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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威海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财政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23-04-13
    • 公开发布日期:2023-04-13
    • 发文字号:威财采〔2023〕3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财政局
    • 开始实施时间:2023-04-13
    • 文件状态:
    • 文件废止时间:
    • 文件失效时间:2024-01-01
    文件失效原因
    有效期已满

    威海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3年威海市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通知

    威财采〔2023〕3号


    各区市财政局:

    现将《2023年威海市政府采购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威海市财政局

    2023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威海市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开拓创新、扎实进取,充分发挥政府采购职能作用,全力打造政策更优、成本更低、服务更好、效率更高的省内一流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制度改革,构建现代化政府采购制度体系

    1.建立集采机构服务标准化。坚持科学性、先进性、系统性、完备性、兼容性、可扩展性相统一原则,研究编制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业务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建立规范体系,进一步明确集采机构服务边界,细化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流程,提升集中采购机构服务质效,引领全市政府采购业务服务高质量发展。

    2.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统筹公众需求和财力可能,推动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教育、基本养老、就业等重点领域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开展重点项目评价,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聚焦现阶段我市在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中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联合区市,分预算管理、监督管理、购买机制、政策功能、支持高质量发展五个专题开展调研,查摆存在问题,总结经验做法,探索解决路径,为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加快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进程提供数据支撑和实例参考。

    3.推进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深化成本绩效管理改革,完善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操作规程,完善评价指标内容,优化指标标准,组织预算单位在预算编制环节加强成本分析、细化成本指标;进一步拓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的广度和深度,加大自评抽查复核力度,选定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推动政府采购重点项目自评全覆盖;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推进绩效结果应用,增强信息公开透明度,提升采购管理实效。

    4.拓展信用评级运用范围。推动政府采购信用评级应用,对代理机构行为开展监督管理和信用评价,建立起信息登记、从业管理、信用积分“三统一”的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管理长效机制。通过统一信息登记、统一从业管理、统一信用积分等方式手段,构建招标代理机构“多部门联合监管+大数据智慧监管”新模式,引导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积极创建良好信用记录,规范诚信行为,推动建立良好市场竞争秩序。

    二、强化数智赋能,助力政府采购电子化升级提效

    5.推进政府采购数字化监管。将监管要求嵌入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增设采购关键节点提示功能。加强政府采购大数据分析应用,完善专家行为分析功能,通过比对供应商电子投标标书中的雷同性,分析判断电子投标标书制作、内容等的相似性,实现对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智能筛查、预警,完善“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分析”的数字化监管机制。

    6.完善交易系统平台功能。协助省财政厅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政府采购模块数据迁移和改造升级,做好“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模块的运维管理工作,提升数字赋能效果;强化政府采购电子证照应用,推动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与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对接,支持企业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推广政府采购电子签章应用,实行政府采购合同电子化。

    7.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以信息公开促进公平、公正。加大财政监管力度,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重点防范失密、泄密问题。完善信息平台功能,探索通过技术手段,对信息进行发布前审核、筛查,确保信息发布安全、完整、准确。

    8.推动内部控制数字化。依托网络信息技术,研究开发“政府采购内控管理智慧化平台”,选择试点预算单位,将试点单位政府采购活动所涉及的管理组织、岗位职责、管理权限、业务流程嵌入“政府采购内控管理智慧化平台”预算单位端,实现全程数字化、电子化管理,从“正向”审批备案到“逆向”统计决策,全程监管,动态跟进,切实做到花钱有据、执行有标、管理有效、决策有数。

    三、强化政策功能,持续发挥政府采购市场引领作用

    9.落实政府采购惠企政策。优化中小企业份额预留和评审优惠落实措施,在政府采购意向中提前明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项目,确保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份额达到60%以上;在工程招投标领域积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全方位支持中小企业获得更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机会,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保障内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10.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实施政府绿色采购管理改革,各单位政府绿色采购额占同类产品采购额的80%以上。研究支持绿色建材发展政策,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发挥财政资金导向和杠杆作用,大力促进建筑、建材产业发展。协助省财政厅扩大采购数据跨部门共享范围,推动政策功能落实,打通政府采购管理与绿色建材采信库、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等系统,支持绿色建材试点推进、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全流程管理等工作。

