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 省政府工作安排, 提升供热服务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经研究决定, 在全省城市集中供热行业领域开展“ 温暖进万家” 专项行动,重要内容包括:
( 一) 居民小区“ 全覆盖” 排查.组织县( 市、 区) 住建部门会同乡镇( 街道) 政府, 针对老旧小区、 新建小区等不同类型, 对城市( 县城) 范围内群众有接入集中供暖诉求、 但目前没有解决的居民住宅小区建立台账, 切实摸清居民取暖方式、 未接入集中供暖原因等工作底数。
( 二) 供暖用户“ 全方位” 服务.重点走访管道老旧和报修量较大的小区( 用 户), 以 及 边、 角、 顶、 底 集 中 供 热 用 户. 通 过 一 次 入户, 实现“ 三个同步”: 一是同步开展供暖政策宣传, 向用户发放供暖明白纸, 讲清供热政策法规、 常见问题处理办法、 安全用热注意事项等; 二是同步指导处理简单问题, 协调管理单位做好换热站等供用热设施运行工作, 协助用户做好户内用热设施的清洗、 更新、养护工作; 三是同步登记上报复杂问题, 对于用户相对复杂、 涉及面广的, 填 写 « 问 题 整 改 移 送 台 账»。
( 三) 群众诉求“ 全过程” 监督.各市、 县( 市、 区) 建立完善群众诉求“ 接报即办” 机制, 对上级单位转办事项、 本级 12345 、 网 络 信箱等各类渠道转办事项, 督促相关单位、 供热企业逐条建立台账,明确办理时限、 具 体 责 任 人 员, 并 对 响 应 速 度、 服 务 态 度、 服 务 质量、 服务结果、 满 意 度 回 访 和 意 见 建 议 进 行 登 记 备 案, 市、 县 ( 市、区) 保暖工作牵头部门对相关单位和供热企业服务情况进行分析。
( 四) 解决问题“ 全链条” 协同。对各类渠道反映的供暖问题,能够解决的要抓紧解决, 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制定整改措施, 实施台账管理.各地要在当地党委、 政府统筹协调下, 建立镇街、 社区、 供热企业、 物业企业、 业委会和开发商多方会商机制, 共同协商解决矛盾突出问题, 对于新建小区因入住率低难以供热问题, 采取开发商补偿热费 差 价、 签 订 补 充 协 议 等 措 施 解 决; 对 供 热 设 施 不 齐 全的, 相关部门加大督导力度, 加快配套设施建设, 确保尽快具备供用热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