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威海市委 威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推动经济
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威发〔2023〕3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将主要精力放到经济建设上来,在全社会营造凝心聚力谋发展、真抓实干求突破的浓厚氛围,特制定本意见。
一、牢固树立大抓经济工作的鲜明导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威海要向精致城市方向发展”的殷切嘱托,锚定“走在前、开新局”,主动融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牢固树立大抓经济工作的鲜明导向,着力在补短板、扬优势、创特色、树亮点上下功夫,着力在增总量、提速度、优结构、要效益上下功夫,着力在转作风、优服务、解难题、防风险上下功夫,全力打造共同富裕先行区,不断开创“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新局面,争当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排头兵。
——坚持高点定位。弘扬“是第一就争、见红旗就扛”的拼搏精神,各项工作争先创优,经济总量在全省位次前移,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幅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人均指标、结构指标、效益指标、效能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实现强省建设排头兵目标。
——坚持突出中心。进一步强化以服务企业为中心的导向,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支持企业发展壮大、抓牢抓实项目建设、提高招商引资实效、厚植财源基础上,推动各类市场主体规模、质量、效益三提高。
——坚持扬长补短。强化优势领域争先与短板弱项突破并举,着力推动生态、创新、开放、海洋等比较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着力在补齐短板弱项、破解瓶颈制约上求突破,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
——坚持奖优罚劣。树立“以发展论英雄、以实绩论英雄、以结果论英雄”的考核导向,强化“用站位、用实绩、用口碑、用廉洁”的用人导向,引导和支持各级干部主动干事创业、勇于担当作为,引导和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引导和支持政策创新、机制创新、服务创新,在新赛道上增创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二、明确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攻方向
坚持把发展经济的重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大抓产业扬优势、大抓企业固根基、大抓项目增后劲、大抓园区强载体、大抓科技赋动能、大抓服务优环境,打造更具活力的高质量发展高地。
(一)大抓产业扬优势。聚焦产业现代化,始终把产业强市作为城市发展主导战略,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1.培育壮大八大产业集群。对接省“十强”产业,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医药与医疗器械、先进装备与智能制造、碳纤维等新材料、海洋生物与健康食品、时尚与休闲运动产品、康养旅游、新能源等八大产业集群。到2025年,新医药与医疗器械、先进装备与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3个产业集群产值突破千亿元;力争省级“雁阵形”产业集群达到10个,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达到1—2个,培育壮大3个以上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海洋发展局)
2.做优做强十条优势产业链。完善“链长制”,推动医药医疗器械、打印设备、碳纤维、海洋食品、轻纺服装、船舶与海工装备、汽车、电机、轮胎、钓具十条优势产业链不断补链延链强链。到2025年,医药医疗器械、打印设备2条产业链产值过千亿元,轻纺服装、海洋食品、轮胎、汽车4条产业链产值过300亿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海洋发展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3.提升发展六大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文化创意、精品旅游、康养服务、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做精做活生产性服务业,做优做强生活性服务业,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到2025年,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达到120家,文化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超过6%;医养健康产业产值突破500亿元,打响“四季威海·康养福地”品牌;打造一批“现象级”旅游IP,创建省级以上旅游新业态示范基地15家、省级以上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5家,打响“爱在威海”四季文旅品牌;金融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左右;“四港联动”作用显著发挥,打造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网络零售额过千万元的企业超过100家,全市网络零售额突破300亿元,跨境电商主体超过1000家,跨境电商年交易规模突破500亿元;保持房地产投资在合理运行区间,推进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威海银保监分局)
4.加快构建绿色化转型六大体系。抢抓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机遇,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绿色能源体系、绿色金融体系、绿色建筑体系、绿色农业体系、蓝碳经济体系,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有效提升经济发展“含金量”“含绿量”。到2025年,初步构建起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建成市级及以上绿色工厂80家、绿色园区3家,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制造基地形成突破发展之势;初步构建起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绿色能源体系,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明显优化,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75%;碳金融发展三年行动取得实效,建成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初步构建起绿色建筑产业链,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广泛应用,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100%;初步构建起高质高效高竞争力的绿色农业体系,20个优势特色产业的绿色化水平大幅提升;蓝碳经济取得实质性突破,蓝碳产业策源地的品牌进一步打响。(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
