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对禁止使用童工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出台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要求企业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使用童工。在此提醒广大企业经营者,招用童工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一定要摈弃侥幸心理,增强守法意识,远离使用童工“高压线”。
一、什么是童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二、哪些行为属于违法使用童工
使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生产经营场所从事各种形式劳动,并计付或者变相计付劳动报酬的。以勤工俭学名义安排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生产经营性劳动的。以实习、教学实践、职业技能培训为名,安排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从事生产经营性劳动或其从事的劳动已超出学习和培训目的、时限、内容,影响其人身安全、身心健康的。其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使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的情形。
三、使用童工有哪些法律后果
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之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同时,用人单位要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四、用人单位如何避免“踩雷”
1、用人单位在招录员工时应认真审核员工的基本信息、身份证明材料,仔细核对照片,通过体检、审查学历文凭等方式确定员工实际年龄。
2、谨慎使用在校实习生、劳务派遣工、暑期工,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签订相关协议,规范企业用工管理。
3、对企业内年龄偏小的员工主动询问、核实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杜绝违法使用童工的情况发生。
4、企业在使用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时,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未成年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