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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威海市海洋发展局 威海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农业_林业_水利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23-09-22
    • 公开发布日期:2023-09-29
    • 发文字号:威农字〔2023〕62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 开始实施时间:2023-09-22
    • 文件状态:
    • 文件废止时间:
    • 文件失效时间: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威海市海洋发展局 威海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威海市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威农字〔2023〕62号


    各区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海洋发展局,国家级开发区社会工作部、财政金融局,南海新区社会工作部、财政与审计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财政厅《关于做好山东省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鲁农计财字〔2023〕24号)要求,2023年我市承担山东省粮油生产保障资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业生态资金保护资金等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聚焦提高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紧紧抓住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加快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健全财政支农投入保障机制,突出支持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调整优化农业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和布局结构,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统筹安排重点任务

    按照中央项目实施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重点支持以下任务:

    (一)保障粮油等重要农产品供给。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水平,实施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支持扩大大豆玉米复合种植面积,开展粮油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确保粮食安全。

    (二)夯实粮食产能基础。全面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提升耕地质量。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

    (三)促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推进农业机械化。加快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渔业产业发展。

    (四)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设施提升,开展贷款贴息试点,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扶持带动小农户发展,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加强基层推广机构能力建设。

    (五)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探索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推动农业绿色生产模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积极适应改革管理要求,提高认识、深化协作,强化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的监管责任,确保中央强农惠农政策有效落实。

    (二)做好政策衔接。做好乡村振兴规划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扶持内容的有机衔接,立足实际,创新项目实施机制,切实发挥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监督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创新监督管理方式,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做好政策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绩效评估。组织开展综合绩效评价,严格奖惩措施,加快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将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指标体系,严格奖惩措施,全面评估、考核政策落实情况。


    附件:1.威海市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2.威海市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3.威海市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4.威海市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5.威海市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威海市海洋发展局 威海市财政局

    2023年9月22日

    附件1


    威海市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主要用于促进粮食和粮油生产、优化种植结构,提高产出效益等工作。

    一、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

    在全市实现小麦“一喷三防”技术措施全覆盖,提高小麦中后期田间管理水平,减轻病虫害、干热风、早衰危害,减少小麦因灾减产损失,促进稳产增产。使用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区域(以下简称项目区)统防统治率达到50%以上,项目区病虫害防治效果达到80%以上,确保项目区小麦减产损失控制在10%以内。补助对象为组织开展“一喷三防”作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自愿实施作业的农民(含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要重点向规模化种植主体倾斜。每亩补助不超过10元,具体标准由各区市因地制宜自行确定。

    二、支持大豆玉米复合种植

    紧紧围绕大豆产能提升,在全市范围内,特别是大豆、玉米重点产区,依托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规模化经营主体,安排3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建设一批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点和示范片,示范推广一批区域性强、丰产性好、经济效益高的技术模式,推动玉米大豆兼容发展、协调发展,实现“玉米基本不减产,增收一季大豆”的目标,力争大豆平均亩产达到100公斤左右。中央和省级财政对承担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主体,继续按照200元/亩的标准给予支持,在此基础上,市级财政每亩再补贴50元,重点对种子、化肥、农药、机具等物化投入及社会化服务环节进行补助。省里在安排年度粮油绿色高产高效行动、新型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社会化服务等项目政策时,对复合种植给予适当倾斜。

    三、开展粮油绿色高产高效创建

    坚持把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作为头等大事,锚定“走在前、开新局”,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促进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水平提升和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农业农村部《2023年全国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促进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的通知》要求,聚焦玉米、大豆等主要粮油作物开展绿色高产高效行动,支持1个粮食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县。全力打造一批“百亩田、千亩方、万亩片”,重点开展粮油作物高产攻关、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试验展示、关键稳产增产技术集成推广应用等,持续挖掘我市主要粮油作物综合生产能力。玉米、大豆项目于2023年底结束。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一是物化投入补助,对统一供种、统一农资、统一耕种管收、树立示范标牌等物化投入进行补助;二是社会化服务补助,对推广先进耕种管收机械、改进施药方式、购买病虫绿色防控、耕种收一体化作业等社会化服务进行补助;三是技术指导服务补助,对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家开展技术指导、优质品种推广、新技术集成组装、瓶颈技术攻关及高产竞赛测产、项目考核验收等方面给予适当补助。项目县要严格落实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专门台账,严格资金支出范围,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果。

