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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977H/2023-04577 发布单位: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内容分类: 政策评价 成文日期: 2023-12-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农业农村领域2023年度政策评价报告

时间: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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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掌握涉农政策效能,全面、客观、科学的分析和评估其实施的效果以及对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影响,根据威海市政府办公室统一安排,威海市农业农村局集中开展涉农政策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标

本报告的目标是对当前威海市农业发展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分析政策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三、评估对象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近年来负责起草或出台的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等,以下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涉农政策。

2021年,《关于加快推进精致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威政办发〔2021〕6号)、《威海市支持乡村振兴十条激励政策》(威农委〔2021〕3号)、《关于印发威海市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威农字〔2021〕10号)等。

2022年,《威海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威政发〔2022〕4号)、《威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威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威农字〔2022〕21号)、《关于印发威海市种业创新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威农字〔2022〕62号)、《关于加快推进威海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威政办字〔2022〕41号)等。

2023年,《威海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先建后补”管理办法》(威农字〔2023〕5号)、《关于加强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威农字〔2023〕52号)等。

四、政策评价方式

通过邀请第三方评估、“政府开放日”活动社情民意调查、意见建议征集、舆情监测、网络问政等多种方式开展。

五、政策实施及评估情况

1.对《威海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进行政策后评估。《威海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威农字〔2018〕108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按照“谁起草实施、谁提出评估意见”原则,威海市农业农村局针对本《办法》开展政策评估。(1)制定依据及适用范围。《办法》主要依据是《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鲁农政法字〔2018〕13号)》,制定时与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文件规定相一致,逻辑结构严密,表述规范准确。(2)取得成效。本《办法》能够有针对性地解决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关措施高效、便民,得到了普遍遵守和执行,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培育了农村发展新动能,规范了对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扶持与服务,促进了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3)评估结论。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厅字〔2022〕23号)相关要求,中央和省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等党政机关和群团机关,市县级党委和政府,经批准可以开展创建示范活动,市县及其他党政机关和群团机关以及乡镇(街道)不得开展创建示范活动。因省级已出台相关评定办法,建议本《办法》到期后宣布失效。

2.对《威海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简称“规划”)开展政策中期评估。本规划于2022年4月正式出台,具有推动我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导向作用,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路线图、任务书。2023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承前启后之年,威海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规划政策中期评估,既有助于巩固成绩,更有助于改进提升,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偏措施,跑好五年行动计划实施的“后半程”。(1)执行情况。“十四五”期间,威海市以建设精致化城乡融合发展先行区为目标,紧紧围绕发展“四化一高”精致农业、建设“山海相拥”精美乡村、创树“以信为本”精细治理三大重点领域,实现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走在全省前列。(2)取得成效。一是全力抓好粮食生产。落实“藏粮于地”战略,新建高标准农田38万亩,总面积181万亩。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挥42处镇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作用,推进粮食规模经营。落实好稳粮扶持政策,全面推广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全市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连续3年稳定在180万亩、70万吨以上。二是加快产业全链条发展。开展农业产业链条升级行动,在全省率先出台农产品加工补助政策。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以“威海农产·品味自然”“威海苹果·甜蜜诱惑”为主题,打造威海农产品整体形象。发挥项目支撑引领作用,积极争取省级以上重大项目资金,荣成市获首批省级现代农业强县,文登区获批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三是强化科技装备支撑。加快推进中日韩精致农业研究院建设,组建精致农业科研团队,着力破解产业发展梗阻。开展品种选育和技术攻关,自主培育的“锦青”无花果获得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权,“浙文花1号”高油酸花生新品种入选农业农村部良种登记;“文玉173”“好日子838”2个玉米品种通过山东省审定;我市被授予全国苹果领域唯一的“国家农业技术集成创新中心示范基地”称号。加快农机装备转型升级,建设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10处,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5%以上。四是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省级清洁村庄覆盖率达到40%,市级清洁村庄保持全覆盖。加快和美乡村建设,建成省级和美乡村155个,市级和美乡村400个。统筹推进样板片区建设,临港区麓源果乡、文登区西洋参小镇2个片区入选2022年全省首批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乳山市台依湖、荣成市石岛渔家风情2个片区入选2023年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级示范区。创新开展区市“揭榜挂帅”、镇街“打擂攻坚”活动,激励区镇各级破解难题、总结经验,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具有威海特色的乡村振兴长效机制。(3)评估结论。综上所述,《规划》实施过程中暂未发现存在问题,且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果。

3.对《威海市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进行政策前评估。《威海市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威政办字〔2018〕48号)有效期即将届满,且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为切实做好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威海市农业农村局成立评估小组,开展《威海市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草案)》前评估工作。(1)必要性及依据。2022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齐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22〕107号),其中明确齐鲁乡村之星每年选拔一次,每次人数不超过800名。根据省新要求和人才工作新形势,结合乡村振兴对人才需求量增大等实际情况,威海市乡村之星的选拔管理办法有必要在制度层面进行修订完善、巩固提升。(2)预期效果及影响。修订出台后,有助于进一步增加评选数量、拓宽评选范围、规范优化评选程序、健全管理机制,将农村优秀实用人才选拔出来,充分发挥优秀实用人才示范带动作用,对带动农民增收、促进集体经济发展有着积极作用,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有效人才支撑。(3)评估结论。综合考虑《办法》出台预期效果良好,出台时机适当,具备充分的必要性和可操作性。