5.大力发展“四新”经济。坚持鼓励创新、包容扶持,支持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坚持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智能制造赋能专项行动,引导先进制造业向智能化改造、服务型制造转型。支持平台经济发展,鼓励企业建设高层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对企业建设的行业级、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依照有关规定,按照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到2025年,“四新”经济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0%,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7%左右。(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大抓企业固根基。坚持政策聚焦、要素聚集、服务聚力,完善多层次激励政策体系,对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实施分类培育,打造龙头骨干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的梯次发展格局。
6.支持企业冲击千亿目标。坚持“一企一策”、靶向施策,支持企业冲击千亿目标。对基期营业收入在100亿元(含)以上的企业,培育期内每跨越一个百亿台阶,奖励1000万元。到2025年,重点培育2家冲击千亿级企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7.实施百亿企业培育工程。筛选一批规模大、基础好、后劲足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坚持要素聚焦、重点扶持,支持企业冲击百亿目标。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含)的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资金奖励。到2025年,重点培育11家冲击百亿级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8.实施新一轮企业冲击新目标行动。建立冲击新目标企业库,引导企业合理设定冲击目标,对达到不同冲击层次的企业,给予相应的一次性奖励。到2025年,培育200家冲击新目标重点企业和后备企业,打造预期营业收入规模5000亿元的冲击新目标优企方阵。(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9.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聚焦“专精特新”,支持中小企业深耕专业领域、深挖创新潜力,加快培育200家产业领域新、技术水平高、成长速度快的创新型企业,构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到2025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6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企业突破25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过60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均超过80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0.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健全外商投资企业联系服务制度,畅通诉求办理通道。支持在威外商投资企业以利润进行再投资扩大产能。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以商招商,引进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对年度到账外资金额超过5000万美元的新设项目、年度到账外资金额超过3000万美元的增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11.推动小微企业集约发展。以开发区、镇(街道)为重点,统筹产业分布、业态定位,科学确定区域发展规划,充分挖掘闲置土地、厂房、楼宇等存量资源,培育一批符合产业政策、有税收收益,且合理利用空间资源的小微企业,对地方贡献增长达到一定比例的,按规定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税务局)
12.鼓励企业升规纳统。针对不同阶段市场主体特点制定差异化激励政策,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对首次纳统的企业按标准给予奖励,纳统后第一年、第二年稳定增长的企业,按标准再给予相应奖励。到2025年,“四上”企业达到6000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8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13.实施企业上市突破行动。健全企业上市梯队培育机制,推动一批符合条件的企业挂牌上市。到2025年,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突破20家。(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14.实施重点财源企业培植工程。完善纳税50强企业激励机制,对稳增长、保就业、税收贡献度高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到2025年,纳税50强企业入库税收总额比2022年增长15%以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三)大抓项目增后劲。旗帜鲜明把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作为“一号工程”,健全工作机制和考核办法,营造大抓招商引资、大抓项目建设的浓厚氛围。
15.健全政策集成工作机制。优化市县两级一体化招商机制,统筹大企业引进和大项目落地工作,强化资源整合与政策集成招大商、招好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
16.健全招商引资项目综合效益评估工作机制。综合考虑项目的财税、投资、就业、产业链配套、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的贡献度,着力提高招商引资实效,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海洋发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