    联系方式:

    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科王军委,5212187


    附件2


    威海市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主要支持耕地地力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盐碱地综合利用和耕地质量提升。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11号)要求,按照各区市农业农村部门核定上报的小麦种植面积,将资金切块分配至各区市,2023年6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本通”系统发放到户,引导农民自觉提升耕地地力,确保广大农民直接受益。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标准约120元/亩。具体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威农字〔2023〕1号)及其补充通知要求执行。同时,以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小麦面积核定数据,做好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发放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种粮主体,补贴标准为亩均11元左右。强化工作监督监管,严肃查处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保护和调动种植主体种粮积极性。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

    分解落实年度建设任务12.1万亩下达各区市,组织区市优化项目选址和建设内容,重点补齐农田灌排设施等短板,统筹推进高效节水灌溉,确保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根据中央财政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调整情况,2023年,将新建、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财政补助标准分别确定为2150元/亩、1400元/亩,其中,省以上财政对新建和改造提升任务补助标准分别为1700元/亩、1100元/亩,其余资金由区市承担。

    三、耕地质量提升

    (一)化肥减量增效。继续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向纵深发展,完成肥效、化肥利用率等田间试验15个,农户施肥调查404户,以县为单位向社会公开发布肥料配方,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312万亩次以上,技术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继续支持1个国家级门市肥料信息网点开展调查监测。在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三新”配套上实现突破,打造10万亩次测土配方施肥升级版。一是开展田间试验。按照“统筹规划、区域设点、综合试验”的要求,开展主要农作物肥效和化肥利用率试验,结合实际开展中微量元素肥料、有机肥料和施肥新方式试验,每个农业县完成试验示范2-5处,其中小麦或玉米肥料利用率试验1处,有机肥替代化肥效果试验1处,新型肥料或中微量元素肥效试验1处,“三新”配套技术效果试验1处。二是调查施肥状况。综合种植制度、耕地质量和施肥管理水平等,选择县域内种植面积占比最高的5种作物开展施肥调查,并按面积比例确定调查数量。调查对象选择既要体现代表性,又要兼顾长期性,一经选定,要登记造册,连续跟踪调查。每县调查各类种植主体100户,其中普通种植户占比不低于20%,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占比不高于80%。调查数据利用“施肥监测通”小程序或PC端登录信息系统填报,并按照规范要求构建施肥数据库。三是开展“三新”配套技术示范。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以规模化经营主体为依托,选择基础条件优、产业代表性强,“三新”技术推广基础较好的区域,因地制宜选择轻简化施肥、高效营养诊断、测土施肥等新技术,配方肥、缓控释肥、水溶肥等新产品,种肥同播机、侧深施肥机、喷肥无人机、水肥一体化等新机具,强化机艺融合、技物结合、物械配合,构建集成配套技术模式,组织示范推广,建立“三新”技术示范区。选择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的区域建设核心示范区,在显要位置设置标牌,突出展示主要技术内容和预期效果。每个农业县要集成主要作物“三新”配套模式1-2个。通过印发技术模式资料、培训规模经营主体、召开现场观摩会等方式大力推广应用“三新”配套技术模式,推进测土配方施肥转型升级。四是深化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以县为单位分析整理最新的土壤测试、田间试验等基础数据,结合耕地等级制定发布主要作物基肥配方,引导企业按方生产、农民按需选购。强化农业农村部门与大型骨干肥料企业合作,帮助企业研发生产配方肥。鼓励肥料产销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化、保姆式服务,推动配方肥下地。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搭建肥料生产企业与规模化经营主体对接平台,便于供需双方直接洽谈合作,推动配方肥直供到户。在主要作物施肥关键时期,开展系列科学施肥技术培训,所有种植大户、经营主体、科技带头户均纳入培训对象,按需培训。以作物为主线,针对不同土壤养分状况和目标产量,集成施肥配方、肥料品种以及施肥时期、方法、用量等技术形成施肥技术明白纸,做到张贴到村,发放到村委和肥料经销网点,普通农户就近自由索取。通过以上措施,送技术到村到店到户,强化配方肥供应,畅通技术推广最后一公里,确保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

