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威海市林业局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威海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威海供电公司
威海市关于推行5G基站建设“一件事”集成办工作实施意见
威审服字〔2023〕20号
各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林业局,国家级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经济发展局、建设局,南海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科技金融局、住建交通与应急管理局,综保区经济发展局、建设局,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国网威海供电公司各区市分公司,市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广电公司、铁塔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5G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促进我市5G基站建设、产业发展和创新应用,根据《山东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支撑5G网络加快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通信〔2020〕78号)、《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5G网络建设推动5G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威政办字〔2020〕16号)、《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推进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威政办发〔2021〕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精致城市建设要求,推行实施5G基站建设审批“一件事”集成办。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按照“资源整合、开放共享、优化服务,属地主导”的原则,聚焦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建立5G基站建设“一件事”集成办工作机制,助推5G基站建设项目高效审批,畅通5G基站全流程建设管理,为“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做出积极贡献。
二、事项分类
按照5G基站建设形式,“5G基站建设一件事”集成办分为三种情形:
1.新建项目主体工程配建5G基站审批
2.现有建筑物新增5G基站审批
3.新建地面铁塔建设5G基站审批
三、办理要求
(一)新建项目主体工程配建5G基站
按照国家标准《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51456-2023)和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DB37/5057 503-2016)规定,将5G基站等移动通信设施(移动通信设施指移动通信基站及无线室内覆盖系统的统称)配建工程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审批、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市县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住建局及市通信发展办等部门应依职责同步做好主体工程配建5G基站等移动通信设施的相关审查、审批、验收等工作。
在项目施工时,主体工程建设单位要根据项目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同步建设5G基站等移动通信设施所需的站址、机房、管道、电力、接地等配套内容;在项目完成后,主体工程建设单位应组织进行通信基础设施验收,并向市通信发展办进行验收备案。
(二)现有建筑物新增5G基站
采用现有建筑物新增5G基站建设方式的,对于环翠区、经区、高区、临港区(以下简称主城区)范围内的,5G基站建设方案需报市通信发展办、市住建部门(精致办)审查;对于属于荣成市、文登区、乳山市、南海新区(以下简称非主城区)范围内的,5G基站建设方案需报市通信发展办、属地住建部门审查,属地住建部门审查通过后,还需上报市级住建部门(精致办)备案。如需要现场踏勘,由市通信发展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
建设施工前,5G基站建设单位应取得建筑物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同意。建设施工时,5G基站建设单位应按照审查通过的5G基站建设方案进行施工。
建设完成后,5G基站建设单位应组织进行竣工验收,对于主城区范围内的,市通信发展办、市住建部门(精致办)要按照审查通过的5G基站建设方案进行验收备案检查;对于非主城区范围内的,市通信发展办、属地住建部门要按照审查通过的5G基站建设方案进行验收备案检查,市级住建部门(精致办)对非主城区验收备案项目进行抽查。
(三)新建地面铁塔建设5G基站
采用新建地面铁塔建设5G基站方式的,铁塔建设项目属于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为优化审批流程,免予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其余涉及的审批手续参照《新建地面铁塔审批和审查事项清单》(详见附件1)。其中,主城区范围内5G基站建设方案由属地工信部门组织属地规划、属地住建、市通信发展办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审查通过后还需上报市级住建部门(精致办)审查;非主城区范围内5G基站建设方案由属地工信部门组织属地规划、属地住建、市通信发展办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审查通过后还需报市住建部门(精致办)备案;审查的建设方案如需要现场踏勘,由市通信发展办组织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需报属地行政审批部门转相关图审机构审查;涉及开挖道路、占用绿地的,由项目5G基站建设单位向属地行政审批部门提交申请,由属地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审批。涉及的所有审批或审查事项通过后,由市通信发展办将所有审查、批复结果一次性送达建设单位。
基站建设使用土地,5G基站建设单位应取得产权人或管理人同意。
建设完成后,5G基站建设单位应组织进行竣工验收。市通信发展办、属地住建部门要按照审查通过的5G基站建设方案进行验收备案检查,市级住建部门(精致办)对各区市验收备案项目进行抽查。
四、办理流程
(一)新建项目主体工程配建5G基站办理流程
新建项目主体工程配建5G基站等移动通信设施审批,随主体工程建设审批流程进行审批(详见附件2①)。
(二)现有建筑物新增5G基站和新建地面铁塔建设5G基站办理流程
现有建筑物新增5G基站和新建地面铁塔建设5G基站申请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办法,“一次告知、一表申请(详见附件3)、一套材料、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线下实行一窗综合受理,通过统一受理、后台流转、联合审批,实现一次办好;线上一次申请,依托威海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定制开发5G基站建设“一件事”功能板块,申请人通过威海政务服务网“一件事”专区进行线上申报,相关申报信息通过系统进行流转,通过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部门联合审批(详见附件2②③),实现一次办好。
