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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学校“先议”先行源头化解校园纠纷

文章来源: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时间: 2023-10-25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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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开区法院少年法庭坚持能动司法,通过校园安全先议制度,深入辖区某中学,与学校联手化解一起同学之间因误伤而引发的侵权纠纷,有效将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保障了涉案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小王同学与小刘同学就读于经开区某中学,且为同班同学。在某日军训结束返回教室途中,小刘同学被碰到摔伤。小刘同学在感到不适后,学校第一时间将其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小刘同学手臂骨折。治疗期间,小刘同学的父亲刘某联系到小王同学的家长王某,希望对方预先支付2000元用于治疗。但王某认为事发现场人员较多,不能确定是否为自家孩子导致小刘同学受伤,希望学校调取监控,查明情况之后再定责,故不愿预先支付治疗费。

了解到有关情况后,学校的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及时介入,通过调取监控,以及对小王同学和现场其他学生的沟通,查清了事发现场情况——当时小刘同学身边的其他学生并未与其有过肢体接触,确系小王同学在奔跑中不慎碰到小刘同学,才导致了此次事故的发生。

为妥善化解纠纷,学校积极组织双方家长见面,共同商定赔偿事宜,奈何调解工作并不顺利。因事发后王某不询问、不关心孩子伤情,亦没有积极主动沟通赔偿问题,刘某对此抱有怨言,坚决要求对方支付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及后续治疗费在内3000余元。王某则表示赔偿金额较高,无法接受。双方家长一时情绪激动,互不让步。校方在多次协调未见成效后,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及时向经区法院说明了有关情况,申请法官提前介入。

经区法院少年法庭法官在初步了解情况后,立即应允了校方的请求,并就该起校园纠纷的处理进行充分沟通,在全面掌握学校近期的调解进展和双方家长分歧点的基础上,与校方一起约定再次组织双方家长开展调解工作。

在调解现场,法官首先安抚双方情绪,从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角度出发,分析此事的责任和过错,劝解王某作为家长,要为自己孩子树立起担当负责、勇于承担责任的榜样,同时希望其换位思考,体谅对方家长心疼孩子、焦急难过的心情,多给受伤的孩子一些关怀。听了法官的话,王某的抵触情绪被渐渐打消,并表示:“孩子受伤我们也很过意不去,我们不是说不赔,只要是合情合理的,我们肯定赔!”。

紧接着,法官又以法律规定和司法实例为依据,帮助刘某计算出合适的赔偿数额,同时释明本次意外也是同学之间过失所致,互相之间都是同学,不要因此在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留下隔阂。“其实我也只是希望对方家长能态度好一些。”看到刘某也冷静下来,且双方均有调解的意愿,法官趁热打铁,从孩子的友情和日后相处的角度出发,引导双方家长互商互量,积极寻求最优解决方案。

最终,在法官与校方的通力合作下,双方家长握手言和,并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王某当场将赔偿款通过手机转账交付给对方。

建立校园先议制度,设立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是将法治思维融入学校管理,延伸司法服务,建设平安校园、法治校园的重要举措,旨在护航在校学生健康成长。该起纠纷的成功化解,有效避免了校园矛盾进一步升级为司法案件,实现了问题早干预、化解不出校,也是经区法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探索少年司法特色“诉源治理”的一个缩影。接下来,经区法院将切实践行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理念,深入推进校园安全先议制度的落实落地,积极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和团体的协调合作,深入推动平安校园建设,用法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