    (二)耕地保护与第三次土壤普查。支持县级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专家指导服务和数据分析。继续开展国家、省、市、县四级耕地质量监测工作,监测点监测项目按往年要求保证齐全。以县域为单位,开展县域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评价,核算耕地质量等级变动情况,并更新县域耕地质量数据库。

    联系方式:

    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科王军委,5212187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一次性种粮补贴)

    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科姜宏浩,5261266

    (高标准农田建设)

    市农业农村事务中心种植业推广站孙洪助,5201773

    (化肥减量增效、第三次土壤普查)


    附件3


    威海市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主要支持巩固提升农业产业发展基础、推动农业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等。

    一、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按照《2021-2023年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和《2021-2023年威海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抓好政策实施重点,一是优先保障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二是支持农机科技自主创新,推广使用智能终端和应用智能作业模式,推广应用北斗系统;三是突出绿色高效特色导向,加快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大型复式农机具技术推广;四是突出监督服务效能提升,推广应用手机App、人脸识别、补贴机具二维码管理和物联网监控等技术,加快补贴资金兑付。加大报废更新工作力度,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机化转型升级。

    二、加快推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

    立足优势和资源禀赋,瞄准农业全产业链开发,明确发展主导产业和优先顺序,构建以产业强镇为基础、产业园为引擎、产业集群为骨干,省县乡梯次布局、点线面协同推进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3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创建名单的通知》(农办计财〔2023〕10号),创建威海市文登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三、支持畜牧业发展

    (一)粮改饲。主要支持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户)、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收储使用青贮玉米、苜蓿、饲用燕麦、黑麦草、饲用黑麦、饲用高粱等优质饲草,通过以养带种的方式加快推动种植结构调整和现代饲草产业发展。其中养殖场规模按照省畜牧兽医局、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的通知》(鲁牧畜科发〔2017〕4号)要求执行:奶牛存栏1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10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500只以上,驴年出栏100头以上;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年销售5000吨以上。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增加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收贮量,全面提升种、收、贮、用综合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饲草料品种专用化、生产规模化、销售商品化,全面提升种植收益、草食家畜生产效率和养殖效益。2023年,我市粮改饲任务面积0.95万亩,省定荣成市0.62万亩,99万元,其余根据文登区、临港区前期报送的需求及实际情况分配:文登区0.19万亩、30万元,临港区0.14万亩、22万元。补助标准为每亩补贴160元。为便于核算验收等工作开展,指导各地参考“2.9吨/亩”产量标准测算,每吨补贴为55.17元。各区市畜牧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并及时上报市畜牧业发展中心,明确支持对象、补助环节和实施程序,分解下达目标任务。要指导督促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及工作推进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政策和资金保障,确保项目成效。要强化实施过程监督管理,抓好项目落实,在饲草收储时期及时将饲草收储数据等信息填报到粮改饲信息统计上报系统。各区市对粮改饲项目进行验收并将项目总结、验收情况报送至市畜牧业发展中心产业发展科,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将于12月底对各区市粮改饲项目的验收情况进行复核。

    (二)生猪良种补贴。省定文登区实施良种补贴0.25万头次,对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生猪养殖场(户)给予适当补助,加快生猪品种改良。补贴品种包括国家批准引进和自主培育的品种,以及地方优良品种。按照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两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良种精液,每份精液补助20元,每头能繁母猪年补贴8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文登区畜牧主管部门要强化实施过程监督管理,按时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中填报资金支出情况、任务实施总结等。同时要结合当地实际,有针对性进行技术推广和指导服务,及时总结实施过程中成功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对进一步优化实施内容、实施方式等提出建议措施。于12月底前将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市畜牧业发展中心产业发展科。

