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统计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3年度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
威统办字〔2023〕5号
各区市统计局,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南海新区经发局,市局各科室、中心:
根据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和省局部署安排,结合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现就做好2023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重点指标、重点领域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涵盖规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限上住宿和餐饮业、规上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能源、劳动工资、企业研发等专业以及省局部署安排的其他指标。
2.入库退库检查。结合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对一套表调查单位的真实性开展检查。重点检查2023年度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退库情况,包括入退库资料真实性、数据质量等。
二、检查方式和数量
(一)检查方式。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的方式进行,环翠、文登、荣成、乳山等4个区市分别对辖区内的统计调查对象开展执法检查,高区、经区、临港区、南海新区等四个区由市统计局组织对其辖区内的统计调查对象开展执法检查。此外,市局根据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安排,随机抽取区市开展抽查。各项执法检查任务在11月30日前完成。
(二)检查数量。根据省统计局要求,结合2023年各区市“四上”单位数量、数据报送情况、统计执法人员情况等因素,确定各区市2023年度执法检查最低数量。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要站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政治高度,切实加强执法检查的组织领导,抽调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执法骨干组成执法检查组,并做好学习培训工作。
(二)科学统筹,强化协调协作。各区市要结合省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任务,加强与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协调协作,履行好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的工作职责,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开展。要结合自身任务,科学统筹执法检查力量,认真组织实施,锻炼提升统计执法队伍,提高统计执法质量。
(三)严格执法,依法追责问责。各区市要积极运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山东通移动执法端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调查对象,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按规定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对涉嫌统计违纪违法的责任人员,要按照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的要求,依法依规提出处分处理建议,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各区市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及执法检查信息台账于10月20日前报市局执法监督局。
威海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