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 > 市场监管 > 食品药品监管
索引号: 11371000MB2856435T/2022-03905 发布单位: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容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成文日期: 2022-09-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时间: 10:13
点击次数:

在近期国家级和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我市4批次食品不合格。分别是李娜销售的生牛肉,林可霉素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文登天福商贸批发市场内刘淑贞销售的芹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残留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荣成市崖头老唐商行销售的小杂粮雪糕(绿豆+蜜豆),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荣成市崖西仁东商行销售的五香花生,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该4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李娜销售的生牛肉

(一)产品控制情况

2022年6月23日,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李娜送达《检验报告》,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李娜于2022年4月17日购进生牛肉54.3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该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召回。

(二)处置情况

李娜销售不合格生牛肉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能积极配合案件调查工作,查验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及该批次生牛肉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留存了进货单据,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其不知道所采购的该批次生牛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能如实说明该批次生牛肉的进货来源且查证属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及第一百三十六条,决定免予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按照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李娜进行了原因排查,并立即进行整改。

二、文登天福商贸批发市场内刘淑贞销售的芹菜

(一)产品控制情况

2022年6月23日,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文登天福商贸批发市场内刘淑贞送达《检验报告》,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文登天福商贸批发市场刘淑贞于2022年6月6日购进39.5公斤芹菜,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该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召回。

(二)处置情况

文登天福商贸批发市场内刘淑贞经营不合格芹菜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当事人能积极配合案件调查工作,留存了进货单据,可以提供快速检测记录复印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其不知道所采购的该批次芹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能如实说明该批次芹菜的进货来源且查证属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及第一百三十六条,决定免予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按照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文登天福商贸批发市场内刘淑贞进行了原因排查,并立即进行整改。

三、荣成市崖头老唐商行销售的小杂粮雪糕(绿豆+蜜豆)

(一)产品控制情况

2022年6月17日,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荣成市崖头老唐商行送达《检验报告》,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荣成市崖头老唐商行于2022年4月30日购进“小杂粮雪糕 绿豆+蜜豆”1箱40袋,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该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召回。

(二)处置情况

查验了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该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留存了进货单据,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其不知道所采购的该批次小杂粮雪糕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能如实说明该批次小杂粮雪糕的进货来源且查证属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及第一百三十六条,决定免予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按照威海市市场监管局要求,荣成市崖头老唐商行进行了原因排查,并立即进行整改。

四、荣成市崖西仁东商行销售的五香花生

(一)产品控制情况

2022年6月17日,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荣成市崖头老唐商行送达《检验报告》,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荣成市崖西仁东商行分别于2022年4月18日、2022年6月7日共购进五香花生32盒,共销售19盒,剩余13盒,已全部被扣押,没有库存。该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召回。

(三)处置情况

荣成市崖西仁东商行经营不合格五香花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构成经营污染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当事人能积极配合案件调查工作,留存了进货单据,可以提供快速检测记录复印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其不知道所采购的该批次五香花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能如实说明该批次五香花生的进货来源且查证属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及第一百三十六条,决定处罚如下:没收13盒不合格五香花生(规格:320g/盒)。

(五)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按照威海市市场监管局要求,荣成市崖西仁东商行进行了原因排查,并立即进行整改。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