    四、渔业发展支出

    主要支持国家级海洋牧场建设、现代渔业设施设备水平提升、渔业资源调查养护和国际履约能力提升等。

    (一)建设国家级海洋牧场。对第七批、第八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分年度进行适当补助。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23〕9号),组织项目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和办理投礁前置手续,方案编制细则和报送时间等按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要求执行。

    (二)提升现代渔业设施设备水平。采取后补助方式,支持改善渔业设施设备,提升渔业设施设备现代化水平,提高渔业综合生产能力。

    1.支持捕捞渔船和船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支持渔业企业、渔民对捕捞渔船和船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减少渔船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提高渔船安全等级,提升渔船自动化、智能化和现代化水平。

    一是近海捕捞渔船。重点支持高耗能、安全状况差、对资源破坏强度大的老旧捕捞渔船更新改造为资源友好型捕捞渔船,对符合条件的渔船按照船长分档给予适当补助,各区市要统筹整合往年度结余资金用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建造完工且取得渔业捕捞许可证的资源友好型渔船。重点支持近海捕捞渔船安全救生通导、防污染、生产用海洋宽带等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提升渔船自救互救、防碰撞能力和监管水平。

    二是远洋捕捞渔船。对符合条件的远洋渔船更新改造按照渔船类型、总吨位、船长、分档给予适当补助。远洋渔船船上设备更新改造,需优先完成强制性安装的设施设备种类,渔船安装电子捕捞日志设备,视频监控设备完成安装比例不少于75%。

    2.水产养殖和加工设施设备建设

    一是深远海养殖设施设备建设。提高养殖业装备水平,促进深远海养殖空间拓展。对符合条件的设施设备按照类型、周长、包围水体等分档给予适当补助。重点在文登区海域开展重力式网箱建设。

    二是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建设。重点支持通过省厅遴选的环翠区、文登区就地加工、大宗产品收储加工等,补助上限不超过设备总造价的30%,每个项目单位补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三)开展渔业资源调查养护和国际履约能力提升

    1.开展公海渔业资源调查评估。支持开展印度洋公海金枪鱼延绳钓生产性调查,每个调查不少于30个站位。

    2.提升远洋渔业国际履约能力。对履行国际公约养护国际渔业资源的远洋渔业企业进行奖补,引导远洋渔船开展负责任捕捞,养护国际海洋渔业资源。补助以远洋渔船为单位,采取后补助方式,主要依据远洋渔业企业履约评估成绩分类给予适当补助。

    联系方式:

    市农机发展中心农机推广科王丽,5219156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科于燕波,5266779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市海洋发展局渔业与渔政管理科姜景腾,5210376  

    (海洋牧场、深远海养殖设施设备)

    市海洋发展局渔业与渔政管理科毕炜家,5232674  

    (远洋渔业部分)

    市海洋发展局产业发展科王飞,5237701  

    (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

    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陈志凯,5231387  

    (近海渔船更新改造)

    市海洋与渔业安全应急指挥保障中心孙先栋,5232238

    (近海渔船船上设备更新改造)


