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威文旅发〔2023〕49号
各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国家级开发区社会工作部,南海新区经济发展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市直旅游企业:
现将《2023年全市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23年全市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5月9日
2023年全市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年”主题,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统筹发展和安全,健全和完善文旅行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和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威海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的文旅市场环境。
一、全面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1.强化风险红线意识。推动各级、各单位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重要部署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内容,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各级、各单位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省文化和旅游厅工作要求,研究出台落实举措,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增强风险意识、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2.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完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述职制度。严格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到位。加强A级旅游景区玻璃栈道和“步步惊心”等新型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监管。综合运用约谈、通报等手段,督促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3.推动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文旅单位树牢安全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健全并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推动企业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严格落实晨会、开工第一课、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措施。指导文化和旅游单位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完善应急预案,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检验、监测和评估,履行安全提示义务。
4.强化联合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市文化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定期组织召开文化旅游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和规范日常工作运行,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形势研判等工作制度。突出做好节假日、旅游旺季、特殊时段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切实用好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文旅安全的部门监管合力。
二、持续深化安全生产制度落实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制度学习。坚持不懈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持续深化落实省委省政府“八抓20条”创新措施,细化部门、企业两个层面安全生产制度措施清单,并分类开展学习落实,以学促用,落实到企业一线。
6.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制度落实。通过培养企业内训师、设置安全专管员、完善内部奖励机制等方式,推动制度落实专人专管。深化分类分级监管,邀请专家进行安全诊断,定期梳理共性、个性问题,通报指导同类企业,推动整改落实。5月底前,完成小微市场主体分类分级;12月底前,文旅领域实现分类分级监管。严管严控危险作业,推行部门、第三方机构双报备制度,实施专家“旁站式”监督指导。以执法检查为抓手,压实企业对外包施工队伍日常管理,严格施工现场过程管控。
7.组织开展制度落实的日常督导和执法检查。以制度落实为重点,对照制度清单,分层级开展暗查暗访,推动各项制度落实落地。对存在危险作业、风险程度高的小微市场主体实施重点监管、高频检查。对各级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制度落实问题进行“回头看”,跟踪督办、闭环管理。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弄虚作假行为坚决“零容忍”,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违法行为。结合实际开展全域性、区域性、示范式和帮扶式异地执法活动。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进一步规范检查程序,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模式。
三、推进重点文旅领域风险整治
8.扎实开展3、4、5月份安全生产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基于历史同时期事故规律和季节性特点分析,靶向用力,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健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及时播发安全生产提示和预警信息。
9.强化重要活动、节点安全生产工作。在“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重要节假日、汛期、暑期等关键节点,强化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旅游包车、缆车、玻璃栈道、滑道等部位及涉水、涉崖旅游景区进行重点检查督导,对重点景区加强人流车流管控和疏导,确保文旅行业重点时段安全有序。组织文化和旅游活动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严格履行活动报批程序,加强公共场所人群聚集活动,特别是大型文化和旅游活动的安全管理,完善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提升公共安全防控能力。
10.强化火灾等风险防范工作。盯紧公共文化场所、文旅经营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突出做好文博单位、娱乐场所、人员密集的文化场馆的消防安全,强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不断完善消防安全体应急体系,做好常态化消防安全培训演练。紧盯密室逃脱、“剧本杀”等新业态新风险,指导A级旅游景区做好森林防火和防汛防台风等灾害的应对工作,加强洪灾风险、地质灾害多发地段以及网红景点安全监测和巡查。落实“限量、预约、错峰”开放要求,推进门票预约制度,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公共卫生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工作。
11.做好旅游包车和大型游乐设备的安全监管。指导旅行社选择符合条件、有资质的车辆和司机,签订规范租车协议。会同有关部门对旅游包车开展检查,做好旅游客运安全带管理和使用工作,加大对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指导A级旅游景区做好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旅游景区玻璃栈道和"步步惊心"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管理。
12.守牢文物安全底线。扎实开展文物安全攻坚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文物安全监管机制,深化“专家查隐患”,对重点文博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提升文物监管执法水平,切实守牢文物安全底线。
四、持续用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3.持续提升应急救援水平。督促指导文旅企业单位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强化防汛、防火、大型游乐设备等应急演练开展,星级饭店、娱乐场所、A级旅游景区、大型文化场馆等人员密集文旅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演练,其他文旅单位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预案演练,切实提高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14.落实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推动落实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告牌制度,广泛发动社会公众进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进一步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引导企业建立企业职工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倒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5.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充分利用发挥全市文化和旅游重点区域监测平台作用,加大对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的重点实时监测。做好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旅游安全管理模块的应用管理,及时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充分借助全国A级旅游景区管理系统、山东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系统、“文旅通”APP等平台,加强文旅行业安全的智慧化监管,提高行业人防、技防、物防综合防范能力。
16.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开展“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日”等主题活动,持续提升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及时发布安全提示提醒,通过门户网站、公众号、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和在线旅游企业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开展安全宣传引导,持续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增强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强化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等内容的教学培训,指导推动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学习培训,提升行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