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民政局 威海市慈善总会
关于印发《威海市“正嵩·扬帆护航”困难学生平安保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民函〔2023〕71号
各区市民政局、慈善总会,国家级开发区社会工作部、慈善总会,南海新区社会工作部、慈善总会:
现将《威海市“正嵩·扬帆护航”困难学生平安保险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威海市民政局
威海市慈善总会
2023年11月27日
威海市“正嵩·扬帆护航”困难学生平安保险项目实施方案
为发挥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推进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相衔接,助力我市“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和共同富裕先行区建设,开展威海市“正嵩·扬帆护航”困难学生平安保险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助对象
在威海小学、初中、高中就读的低保家庭学生,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的学生,以及因大病重残等原因长年居家卧床需要家人照料护理且未被纳入城乡低保、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威海市最低工资标准、财产低于低保家庭2倍金融资产家庭的学生(本年度已参保学生不在本次资助范围之内)。
二、保障标准
每名学生投保额200元,保障范围包含住院医疗费、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身故补偿,实际保障额根据发生情况和保险条款决定。
三、资金来源
由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罡仪表)设立的嘉善文明公益基金会按需列支。
四、资助原则
(一)应助尽助。按照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数量确定资金总额,确保符合人员全部得到资助。
(二)公开公平。通过村(居)务公开栏等形式公示拟资助人员名单,确保资助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五、实施程序
(一)申请。申请者填写《威海市“正嵩·扬帆护航”困难学生平安保险项目资助申请表》(由市民政局网站http://www.whsmz.gov.cn或市慈善总会网站http://www.whcf.org.cn下载)一式两份,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户口本复印件,提供家庭成员因大病重残原因长年居家卧床情况证明材料。
(二)资料审查和公示。由所在村(居)委会对申请人员及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各镇(街道)审核,对拟资助对象家庭(低保家庭、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除外)开展入户调查和资料审核,将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报所在区市民政部门确认。12月4日前将资助人员名单及材料报送威海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及市慈善总会办公室。
(三)投保。市慈善总会与天罡仪表审核确定资助对象后,由天罡仪表选择的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承保。
(四)理赔。保险公司提供保险期内保险日常咨询、减损等咨询服务,协助其准备索赔资料,确保赔付工作顺利进行,依法维护资助对象权益,并向爱心企业和威海市慈善总会出具年度理赔工作报告。
附件:1.威海市“正嵩·扬帆护航”困难学生平安保险项资助申请表
2.威海市“正嵩·扬帆护航”困难学生平安保险项目资助汇总表
附件1
威海市“正嵩·扬帆护航”困难学生平安保险项目资助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照片 | |||||
身份证号码 | 户口所在地 | |||||||
就读学校 及年级 | 联系电话 | |||||||
家庭住址 | ||||||||
父母或 其他亲 属情况 | 姓名 | 与本人关系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是否低 保家庭
| 是否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 | 是否大病重残等原因长年居家卧床需要家人照料护理且未被纳入城乡低保、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威海市最低工资标准、财产低于低保家庭2倍金融资产的家庭 | ||||||
镇(街)意见 | 区市民政部门意见 | 嘉善文明公益基金会 | ||||||
年 月 日 (盖章) |
年 月 日 (盖章) |
年 月 日 (盖章) |
附件2
威海市“正嵩·扬帆护航”困难学生平安保险项目资助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 号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就读学校及年级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是否低保家庭 | 是否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 | 是否大病重残等原因长年居家卧床需要家人照料护理且未被纳入城乡低保、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威海市最低工资标准、财产低于低保家庭2倍金融资产的家庭 | 保额(元) |
填报人: 审核人: 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