    附件4


    威海市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主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能力提升、技术推广和人才培育等工作。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一)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能力。一是高效设施农业条件改善。支持高区新建集约化育苗中心,打造年育苗3000万株以上生产能力的集约化、数字化、自动化育苗工厂;支持文登区(水果)、荣成市(食用菌)、乳山市(水果)建设设施提升标准化生产基地,改造提升老旧低效设施,升级棚型结构材料,应用新型自动装备,推广先进实用技术。二是开展新型经营主体质量提升。在粮食主产区开展粮食生产服务能力提升,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机库房、维修车间,晾晒场、储粮仓、烘干配套基建及烘干储运加工等必要的称量、除土、清选、输送等配套设施设备。项目总投资概算不低于100万元,可新建、升级改造或扩建。项目建成后,主体粮食作物生产服务能力达到2万亩左右。开展主体经营能力建设,培育品牌,拓展营销渠道,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应用财务管理信息化工具规范财务核算。三是奶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等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奶牛存栏100-3000头,10头奶山羊折合一头奶牛)提升生产经营能力、升级养殖设施装备,降低养殖成本。奶业生产经营主体应符合以下条件:依法设立且正常经营,财务等管理制度健全规范,符合当地奶牛养殖发展规划要求;具备养殖备案码和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积极配合奶业监管监测工作;标准化适度规模奶牛养殖基础较好,全混合日粮、机械化挤奶等先进生产技术适度应用,配备一定规模的设施装备和一定数量的饲草料地等现代奶业生产要素,奶牛单产水平较高。优先支持开展疫病净化或生产性能测定(DHI)的奶业新型经营主体。经前期调度各区市需求,2023年重点支持我市荣成市、临港区3个(荣成市2个,临港区1个)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实施项目。项目采用“先建后补”方式实施。省里按照每个项目主体补助财政资金30万元左右,将资金切块下达我市共计91万元,其中省定荣成市61万元。具体补贴标准,由荣成市、临港区项目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具体情况确定,每个项目主体财政补助资金掌握在10-50万元之间。项目实施要与2023年“粮改饲”等中央财政其他农业生产支持政策衔接,避免重复补助。支持内容具体包括:一是升级种植养殖设施装备。重点支持饲草料种植、收获、加工、贮存及养殖设施装备升级改造;支持与奶牛养殖规模相适应的饲草料收储,推进饲草料资源本地化开发利用;加强提升标准化水平的挤奶、防疫、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兼顾依靠自有奶源发展乳制品加工试点。二是应用先进生产技术。重点支持精准饲料营养、选种选配、健康养殖、饲养管理、疫病防控和环境控制等先进生产技术推广应用,促进智能化数字化技术与奶牛养殖融合发展,鼓励通过社会化服务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可依据自身实际,在支持内容范围内有侧重的组织实施,原则上不支持单纯扩大养殖规模的建设内容。荣成市、临港区要及时上报项目实施方案并于12月底前将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包括项目经费执行情况,支持项目主体生产经营能力提升、养殖设施设备升级、促进节本增效等方面的实施成效,加强项目监管经验做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项目验收情况等报送市畜牧业发展中心产业发展科。省畜牧局将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项目资金分配重要依据。

    (二)粮油作物单产提升行动。聚焦大豆玉米等重要粮油作物,依托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发挥科技增产支撑作用,集成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挖掘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增产潜力,提高主要粮油作物关键技术模式到位率和覆盖面。对落实单产提升主推技术、实现单产提升目标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适当奖补支持。

    (三)设施农业贷款贴息。通过贷款贴息奖补支持,引导鼓励地方加大现代设施农业建设投入,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增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高素质农民培育

    (一)农民培训。围绕全力保障粮食安全与重要农产品供应、大力发展乡村富民产业、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统筹推进种养加农户生产技术技能、生产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村民自治组织乡村建设发展服务能力及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全面支撑粮油生产大面积提单产,全面支撑农业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支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全年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2000人,围绕粮油稳产保供任务开设的班次和培育人数不低于80%。一是提升农业生产技术技能。聚焦“两稳两扩两提”要求,紧密衔接农业生产技术技能提高确定培训内容,紧扣农时,围绕作物生产全过程全周期有针对性培训。二是提升农业产业发展能力。分层分类重点围绕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社会化服务专业人员、返乡创业创新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等,开展发展能力培育,开展生产经营知识培训。三是增强乡村建设与发展能力。面向村“两委”成员、农村事业发展骨干,大力开展乡村管理知识培训,提升农村自治组织管理发展水平。面向休闲农业、电商营销等新业态发展带头人及返乡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和乡村青年、农村妇女、益农信息社信息员等重点人群,大力开展创新创业培训,丰富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体系。开展农民素质素养培训,提升农民素质素养。