17.健全安商稳企工作机制。树立“稳商就是招商”理念,现有企业增资扩能同等享受招商引资政策,支持本土企业发展壮大,避免优质项目流失。强化以商招商,支持本土企业引进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健全工业技改项目奖补机制,提高工业企业技改设备补助比例,对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技改项目视同招商引资项目给予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18.鼓励企业扩大投资。引导企业增加有效投入,加快实施一批投资体量大、产业层次高、牵动性强的优质项目,为企业转型升级扩张发展注入新动力。对冲击新目标企业实施的单个总投资3亿元(含)以上且年度设备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新开工制造业项目,按不高于其年度设备投资额10%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对突破百亿目标企业实施的新建、改扩建项目,年度设备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含)的,按不高于其年度设备投资额10%的比例给予补助,年度补助金额最高500万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9.健全资本运作工作机制。探索实施投行化招商新模式,建立“以投带引”招商机制,用好金融政策工具,增强资本招商和基金招商工作实效。利用国有平台资金和产业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投资产业项目。(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国资委、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
20.健全科技招商工作机制。制定激励性考核政策,引导各区市、开发区以韩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科技型企业为重点,抓好高技术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招商。通过向在谈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拟引进人才提前发放“威海英才卡”,助力重点招商项目加快落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1.健全专业招商队伍激励机制。完善专业招商人员聘用机制,配强驻韩国、日本、欧洲和美洲经贸代表处人员力量,联合城市合伙人开展招商合作,加大激励奖励力度,增强招商引资成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2.完善招商引资考核办法。突出重大项目招引、实物工作量占比、实际完成投资占比,强化对各区市、开发区和市级单位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考核。(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3.支持飞地经济发展。健全“飞地项目”利益分享机制,因“飞地项目”产生的财税收入、经济考核指标、市级现场观摩成绩和高端人才招引等其他溢出利益向“飞出地”区市、开发区倾斜,统筹全市力量开展招商引资,引导产业项目向专业化园区集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组织部)
24.完善区域间公平招商机制。加强招商政策条款和招商引资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关注企业市域范围内异常迁移,防止市域范围内恶性竞争和低水平招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四)大抓园区强载体。有效发挥专业园区优化产业布局的载体作用,有针对性地引龙头、引项目、建平台,完善产业生态,聚集发展动能。
25.支持打造特色产业园区。按照“功能互补、错位发展”的思路,实行差异化培育政策,引导各区市、开发区分别重点发展1—2个重点产业,打造1—2个特色产业园区,进入特色产业园区的项目,市级重点给予要素保障。建立特色产业园区评价奖励机制,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到2025年,培育5—10个工业产值过100亿元的特色产业园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
26.支持打造海洋产业园区。全域建设国际海洋科技城,以远遥浅海科技湾区、海洋生物产业集聚区、海洋新经济先导区为中心,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打造一批海洋产业特色园区,积极争创海洋领域国家农高区。到2025年,海洋经济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0%。(责任单位:市海洋发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7.支持打造重点开放园区。按照实体化运作的思路,发挥好对外开放试点政策作用,从市级层面统筹建设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产业园、服务贸易产业园、跨境电商产业园、中日产业合作园区、中欧先进智造产业园,规划打造韩国商品集散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8.支持打造高端化工园区。加快推进文登化工产业园、南海化工产业园、临港塑料助剂产业园产业扩容升级,探索引入专业投资机构、聘请第三方等运营模式,提高化工园区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9.支持发展民营产业园区。制定奖补政策,支持民营企业投资运营产业园区,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空间载体,根据“四上”企业、科技型企业培育实绩给予奖励补助。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出租给中小企业作为经营场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30.支持发展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实施“总部增能”行动,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来威设立总部、地区性总部或研发、营销、采购等职能型总部,支持建设总部经济集聚区。建立健全政府、运营商、入驻企业三方协调机制,支持开发运营楼宇资源。(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
(五)大抓科技赋动能。始终把科技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优化研发支持、人才服务、品牌培育机制,集聚各类优质创新资源,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大动能。
