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普法工作计划》《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威交发〔2023〕48号
各区市交通运输局,南海新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普法工作计划》和《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10日
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普法工作计划
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领域普法教育,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总体要求,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市交通运输领域蔚然成风。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从服务中心大局出发,结合各领域工作重点,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及时报道普法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提高广大群众对普法宣传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强化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能力培养,将学法、用法与交通运输工作有机结合,努力形成系统上下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为全力打造共同富裕先行区,不断开创“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新局面,积极全面融入山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争当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排头兵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三、普法宣传内容
(一)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全市交通系统工作者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围绕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总目标、总方向、总要求,谋划、推动、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二)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历史背景、思想内涵、理论意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加强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工作,引导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管理,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推出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为法治交通建设提供理论和智力支持。
(三)着力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一系列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准确把握党章党规的主要内容、精神要求。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其学习情况作为考核党员干部时的重要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强化交通运输系统对中国共产党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四)持续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坚持在交通运输行业常态化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学习宣传宪法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和基本原则,引导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在交通运输行业内形成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推动宪法宝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
(五)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阐释号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号民法典中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推动交通运输系统把民法典作为行政管理的重要依据,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民法典实施案例宣传。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学好、用好民法典,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大力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大抓经济的鲜明导向,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重点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促进交通运输行业依法合规经营,持续精准服务企业发展,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强化对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推动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七)突出学习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疫情防控基本常识、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深入学习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内容。
(八)大力学习宣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安全生产部署要求;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杜绝交通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普法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推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积极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九)深入学习宣传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不断提升交通运输普法依法治理水平,维护良好交通行业秩序。
四、普法重点对象
(一)强化交通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重点抓好“关键少数”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相关制度要求,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二)强化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大法治培训力度,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
(三)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四基四化”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统筹开展法律类、专业类知识培训,将宪法、执法常用法律法规知识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的重要内容,引导行政执法人员把好理想信念总开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
(四)强化交通行业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交通运输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把提升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引导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和行为习惯。
五、普法宣传方式
(一)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进法治站场、长廊、公交等阵地建设,持续扩大覆盖面,提高使用率。鼓励有条件的部门打造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体验线路和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根据全国、全省首批示范创建方案,把推动依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示范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申报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等创建工作,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度,以示范创建推动守法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增强群众对法律的认同感。
(二)开展法治文艺作品创作。广泛征集法治公益广告、动漫微视频、书法、绘画、剪纸等优秀作品,择优推荐参加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法润齐鲁创作扶持计划”作品评选。加强法治文化产品库建设,推广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产品。
(三)注重新旧媒体结合运用。以增强交通运输系统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采取自学、集中学习、讲座、专家授课等形式,加大学习力度;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短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加大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开展扎实有效的普法教育、培训、宣传、体验活动,展示交通运输法治建设新作为、新形象,为加快推进交通强省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六、普法宣传要求
(一)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各单位、各科室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把推进交通运输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成效。
(二)加强普法工作队伍建设。各单位、各科室要明确一名普法宣传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报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备案,具体负责组织普法宣传工作。发挥各级普法讲师团作用,积极开展不同层级的法治宣传活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普法工作,积极培育普法志愿者队伍,深入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
(三)加强普法工作经验总结。各单位、各科室要认真总结“八五”普法以来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实事求是查找问题不足,有针对性的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做好法律法规学习材料、普法材料、普法宣传活动图片、视频、宣讲材料等相关资料的收集,及时提炼经验做法,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总结。
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普法责任清单
普法责任主体依据“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原则普及的与本行业、本部门、本领域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等知识清单。
序号 | 普法内容 | 普法举措 | 普法主体 |
1 | 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建设系列讲话;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一系列党内法规。 | 1.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 2.采取自学、集中学习、讲座、专家授课等各种形式学习培训。 3.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短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扎实有效的开展普法教育、培训、宣传、体验活动,展示交通运输法治建设新作为、新形象。 | 各区市、开发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政策法规科、局政工科 |
2 | 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公共行政法律法规。 | 1.采取自学、集中学习、讲座、专家授课等各种形式学习培训。 2.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短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扎实有效的开展普法教育、培训、宣传、体验活动,展示交通运输法治建设新作为、新形象。 | 各区市、开发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政策法规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
3 | 学习宣传传疫情防控基本常识、疫情防控工作措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 | 1.采取自学、集中学习、讲座、专家授课等各种形式学习培训。 2.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短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扎实有效的开展普法教育、培训、宣传、体验活动,展示交通运输法治建设新作为、新形象。 | 各区市、开发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局属各单位、局综合运输科 |
4 | 学习宣传《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档案法》《信访工作条例》《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 | 1.采取自学、集中学习、讲座、专家授课等各种形式学习培训。 2.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短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扎实有效的开展普法教育、培训、宣传、体验活动,展示交通运输法治建设新作为、新形象。 | 各区市、开发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局属各单位、局办公室、政工科 |
5 | 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1.采取自学、集中学习、讲座、专家授课等各种形式学习培训。 2.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短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扎实有效的开展普法教育、培训、宣传、体验活动,展示交通运输法治建设新作为、新形象。 | 各区市、开发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局属各单位、局安全监督科 |
6 | 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 1.采取自学、集中学习、讲座、专家授课等各种形式学习培训。 2.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短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扎实有效的开展普法教育、培训、宣传、体验活动,展示交通运输法治建设新作为、新形象。 | 各区市、开发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局属各单位、局综合运输科、客运科、公路科、水运科 |
7 | 学习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法治政府建设系列文件、《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等政策文件。 | 1.采取自学、集中学习、讲座、专家授课等各种形式学习培训。 2.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短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扎实有效的开展普法教育、培训、宣传、体验活动,展示交通运输法治建设新作为、新形象。 | 各区市、开发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政策法规科 |
8 | 开展“美好生活与法同行”、“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路政宣传月”等宣传活动。 | 利用电子屏、宣传栏、展板、微信微博、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张贴标语以及公交车、出租车移动媒体等各类传播媒介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 各区市、开发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政策法规科、公路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