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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379M/2023-04546 发布单位: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内容分类: 政策评价 成文日期: 2023-05-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威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执行情况的评估报告

时间: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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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威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组织对《威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过程和方式

市生态环境局书面调度了各区市三线一单执行情况,并组织召开三线一单执行情况评估座谈会,邀请各区市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各领域专家以及三线一单编制单位参会。会上,各区市相关部门介绍了三线一单有关工作的落实情况,编制单位汇报了三线一单有关更新情况,专家就三线一单执行情况做了分析评估,提出了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指明了下一步工作推进的方向和侧重点,起草形成了《关于〈威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执行情况的评估报告》。

二、决策执行的基本情况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我市于20216月出台了《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威政字﹝202124号),由市生态环境委员会统筹推进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统筹做好全市三线一单的组织协调、实施应用、评估调整等工作,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协同开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管理工作,做好相关领域的信息共享和应用,推动各区市做好实施工作。同时要求各区市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协调机制,全面落实区域内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三线一单的实施,有效解决了我市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大力推进了区域和规划环评落地,显著提升了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水平。

一是相互沟通,注重成果运用。加强三线一单和国土空间规划衔接,积极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沟通,在制定《威海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时,针对生态空间划定范围、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情况、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开发适宜性评价(双评价)结果等内容进行深入对接,确保三线一单和国土空间规划的科学性和一致性,为生态空间划定与双评价参数选取的统一和生态空间范围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严格落实,促进高质量发展。为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对重大项目选址认真把控,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从布局上降低环境风险。主要措施:一是涉及区域开发建设、产业布局调整、资源能源开发利用等政策制定时,应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冲突的应及时调整。二是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自然资源开发等专项规划、产业园区规划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务必要分析说明规划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相符性,并将加强三线一单制度落实体现于相应规划中;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应设置专章进行分析说明;应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中,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是建设项目应科学规范选址、优化布局,其选址与开发建设应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控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以生态环境导向约束优化经济发展,发挥三线一单在产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引导产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推进绿色发展。

三是互联互通,发挥平台作用。将威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纳入省级三线一单数据平台,通过信息平台与环评、排污许可、监察、执法等互联互通,发挥三线一单信息化、数字化优势,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强化环境监管,促进三线一单成果运用。利用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清单,强化排污许可证核发与生态监管,对不符合清单管理的企业,暂停排污证核发,现场进行生态环境执法,实施精细化管理。

四是分级管理,实现差异执法。积极向各区市传达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明确责任主体,建立省、市 县三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协调机制,形成工作机制,共同推进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管理工作。在推进三线一单成果运用过程中,不得变通突破,降低标准。三线一单作为两高行业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重大项目选址的硬性约束,从源头上把控两高行业。强化三线一单成果运用,转变监管理念,优化执法方式,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对清单以内的企业实施线上执法,对清单以外的企业实施线下现场执法,督导企业实现科学、精准、依法治污。

三、决策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三线一单的实施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虽已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但距离从有到优还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三线一单”部分成果需要与时俱进。我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的基准年为2018年,引用的政策文件、基础资料、统计数据等已经与当前生态环境现状不相匹配。随着近几年相关准入政策更新、环境管理要求调整、环境质量改善等变化情况,部分目标及管控要求已不适应新时期的管理需求。因此亟需对红线、底线、上线目标进行更新,以确保成果的时效性。同时,随着各类园区、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地等优化调整以及城镇开发边界和永久基本农田等最终确定,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中与之有关的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也需要同步更新,以确保管控要求的协调性。

二是“三线一单”制度体系不够健全。目前,我省尚未三线一单纳入地方级法律法规,导致约束力不足,监管效力、保障效果受到制约同时三线一单、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衔接联动不够完善,尚未充分发挥三位一体的制度合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机制有待完善两项制度的发展路径和制度重心不尽相同,生态环境管控分区侧重保障环境质量的改善,国土空间规划更强调开发与保护空间的优化,二者的管理出发点各有侧重,因此具体划定技术思路、相关管控要求及分区成果上存在一定差异,这也导致在更新时对于一般生态空间与生态控制区的衔接不够清晰。

三是“三线一单”技术体系亟需完善。三线一单成果覆盖领域有待拓宽需要结合当前生态环境保护新形势和重点任务,不断拓展应用领域,比如关于固废、噪声、土壤地下水污染、生物多样性保护、温室气体减排、新污染物治理等重点工作纳入三线一单有待进一步探究分析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规范性和针对性有待加强部分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在空间布局约束要求、污染排放控制、资源利用效率、环境风险防控等要求准入特征不明显,区域特色不够突出,只是相关法律政策文件的集成,条款冗长、针对性不强,应用效果不够显著;一般生态空间划定方法有待细化,尤其是与国土空间规划中的生态控制区衔接的技术路径需要进一步明确;陆域和近岸海域环境管控单元划分界限是以陆域行政边界为准还是以海岸线为准,有待进一步明确。

四、继续执行、停止执行或者修改决策的建议

三线一单发布以后,国家、山东省以及我市国民经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十四五规划相继发布实施,区域发展战略、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等发生一定变化,三线一单实施应用过程中存在与当前要求不相适应的现实问题,需要通过年度动态更新调整保持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与发展战略、产业规划、规章制度等相协调、相统一,因此,建议对三线一单进行更新调整,以适应当前形势,更好发挥三线一单在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3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