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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918E/2023-00717 发布单位: 人社局
内容分类: 经办服务 成文日期: 2023-02-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时间: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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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内容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在威海市范围内进行失业登记的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办理。

二、受理单位

1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2各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

三、办理依据

1《关于加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18〕96号);

2《关于规范就业创业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19〕47号)。

四、申请主体

就业困难人员

五、受理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在威海市范围内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人员:

1上年度末,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本市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

2零就业家庭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3低保家庭成员;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

5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6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认定范围:

1.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2.已享受完一轮就业扶持政策的;

3.属本市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失业前在最后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不满一年的;

4.属于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的;

5.申请年度登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为公司法人代表及股东的;

6.申请年度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等机构法人代表的;

7.申请年度登记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或合伙人的;

8.其他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

六、申请材料

1.身份证或社保卡;

2.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户口簿,外地户籍人员提供我市的《居住证》;

3.零就业家庭成员中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校生的需提《学生证》,家庭成员户口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下的需同时提供多个户口簿;低保家庭困难人员需提供《山东省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需提供丧偶或离异证明;残疾人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七、办事流程

1.线上:

申请人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个人登录-补贴服务-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如实准确填报就业困难人员信息-提交申请-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生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信息。

2.线下:

申请人通过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综合窗口或各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工作人员录入信息点击受理,审核通过后系统生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信息。

八、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信息准确的,即时受理。

九、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

级:0631-5190912

区:0631-5228927

区:0631-8980456

市:0631-7575257

市:0631-6651926

   区:0631-5682099

   区:0631-5985715

区:0631-5581837

南海新区:0631-8963812

2.监督电话:0631-5190916

十、办理地点

级:威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环翠区胶州路7号   

区:环翠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环翠区海裕城E座2楼  

区:文登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文登区世纪大道84号  

市:荣成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荣成市府西路178号   

市:乳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乳山市深圳路108-7号   

   区: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高新区抚顺路1号   

   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经济技术开发区齐鲁大道66号  

区:临港区科技创新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临港区江苏东路20号  

南海新区:文登区人社服务大厅-南海新区业务受理窗口

文登区世纪大道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