 款、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发票和税控设备;不存在其他未办结涉税事项。

    5.迁出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企业,变更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跨登记机关辖区,且不存在欠缴及未办结的业务。

    6.迁入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企业因变更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跨登记机关辖区,在迁入地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

    7.迁出地社会保险单位基本信息变更: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企业,变更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跨登记机关辖区的。

    8.迁入地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企业因变更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跨登记机关辖区的,向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八、申请材料

    九、办理流程

    (一)线上办理:申请人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w.sd.gov.cn),选择“威海站”,点击“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选择“省内档案迁移”,按照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申请。

    (二)线下办理:

    属地政务服务中心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 

    十、办理地点

    威海市:威海市文化中路86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场准入32号窗口。

    环翠区:威海市环翠区文化中路59号环翠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31、32、34、39-42、45-48号市场准入综合窗口。

    文登区:威海市文登区世纪大道80号文登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41-45、51-62号市场准入综合受理窗口。

    荣成市:荣成市崖头街道悦湖路59号荣成市政务服务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市场准入综合服务窗口A01-A10号。

    乳山市:乳山市深圳路108-7号乳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市场准入类23-29号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窗口。

    高区:威海市抚顺路1号高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5-17、19-28号市场准入综合受理窗口。

    经区: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齐鲁大道66号经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4号综合受理窗口。

    临港区:威海市临港区江苏东路15-1号临港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47号“一件事”专窗。

    十一、办理时间

    威海市: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环翠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文登区: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10月1日—来年4月30日);13:30-17:00(5月1日—9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荣成市: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乳山市: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高区: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经区: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临港区: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二、法定办结实现

    十三、承诺办结实现

    根据企业选择联办事项不同,办理时限不同。

    十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五、结果名称

    营业执照

    十六、结果样本

    十七、快递物流

    中国邮政EMS

    十八、咨询电话

    威海市:0631-5897046。

    环翠区:0631-5277027。

    文登区:0631-3991121。

    荣成市:0631-7586139。

    乳山市:0631-6650040。

    高区:0631-5625411、0631-5680199。

    经区:0631-5990026。

    临港区:0631-5581811。

    十九、监督投诉电话

    0631-12345


    附件2


    公司迁移登记“一件事”申请书


    文字解读
    图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