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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29F/2024-04273 发布单位: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4-10-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文字解读丨《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

来源: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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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中央、省关于房地产市场的重要决策,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满足居民刚性与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国人民银行威海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威海监管分局、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我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是对各项政策的详细解读:

一、放开商品住房转让限制:取消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商品住房限转政策,意味着非本市户籍居民购买新建或二手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即可转让。这一举措旨在增强住房市场的流动性,激活二手房交易市场,使购房者的房产处置更加灵活,也有助于吸引更多外地购房者来威海置业。

二、公积金贷款政策优化。

提高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和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从80万元提升至100万元;借款申请人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 。多孩家庭(二孩及以上)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额外提高20万元,即单职工缴存家庭最高可贷80万元,双职工家庭最高可贷120万元。高层次人才购买自住住房时,最高贷款额度同样提高20万元(以组织、人社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为准)。这能有效减轻购房者的资金压力,尤其是对多孩家庭和高层次人才的住房需求给予了有力支持,降低了他们的购房成本,提升购房能力。

优化首套房认定标准:缴存职工家庭申请贷款时,若在购房地无成套住房,按首套房认定;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也按首套房认定。这一调整扩大了首套房认定范围,让更多购房者享受首套房贷款的优惠政策,减轻购房负担。

三、统一商贷首付比例: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15%。此举降低了居民购房的首付门槛,释放了更多的购房需求,尤其是对于改善性住房需求者来说,减轻了前期资金压力,促进住房消费市场的活跃。

四、强化行业融资支持:将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政策的适用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同时延长《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的通知》中有适用期限的条款至该时间。这为房地产企业提供了更宽松的融资环境,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保障房地产项目的顺利推进,避免因资金链断裂导致项目烂尾等问题,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五、优化新建住宅装修交付模式:竣工验收时对新建住宅建筑全装修不再作强制性要求,鼓励开发企业提升住宅建筑装修设计品质。这给予开发企业更多自主选择权,可根据市场需求和消费者偏好,提供多样化的住房产品,满足不同层次购房者的需求;同时也避免了统一装修标准可能带来的资源浪费和个性化不足问题。

六、优化装配式建筑要求:新开工项目装配式建筑比例执行省统一标准,在保证装配率符合省要求的前提下,不再对标准化预制楼梯、叠合楼板、非砌筑内隔墙作强制性要求,允许城镇居住建筑采用其他适用技术、产品代替超4.2米的大跨度装配式楼板。这在确保建筑质量和装配率达标的基础上,为建筑企业提供了更多技术选择,降低建筑成本,推动建筑行业技术创新和多元化发展。

七、明确住宅阳台容积率计算规则:项目整体未办理施工许可的,单套住宅封闭阳台水平投影面积总和不超过套型建筑面积15%的部分,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容积率,销售单价不宜高于房屋销售单价的一半;超出部分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容积率。这一规则明确了住宅阳台面积在容积率计算中的标准,有助于规范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面积计算和销售定价,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八、支持危房重建改造:非成片拆迁改建的危房在保证建筑面积、高度不变的情况下,在满足规范要求和不影响周边相关利益的前提下,新建建筑位置、平面轮廓、造型等可以适当进行调整。这有利于改善危房居民的居住条件,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形象。

此次威海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优化调整,从购房、贷款、融资、建设等多个维度发力,全方位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为购房者、房地产企业以及城市建设都带来了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