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废止《关于深入推进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威科办字〔2024〕1号
各区市科技局,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局,综保区经发局:
按照《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过对《关于深入推进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的实施意见》(威科字〔2018〕85号)评估,决定废止《关于深入推进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的实施意见》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凡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威海市科学技术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登记号 | 施行日期 |
1 | 《关于深入推进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的实施意见》 | 威科字〔2018〕85号 | WHCR—2018—0060014 | 2019年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