31.推动重大创新平台建设。积极参与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加快布局争创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高标准建设威海先进医用材料与高端医疗器械山东省实验室(郭永怀实验室)。聚焦优势产业领域,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发挥产业技术研究院龙头引领示范作用,建设一批专业化新型研发机构。到2025年,力争全市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达到13家左右,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超过400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稳定在30家左右,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翻番,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8%左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32.完善企业研发机构支持政策。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强化目标导向,加强应用型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运用,支持有能力的企业承担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支持企业争创国家、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支持企业异地建设研发机构,鼓励企业在全球科技密集地打造高层次研发中心、设计中心,异地研发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与我市企业确立劳动(聘用)关系的,可不受工作地点、档案等限制,在我市申报评审职称。支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科研人员携带科研项目、成果或技术到市内企业从事科技研发或自主创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3.健全关键共性技术联合攻关机制。加强科技创新资源统筹,支持“链主”型企业和科技型骨干企业牵头建设创新联合体,聚焦企业实际研发需求开展协同攻关,每年精准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100项左右,集中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推广“揭榜挂帅”“委托制”“技术总师负责制”等新型科研组织模式,助力企业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34.探索实施“拨投贷保”联动支持政策。通过财政拨款、基金投资、银行信用贷款、保险托底等方式,支持骨干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降低企业技术创新风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威海银保监分局)
35.完善支持企业招引人才机制。优化提升威海英才工程,升级高校毕业生补贴政策,新增一次性购房补贴和返乡留威补贴,构建领军人才、紧缺人才、青年人才和技能人才的多维政策支持体系。支持企业通过校企合作方式,“订单式”委托高校、中职(技工)学校开展技术技能型人才定向培养。推广“青年驿站”服务模式,为符合条件的外地来威求职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解读、技能培训、就业咨询“一站式”服务,并给予合理期限内的住宿和路费补助。培育专业化的“零工市场”,满足企业阶段性、个性化用工需求。(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团市委)
36.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加大商标品牌培育保护力度,支持消费品、服务业等领域打造一批高端品牌。大力推进质量强市、质量强县建设,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和“好品山东”等,创树质量示范标杆。到2025年,力争国家制造业“质量标杆”达到4项、省制造业“质量标杆”达到26项,新增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00项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大抓服务优环境。强化经济发展的要素保障,整合推动各类要素和资源向经济发展倾斜,优化为企服务和保障机制,为产业培植、企业发展、项目建设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37.完善政策研究和资金争取工作机制。建立政策对照解读、分析利用、执行评估等制度,跟踪研究国家政策导向,打破惯性思维束缚,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谋划项目。健全协同工作机制,促进区市、开发区和部门联动做好各类政策资金争取工作,用足用好国家、省政策支持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将政策资金争取情况纳入部门综合绩效考核,引导各部门切实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实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38.完善项目要素保障市级统筹机制。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土地、能耗、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水资源、资金等要素,重点向各类专业化园区倾斜。健全快速会商机制,市级层面第一时间研究解决项目落地和建设中涉及的要素保障问题,更加精准高效配置各类资源。健全跨区域项目统筹协调机制,保障项目顺利实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39.完善产业项目综合评价机制。支持产业园区“打捆”开展环评、能评、安评等综合评价,提高审批效率。研究制定减免或取消部分检测、监测、评估、评审费用的办法,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
40.建立全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统筹协调机制。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系统集成,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打破区市、开发区之间的区域界限,由市级统筹规划建设供热、供气、供水、污水处理等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避免分级分散建设导致的能力不足、资源浪费,更加有效保障园区发展和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1.建立“二次净地”工作机制。用好解决城市建设领域矛盾纠纷问题工作机制,支持各区市、开发区盘活闲置项目和“半拉子”工程,健全各部门闲置国有资产的统筹利用机制。采取国有企业收储、协商预转让等方式,提前解决好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达到能够“净地”出让的条件,加快盘活闲置资源,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2.完善企业多元融资支持机制。持续优化企业融资环境,支持企业通过增发融资、引进战略投资者、发行债券等方式获得直接融资,推进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参与本土企业股权、债权及项目融资。大力探索投贷联动、产业链金融等多种融资模式,用好科技支行、人才贷、金融辅导等融资扶持政策,统筹推进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创金融、供应链金融发展,帮助企业破解融资难题。(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
