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7日威海高新区法院顺利调处威海某建设公司与威海某置业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该案诉讼标的额7100余万元,经法院调解双方就应付工程款、房屋抵顶、余款支付、违反调解协议但书条款等九项内容达成协议。协议达成后,先期应支付的1500万元工程款已经按约履行,双方当事人对法院调解工作予以肯定。
庭长带头办理,准确研判案情、确定审理思路。这起标的额7100余万元的大案是审级职能定位改革下沉案件。案件受理后,高新区院按照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工作要求,决定由田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魏亦斌承办。通过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法官了解到,双方企业虽然都是有影响的大企业,但因疫情等客观因素,这起纠纷对双方的经营均产生一定影响。为帮助双方企业妥善解决纠纷、实现正常经营,承办人确立了“以调解促双赢”的案件处理原则。 “线下庭审+线上协商”,依法厘清案情、依情引导调解。接手案件后,法官第一时间指导书记员送达文书,并同步与双方进行沟通,29天内完成证据交换、46天内组织进行了三次庭审。为加快纠纷解决进程,在第一次开庭时就引导当事人建立了由双方企业负责人、代理人参加的微信群,既方便当事人随时沟通交换调解意见,也解决了因企业负责人不能到庭导致的代理人对当庭调解数额不能确定的问题,同时也在最大程度上防范减少了疫情对案件审理进程产生的影响。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办理中,对案件审理进程影响最大的工程价款鉴定问题,承办法官通过循序渐进的方式,充分释明司法鉴定和谅解协商两种确定工程款方式对双方当事人可能产生的利弊,逐步引导当事人消除分歧、弥合冲突,最终协商一致,避免了司法鉴定给当事人带来的时间和金钱上的诉累。 周密拟定调解协议,积极督促履行、力促案结事了。经过前后四个月有条不紊、马不停蹄的审理、调解,双方逐渐消弭冲突,互相谅解。2023年1月17日法官主持双方就应付工程款、房屋抵顶、余款支付、工程质量保修、违反调解协议但书条款、房屋解封、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九项内容达成调解协议。协议达成后,被告按约定先期支付了工程款1500万元,原告申请对调解协议确定的查封房产进行解封,承办法官进一步跟进协调保全部门,1月18日执行干警奔赴威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相应房产进行解封。 “感谢大家的理解配合,案件已经顺利结案,希望大家按照调解协议继续履行各自义务,善事善终……”,法官在微信群里进一步叮嘱。“万分感谢!”“感谢法院、法官的努力”“非常感谢法官,遇到您是我们的荣幸!”金杯银杯不如百姓的口碑,朴实无华,情真意切,是对法官工作最直接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