1.线上办理流程
申报。申请人在山东省政务服务网(威海)5G基站建设“一件事”功能板块提出业务申请,填写基本信息并提交、上传对应情形相关材料。
审查(审批)。综合表单材料通过威海市“一链办理”系统流转至通信、工信、住建、规划、行政审批等相关联审部门账号,各部门原则上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不含联合踏勘等特殊程序用时)。
办结。相关审查(审批)通过后,市通信发展办出具同意施工证明;建设完成后,市通信发展办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检查结果证明文件。
2.线下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市级政务服务大厅通信窗口提出申请,按照前台统一收件受理,后台分发审批,窗口统一出件模式办理。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综合窗口工作人员需一次性告知,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即时受理,推送给相关部门;事项办结后,由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将相关办理结果送达申请人或免费邮寄给申请人,实现“一次申报”“一窗办理”“一次办结”。
五、职责分工
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部署,建立完善“5G基站建设一件事”集成办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对涉及事项做好政策指导、数据管理和业务办理等工作。高效实现“一链办理”,着力推动实施方案落地落实。
(一)市县两级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负责组织审图机构、市通信发展办对主体工程配建5G基站的新建项目、新建地面铁塔项目进行施工图审查;负责将“5G基站建设一件事”纳入“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建立线下各部门流转机制,并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做好线上线下推广应用工作;配合市通信发展办,做好全市统一的“一链办理”服务系统功能提升,将“5G基站建设一件事”服务向政务服务网拓展。
(二)市县两级工信部门:做好“5G基站建设一件事”集成办工作的协调推进;组织新建地面铁塔建设方案联合审查。
(三)市县两级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负责对主体工程配建5G基站的新建项目进行方案审查时,组织市通信发展办参加联合审查,并出具联合审查意见;参与新建地面铁塔建设方案联合审查,并出具联合审查意见。
(四)市县两级住建部门:负责审核5G基站建设方案关于城市风貌管控相关内容,负责城市风貌管控方面现场检查。
(五)市县两级林业部门:负责指导自然保护区办理进入自然保护区从事有关活动审批事项、指导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办理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以及其它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事项。
(六)市通信发展办:负责5G基站建设申请的综合受理和具体办理的组织协调工作,核实5G基站施工、设计、监理单位资质,检查是否符合共建共享要求;负责5G基站一件事一次办系统线上开发工作,依托威海政务服务平台“一链办理”服务系统,将“5G基站建设一件事”服务向政务服务网拓展;负责5G基站开工监督管理;负责5G基站建设方案现场监督检查。
(七)国网威海供电公司各区市分公司:负责审核5G基站的用电申请。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执行标准
各区(市)政府、管委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51456-2023)和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DB37/5057 503-2016),确保5G基站等移动通信设施与建筑物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审批、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二)加强5G基站建设计划申报立项
威海市铁塔公司牵头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快推进5G基站建设。每年威海市铁塔公司牵头将本年度5G建设计划报市5G网络建设和应用推进工作专班,并向属地行政审批局申报立项,每年各区市5G基站建设申报立项原则不超过三次。
(三)加快制定基站建设相关导则或图集
市通信发展办会同规划、住建等部门加快制定5G基站建设导则或图集,对配建基站、地面站常用样式、适用区域等进行进一步细化,便于后期建设按需选用。对环翠楼、金线顶、沿海公园、栖霞街等城市特殊地段周边项目,必要时采用“一事一议”的形式进行研究。
(四)加强监督,强化落实
威海市铁塔公司及各通信运营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5G基站建设申报,认真落实文件要求。相关审查(审批)通过后,市通信发展办出具的同意施工证明作为供电部门受理用电申请条件之一,未按本办法报批私自进行建设的,供电部门不得受理用电申请,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未按获批方案进行建设的,由住建部门责令进行整改;未经验收检查通过的不得开通运行。
(五)加强组织保障
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综合施策、综合治理,建立健全5G基站建设推进工作机制,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切实解决5G基站建设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管理服务,确保改革取得实效。建设精致城市、精品网络、将精致城市建设与5G基站建设相结合。
各区(市)要明确年度5G基站建设工作任务,并将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各地工信信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协调破解5G基站建设中的实际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5G基站建设目标任务。
附件:1.城区新建地面铁塔审批和审查事项清单
2.5G基站建设审批“一件事”流程
①新建项目主体工程配建5G基站审批流程图
②现有建筑物新增5G基站审批流程图
③新建地面铁塔审批流程图
3.5G基站建设审批申请表
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威海市林业局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威海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威海供电公司
2023年11月6日
附件1
新建地面铁塔建设5G基站审批和审查事项清单
附件2
5G基站建设审批“一件事”流程
附件3
5G基站建设审批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