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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455/2024-01099 发布单位: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4-01-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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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200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提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制订并公布各市县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2020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2023年山东省新颁布的《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再次规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每3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我市上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是经省政府2020年批准并自2020年6月1日实施的,已期满三年,需按照国家要求启动区片价调整工作。

二、决策依据

2023年5月12日,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报送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3〕65号)要求:本轮调整的总体思路是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不低于现行征地补偿标准,保持总体稳定;调整比例由市、县(市、区)通过对现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周边省份区片价调整幅度、区域经济发展增长水平、农业收入变化水平、历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幅度等情况进行分析测算,根据本地实际测算确定;区片级别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的要求,由市、县(市、区)进行合理安排。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鲁自然资发〔2023〕9号)要求,对《威海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予以重新公布。

三、出台目的

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工作,是依法合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维护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四、重要举措

(一)区片级别及范围的调整情况。经征求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政府(管委)及相关部门意见,结合征地工作实际,各级各部门均认为威海市现行征地区片的范围、级别划分总体合理。因此,本轮对现有征地区片范围及级别不作调整。

(二)区片地价的调整情况。参考2020年1月1日—2023年1月1日期间,各区、市人均GDP、地方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及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等与征地补偿水平直接相关的社会经济指标的变动情况,结合对各区、市综合经济指标、物价指数和征地案例补偿水平的变化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及规范文件要求,采用农用地年产值修正法和征地案例比较测算法综合确定征地区片地价。在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前提下,经多方论证与省级平衡,最终确定本轮威海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不作调整(经了解,济南市、青岛市、烟台市等市本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也未作调整),与上一轮2020年区片地价一致。

五、政策解读人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监督科  冯均磊,0631—5173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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