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民政局
威海市慈善总会
关于印发《关于推动社区慈善基金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威民函〔2023〕53号
各区市民政局、国家级开发区社会工作部、南海新区社会工作部,各区市慈善总会:
现将《关于推动社区慈善基金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参照执行。
威海市民政局
威海市慈善总会
2023年10月8日
关于推动社区慈善基金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
为助力共同富裕先行区建设,充分发挥社区慈善作用,深入推动社区慈善基金发展,深化“五社联动”实践,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和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按照“先试点、后铺开”的目标,2023年各镇(街道)至少1个村(社区)先试点成立社区慈善基金,探索符合本地区实际的社区慈善基金发展模式。到2025年,在全市逐步铺开,形成“以党建为引领、居民需求为导向、慈善项目为核心、专业服务为支撑、社会慈善力量为助力”的慈善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的实践之路。
二、基本概念
社区慈善基金是指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与社区慈善基金发起人签订协议设立并进行管理的,用于特定村(社区)在本辖区内开展公益慈善事业的专项基金。该基金接受慈善组织统一管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得以独立组织名义开展募捐。
三、运行机制
(一)组织架构
1.发起人。原则上由镇(街道)或村(社区)发起,负责社区慈善基金的名称确定,组建管理委员会,筹措启动资金等工作。
2.慈善组织。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按照本方案规定负责社区慈善基金的账目设立、公开募捐、资金管理等工作。
3.社区慈善基金管理委员会。社区慈善基金申请设立时,即应成立社区慈善基金管理委员会,一般由镇(街道)、村(居)、捐赠方、社区社会组织及当地村(居)民代表等7名工作人员组成。社区慈善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社区慈善基金管理办法等各项管理制度,审核社区慈善基金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项目结项报告等,链接慈善资源,募集慈善资金,配合慈善组织做好社区慈善基金资助项目审核、监督、宣传推广和基金管理等,决定社区慈善基金设立终止、人事变更、重大资产变动及资金往来等其他重要事项。
4.区市民政部门。负责统筹本辖区内社区慈善基金的规范设立和有序发展,做好社区慈善基金项目审计工作。
(二)设立流程
1.提出申请。社区慈善基金发起人向慈善组织提出设立合作申请,并提交社区慈善基金设立申请书和社区慈善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信息表。
2.审核报备。慈善组织按照程序,在5个工作日内对设立材料进行审核。
3.签订协议。社区慈善基金设立完成后,慈善组织与发起人签署社区慈善基金设立合作协议,协议应包括社区慈善基金名称、规模、基金适用范围及期限、基金管理、财务管理、双方权利和义务、终止情形等事项。
4.设立账目。签署合作协议后,慈善组织设立社区慈善基金独立核算账目,启动资金按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存入慈善组织账户。社区慈善基金接收款物全部纳入慈善组织账户,慈善组织开具正式捐赠票据。
(三)资金募集及使用
1.启动资金。发起人要为慈善基金筹措启动资金,每个村(社区)慈善基金启动资金不少于5000元,每年注入金额不低于启动资金的50%(即2500元),每年支出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收入的70%。
2.资金来源。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扶持资助资金;企事业单位、团体和个人的定向捐赠;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其他合法收入。
3.慈善总会资助。鼓励区市慈善总会通过配捐等资助方式,支持社区慈善基金发展。市慈善总会适当给予补助。
(四)慈善项目开展
1.使用范围。社区慈善基金应按规定用于支持本村(社区)的公益活动,优先用于改善社区公共设施、救助社区弱势群体、丰富居民文化生活等公益项目。
2.项目设计。村(社区)通过线上征集、问卷调查、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和需求。社区慈善基金发起人根据村(社区)和群众需求进行项目设计,形成项目计划。项目收集、设计可委托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开展。
3.项目审核。社区慈善基金管理委员会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实效性进行审核,审核结果面向村(居)民公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慈善组织应在5个工作日内下拨资金。
4.项目实施。资金拨付到位后,村(社区)应及时开展项目建设,并做好档案资料管理。
5.项目评估。项目执行完毕后,要形成结项报告,分别提交至社区慈善基金管理委员会和慈善组织。慈善组织可定期邀请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及时公布。
6.信息公开。社区慈善基金管理委员会要定期向社会公开社区慈善基金的管理情况,通过社区微信公众号、公开栏等载体对社区慈善基金的募集、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社区慈善基金的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一)基金的终止
慈善组织应当定期对设立的社区慈善基金进行清理整顿,对于长期不开展活动、管理不善、公益效果不明显的及时督促整改,必要时应予以终止。
社区慈善基金因特殊情况需要终止的,必须经由镇(街道)或村(社区)同慈善组织协商一致后,方可终止。
(二)剩余财产处理
社区慈善基金终止后的剩余财产,由社区慈善基金管理委员会按照捐赠人意愿形成决议,经慈善组织同意后妥善处理,用于本镇(街道)或村(社区)公益慈善活动;剩余财产无法按照上述方式处理的,由慈善组织用于与本组织慈善目的相同或相近的慈善活动,并向社会公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部门共同支持的工作格局。区市民政部门要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各镇(街道)、村(居)委员会全面理解、准确把握设立社区慈善基金的重要意义;镇(街道)和村(社区)要积极配合,创设载体,为社区慈善基金发展和发挥作用提供平台和保障;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区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要为社区慈善基金提供办公场所、项目策划、需求对接、活动开展等支持。
(二)加强监督管理
社区慈善基金管理委员会要对社区慈善基金做好日常管理,对参与项目的设计、审核、实施、评估过程全程跟踪,监督到位。社区慈善基金的资金募集、使用过程及结果,要合法合规、规范运行、公开透明,要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宣传引导
社区慈善基金要积极发挥服务群众的作用,传播公益理念,营造全民参与的慈善文化。各区市民政部门要广泛通过交流座谈、媒体报道等形式,对建设社区慈善基金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总结提炼、宣传推广、打造品牌。
附件1
社区慈善基金设立申请书
(慈善组织名称):
我方愿依据《山东省社区慈善基金设立运行指引(试行)》《威海市民政局 威海市慈善总会关于推动社区慈善基金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申请在 (慈善组织名称) 下设立社区慈善基金。
基金名称: (慈善组织名称)+ (镇、街道或村、社区名称)社区慈善基金;
基金宗旨: ;
基金业务范围:用于在 (村、社区)内,开展 公益慈善活动或项目;
基金规模:启动资金为 元,每自然年度注入资金原则上不低于 元;
我方承诺将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慈善组织的相关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双方签订的合同,如有违规,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申请。
申请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社区慈善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信息表
社区基金名称:
姓名 | 性别 | 管委会职务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本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