43.健全企业信贷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持续用好“信财银保”联动机制,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发挥作用,用好小微企业应急转贷等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提供高效、便捷、低成本信用贷款。(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
44.健全信用风险差异化监管制度。推行企业信用分级管理,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干扰。统筹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底线”工作,严禁政策执行“一刀切”或层层加码,切实保障企业正常生产运营。(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
45.完善企业降本增效政策支持体系。擦亮“威海营商行”品牌,深入分析影响企业利润率的制约因素,对标周边地区和同行业,从物流、用工、能源、融资、税费等方面进一步挖潜,助力企业降本增效,提高市场竞争力。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利润率达到8%左右。(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
46.完善联系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强化市县统筹联动,扩大联系分包企业的覆盖面,开展企业大走访大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企业家日”活动,建立政企“早餐会”制度,对企业反映意见建议和创业发展难题顶格推进、持续督办、高效解决。完善政务服务热线“接诉即办”平台诉求办理机制,统筹受理、督办、反馈企业反映的问题。建立企业反映问题闭环管理机制,调动各责任部门单位高效联动、及时有效解决问题,以镇(街道)为单位收集企业诉求并反馈办理情况。(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工商联)
47.建立涉企承诺兑现督导落实机制。坚持有诺必兑现、有约必履行,公开向企业承诺的事项、通过法律文书约定的事项、企业应当享受的优惠政策,都要说到做到、及时兑现。参考中央直达资金模式,对重点领域涉企资金实施直达管理,确保政策及时高效兑现到位。(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48.完善评先树优机制。各类评先树优向一线倾斜、向企业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9.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引导行业协会发挥信息资源多、沟通联络广等优势,在服务企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开展行业自律、制定团体标准、维护会员权益、调解贸易纠纷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帮助行业企业解决发展面临的共性问题,提高行业整体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联、市民政局)
50.建立涉企政策评估调整机制。定期评估各类涉企政策的实施效果,邀请企业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增强政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三、健全大抓经济的激励机制
强化重实绩、重实干、重担当的导向,坚持将高质量发展成效与评先选优挂钩,与综合绩效考核挂钩,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加强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增强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
(一)健全重实绩的考核机制
51.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树立“以发展论英雄”的鲜明导向,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财源培植、政策争取、工作创新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52.强化突出经济工作的考核导向。贯通省、市、县三级绩效考核体系,将经济发展考核任务完成情况与单位综合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取得重大突破的区市、开发区和部门考核加分。(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53.优化增量、增幅分值权重。统筹考虑各区市、开发区在经济体量、人口数量、资源禀赋方面的差异,合理确定经济指标增量、增幅的分值权重,让体量大的区市、开发区更有压力,体量小的区市、开发区更有动力,充分调动各方面抓经济工作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二)健全重实干的评价机制
54.健全部门工作绩效评价机制。在部门绩效考核中,更多运用第三方评价的方式,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得分的权重,引导各部门改进工作、优化服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55.优化部门经济指标考核细则。分类完善经济管理部门、服务保障部门和其他部门服务经济发展的考核细则,引导经济管理部门聚焦主业主责,将主要精力放在服务经济发展上来,引导服务保障部门和其他部门有效服务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56.强化“严真细实快”作风。树牢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导向,纠治各种“隐形变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为基层减轻负担、增权赋能的各项政策措施,让基层腾出更多的时间抓落实。(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
(三)健全重担当的激励机制
57.完善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勇于创新,在新赛道上开展竞争,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机关)
58.健全经济工作的协同推进机制。强化“抓经济工作没有局外人、没有旁观者”理念,落实好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调整优化有关工作推进机制的实施方案》,突出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充分调动人大、政协立足职能参与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加快提升政府经济治理能力,有效发挥重点工作指挥部、工作专班作用,切实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利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专家智库等各方力量,凝聚起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中共威海市委
威海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