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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威海市民政局 威海市教育局 威海市财政局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分类:民政_扶贫_减灾_其他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23-08-11
    • 公开发布日期:2023-08-11
    • 发文字号:威民函〔2023〕42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民政局

    威海市民政局

    威海市教育局

    威海市财政局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的通知

    威民函〔2023〕42号


    各区市民政局、教体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家级开发区社会工作部、教育分局、财政金融局、科技创新局,南海新区社会工作部、财政与审计局、党群与人力资源部:

    为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根据省民政厅、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民发〔2023〕30号文件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民〔2023〕41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大从高校毕业生中定向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工作力度。各区市(含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下同)要结合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做好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原则上2023年所有新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全部面向高校毕业生开放,其中,要拿出不少于30%的岗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并优先向困难高校毕业生倾斜。鼓励2023年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数量不少于2022年。各区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定向招聘2023届高校毕业生工作须于8月31日前完成。

    二、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加大城乡社区就业见习岗位招募力度。各区市要增加社会工作就业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开展服务。鼓励在社会工作服务平台中打造“政社校”合作平台,探索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资源集聚和合作机制,吸引更多社会工作专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要结合进一步推进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组织提供社区服务的机构和有条件的城乡社区设立就业见习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实践服务,激发到社区就业的热情,见习期一般为3–12个月。对城乡社区组织见习期满的见习人员,可按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三、推动城乡社区服务发展,加大高校毕业生在城乡社区服务领域就业创业支持力度。各区市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山东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威海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在社区发展养老、托育、家政、物业、健康等生活性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利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高校毕业生在城乡社区服务领域创业提供6–24个月的免费场地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本科及以上、专科(高职)毕业入职养老服务机构人员按规定落实一次性入职奖补。将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社会组织,纳入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扶持范围。

    四、加强高校毕业生教育培训,加大对高校毕业生扎根社区服务基层的引导力度。健全完善市内高校与位于我市的省级城乡社区工作者示范教育实训基地的共建机制,激励高校毕业生积极投身城乡社区等基层一线锻炼锤炼、成长成才。以区市为单位,做好新入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新入职高校毕业生”)初任培训工作,原则上在入职6个月之内开展3至5天的集中脱产培训。加强对新入职高校毕业生的关心关爱,在工作生活心理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大力宣传高校毕业生在社区就业创业的优秀典型和先进事迹。

    五、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服务指导力度。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支持并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将其纳入当地就业、人才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总体安排,建立由民政、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推进、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要统筹用好就业创业、人才发展、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等各方面资金。各区市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各高校,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社区就业信息推送等相关工作落实。各区市民政部门通过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按月做好数据填报工作(见附件),并做好社区工作者基本信息数据同步更新工作。


    附件:2023年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情况统计表


    威海市民政局

    威海市教育局

    威海市财政局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1日


    附件

    2023年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发布招聘岗位数量(个)

    城市

    农村

    已录用人员数量(人)

    城市

    农村


    城市发布招聘岗位数量

    (个)

    其中:专门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数量(个)

    农村发布招聘岗位数量

    (个)

    其中:专门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数量(个)


    城市已录用人员数量

    (人)

    其中:已录用高校毕业生数量(人)

    农村已录用人员数量

    (人)

    其中:已录用高校毕业生数量(人)









































    填表说明:截至2023年12月,通过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每月调度填报。以区市为单位填写,填写2023年度累计数量。



    文字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