    11.支持脱贫地区农产品采购。加强政府采购政策与乡村振兴战略协同,积极扩大机关事业单位购买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广度,提升消费助农力度;认真组织份额申报和采购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采购需求牵引作用,严格落实政策规定比例和预留份额采购,积极组织全市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以有效需求激活乡村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焕发市场经济内生动力

    12.推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结合“信财银保”政采e贷融资平台,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需求,聚焦具体细分应用场景,在科技创新、绿色建材等领域嵌入“政府采购+”模式,发挥财政补助或扶持政策叠加功能,创新推出更多惠企融资产品,进一步做大做强政府采购“政采贷”融资业务,为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持续“输血造氧”。

    13.联合开展远程异地评审。在全市推广政府采购项目市域远程异地评审模式,解决本地专家种类不全、分布不均问题,实现全省专家资源共享,节省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推动公平竞争;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入库标准,严格专家履职管理,配合省厅完善专家随机抽取规则,更好发挥专家专业优势,确保项目评审公平、公正。

    14.优化营商环境监测指标。落实市营商环境专班工作要求,做好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监测指标动态跟踪调度工作,稳步提升采购监测数据质量;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动态掌握各区市各项指标情况,查漏补缺,及时跟进纠偏;强测评结果运用,规范采购流程,落实采购政策功能,推动采购工作提速增效,进一步提高服务企业效率,全力以赴做好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15.加大政策解读宣传力度。对内加大以财政官网、财政一体化信息平台、山东政府采购网等政府采购专业平台为主战场的政策信息宣传报道频次,提升政府采购当事人对政策法规的理解掌握,推动我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对外加大在中国政府采购报、政府采购信息报、人民日报、威海日报、威海晚报等重点网络宣传媒体发布政府采购工作动态及相关政策信息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改革成效宣传,展现工作亮点和特色,营造良好的创新发展氛围,不断增强政府采购的社会认知度。

    16.提升主动服务企业水平。采取主动上门讲解、新闻媒体宣传、举办政府开放日、召开专题座谈会等方式,畅通政策和资金扶持等服务渠道,加大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相关政府采购政策的宣传力度。设立热线电话及公务邮箱,及时收集受理并解决企业反馈的实际问题,确保政府采购政策措施执行效果,着力营造共同关注、支持、参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的良好氛围。

    17.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组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评审专家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学习,规定学习学时,组织考试验收,提高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促进政府采购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开展采购人专题技能培训,促进业务人员熟练掌握和科学运用互联网环境下平台运行方式、方法和技巧,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增强服务技能,提升服务水平。

    五、健全监管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8.常态化开展政府采购检查。开展信息公开、代理机构执业质量检查,重点排查清理政府采购领域排斥和限制公平竞争行为;持续开展违规收取保证金等专项检查,健全保证金收退长效管理机制,督促相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应退未退的沉淀保证金及时清退;对部分重点项目进行现场督导,特别对投资额度较高、社会关注度较高、研判风险系数较高的重大项目,派驻专员现场监标,对开标、评标、专家抽取现场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加大有效监管力度。

    19.规范采购合同履约管理。推行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抽检,建立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抽检常态化机制;指导并督促采购人完善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内部管理机制,强化内部监督,细化内部流程,依法依规组织履约验收工作;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抽检评价结果运用,实现采购与预算、资产及财务协调管理,促进形成政府采购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模式。

    20.强化乡镇政府采购监管。创新镇级政府采购监管方式,选择部分区市开展试点,推动工程采购信息化监管。强化全流程跟踪管理,明确分工、动态跟踪,从内控制度、工程预算、采购实施、合同签订、履约验收、工程结算、资金节约等方面全面提升镇街工程领域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推动乡镇工程政府采购管理实现全流程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