    (二)头雁工程。开展“头雁”培育工作,带动形成乡村产业振兴“雁阵”人才队伍,夯实乡村振兴人才基础。

    三、农业社会化服务

    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全新模式。按照“镇级政府主导、农户分散承包、公司集中经营”的思路,提升镇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水平,推动土地资源集聚、涉农政策集成、生产服务集中、科技应用集束、农副产品集散、闲置劳力集合。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服务公司、供销合作社(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社有企业)等主体进驻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采取直接代管、全程参管等多种模式,为农户提供耕种防收“一条龙”服务或“菜单式”服务。统筹服务资源,协调服务需求,统一调配采购农资供应、农机服务等,打造区域性农业生产服务联盟。尊重小农户务农意愿,促进服务主体与小农户共同发展。聚合叠加惠农助农扶持政策,支持乳山市完成9万亩农业社会化服务目标任务,原则上财政补贴占托管服务费比例不高于40%,具体要求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鲁农计财字〔2022〕34号)规定执行。

    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一是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支持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深化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主责履行,加快信息化服务手段普及应用,构建“一主多元”、高效便民的现代农技推广体系。二是完善省市县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遴选推介机制,聚焦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农机化等领域,遴选发布年度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依托示范基地、示范主体等平台进行示范展示。三是实施农技推广特聘计划,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从“土专家”“田秀才”和新型经营主体技术骨干中,招募有丰富实践经验、较高技术专长、服务意识协调能力较强的人员作为特聘农技员,开展产业技术指导服务。在文登区招募动物防疫特聘专员。

    五、农业信贷担保奖补

    根据山东农担公司2022年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开展情况给予奖补,用于落实中央财政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奖补政策。强化奖补资金政策性导向,支持农担业务做大同时,规范农业信贷担保“双控”管理,突出支持重点领域,健全风险管理制度,提高风险识别与化解能力,切实守住风险底线。

    联系方式:

    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科于燕波,5266779

    (高效设施农业条件改善)

    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改革科邹涛,5228761

    (新型经营主体质量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

    市畜牧业发展中心产业发展科李成文,5204182

    (奶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科王军委,5212187

    (粮油作物单产提升行动)

    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科吕凯军,5266779

    (设施农业贷款贴息)

    市农业农村局法规科教科唐兆飞,5205110

    (农民培训、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市农业农村局政工科陈浪波,5266719

    (头雁工程)


    附件5


    威海市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主要支持农业生态保护、农业资源养护利用等工作。

    一、地膜科学回收利用

    以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为抓手,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作物、关键环节,加强地膜使用、回收等管理,从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替代两个方向协同发力、有序推进,强化地膜源头减量,推广地膜高效科学覆盖技术,推广使用0.015毫米及以上的加厚高强度地膜2万亩,有效提高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水平,加快推进农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补助资金重点用于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补贴形式可采用直接补助、间接补助、以旧换新、先买后补等。补助对象应聚焦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的农户、种植大户、合作社等。

    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整县制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和高效利用机制,引领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秸秆收储运体系更加健全,秸秆“五化”利用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一是大力推进秸秆科学还田。示范推广秸秆精细化全量还田、快速腐熟还田等技术模式,探索适应机械化生产、助力后茬作物稳产优质的秸秆还田规程。聚焦关键农时季节,组织专家和基层农技人员深入一线开展秸秆还田技术指导,加强宣传、专题培训和现场观摩。二是支持将秸秆或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利用后产物作为原料生产有机肥。三是推进生物菌剂、酶制剂、饲料加工机械等应用,加快秸秆黄(青)贮、颗粒、膨化、微贮等技术产业化,促进秸秆饲料转化增值,壮大秸秆养畜产业。建设不少于4个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统一竖立“2023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标牌。资金主要用于产品(服务)采购、设备购置、设施建设,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宣传培训、成果展示,草谷比可收集系数测算、监测与评价;秸秆资源利用调查等,秸秆还田作业补贴原则上不超过费用总额的50%。

    三、渔业资源保护

    在松江鲈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开展珍稀濒危物种松江鲈鱼增殖放流。严格执行增殖苗种招标制度,对增殖放流项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进行现场监督和验收,圆满完成10万尾绩效目标任务。

    联系方式:

    市农业农村局法规科教科唐兆飞,5205110

    (地膜科学回收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市海洋发展局渔业与渔政管理科姬广磊,5232674

    (渔业增殖放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