4.对《威海市支持乡村振兴十条激励政策》进行政策资金绩效评估。2021年8月,为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结合威海市实际,中共威海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威海市支持乡村振兴十条激励政策》。(1)政策执行情况。《政策》从支持粮食生产、支持精致农业发展、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升级、支持农产品品牌培育、支持乡村振兴样板片区打造、支持乡村规划师团队建设、支持产业人才建设、支持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典型建设、支持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示范县建设十个方面激发社会活力,激励种粮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政策聚焦精致农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升级、农产品品牌培育、乡村规划师团队建设项目等,共投入资金约3900万元。(二)评估情况。为切实保障政策执行落实到位,威海市农业农村局邀请山东山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开展政策资金绩效评估。通过综合评价,得出威海市2021年乡村振兴激励资金绩效评价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80.29分,绩效级别定为“良”。(三)存在问题。据第三方评估反馈,政策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奖补政策零散,资金撬动作用不够大。例如,对农产品品牌培育给予奖补,但相关企业资金投入及发展与资金奖励没有直接因果关系,财政资金的撬动引导作用未有效发挥。二是奖补范围太广,政策精准性不强。例如,农牧循环一体化企业,农业产业强镇奖励等,接近为普惠政策,奖励必要性不强;农产品市级品牌奖励,市级自行认定,含金量较低;农产品加工业升级奖补资金,未体现激励企业生产设备更新换代、提档升级特点,未能提升企业科技成果的承接能力,补助对象不够精准。

5.以“政府开放日”活动广泛征集群众对农业农村政策的意见建议。2023年6月21日,威海市农业农村局举办2023年度“阳光透明·公开入威”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公众代表30余人走进威海种质资源库,“沉浸式”体验、“零距离”参与了解威海市农林种质资源建设情况。活动积极开展政策评价,以提升服务方式为突破口,以增强群众“获得感”为出发点,持续畅通与社会各界的交流渠道,邀请参加活动的公众代表们填写政策评价意见表、调查问卷,政策评价包括政策了解方式和渠道、政策公布公开情况、政策执行力落实力、政策制定可行性、政策信息方便度、政策满意度等内容。本次活动共收集政策评价调查问卷31张、意见建议8条。经统计,87.1%的受访群众较为认可我市涉农政策制定、对政策执行力评价较高,9.68%的受访群众则对涉农政策不了解、未关注,3.22%的受访群众对政策评价较低,反映问题主要集中在政策信息获取方式和渠道较为单一,政策查询方便度较低、程序繁琐以及智能化水平不高等。

六、政策评价结果

综上所述,威海市农业农村局相关涉农政策制定较为合理、执行效果较为良好,有助于加速推动农业产业升级,提高农民的收入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有效性上,整体看,制定出台的强农惠农政策都能够达到既定目标,已经产生了预期效果。例如,《“十四五”规划》实施以来,市农业农村局以建设精致化城乡融合发展先行区为统领,坚决守住粮食生产、防返贫底线任务,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精致农业发展和和美乡村建设,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先行区建设。可行性方面,政策方案均充分结合威海市实际,综合考虑威海基本农情,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高效性方面,部分项目实施单位补助资金未能兑现,部分区市配套资金未能落实,造成政策满意度一般。再例如,威海市农产品区域品牌、企业品牌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主要得益于企业品牌意识的提高和市场开拓的需要,而每家奖补资金只有2万或5万元,对企业产品品牌建设促进效果不够明显;公平性方面,经调查,涉农政策具有普惠性,未设置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原则的约束性条件。例如,无论是种粮农民,还是拥有耕地承包权的一些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一次性种粮补贴、农机补贴等,只要满足条件都能享受到。持续性方面,《规划》期限为5年,兼顾了短期目标和长期打算,指明了威海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路径,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合法性方面,所有政策均经过司法部门合法性审查,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没有冲突,规划制定过程经过局党组集体决策研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七、结果运用情况

一是加强涉农政策宣传。涉农资金项目多、资金量大,涉及的相关政策也多,其主要投向农村、农民和涉农企业,在政策落实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部门、农民、涉农企业等受益主体之间信息不对称。比如安排部署涉农补贴工作,涉农部门工作人员政策理解不透彻,而农民居住分散,教育程度相对较低,政策宣传不到位,往往导致政策大打折扣。因此,要认真做好各项涉农政策的宣传工作。涉农部门要做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自身吃透涉农政策,做到宣传涉农政策原原本本的,贯彻执行不走样、不偏差。同时,充分利用网络科技手段,利用“互联网+监督”拨款短信提醒功能及时向农户提供信息。同时,及时发布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公告,在官方网站进行刊登,通知农户到指定地点领取补贴资金。

二是持续强化绩效管理。对今后新出台的政策务必做好事前绩效评估,要在政策出台前充分论证资金使用绩效、实现绩效目标的路径和管理措施等,避免先有资金后有制度导致的资金绩效管理不到位问题。

三是对部分政策进行完善。将规划师团队政策纳入其他运转类项目管理,不再作为奖励政策项目管理;将省级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加工业升级政策调整为财政贴息方式为主,提高政策的精准性;对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乡村振兴样板片区奖励等3项政策进行修订完善,会同相关部门及早印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