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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公开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文章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 2022-08-31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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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11日至531日,山东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威海市开展了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724日反馈了督察意见。威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决扛起督察整改政治责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28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20项,其他任务正在推进中;1574件交办件已办结1481件、阶段性办结93件;依规依纪依法对督察组移交的4项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对26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追责问责。按照要求,现向社会公开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成立了由市委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等相关市领导任副组长的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市和市直相关部门成立相应机构,统筹推进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督察反馈会后,威海市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生态环境委员会全体会议,安排部署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等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对生态环保工作作出批示200余次,并经常带头实地督导检查,推动生态环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制定部门单位生态环保责任清单、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实施方案和区市、开发区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标准,将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环境质量改善等作为区域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列入考核重要内容,压实区市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二、坚持统筹推进,奋力走好绿色高质量发展之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意见,全力打造生态环境先行区、绿色发展示范区、特色优势产业聚集区、沿黄达海桥头堡。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立法,202251日起施行《威海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有力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出台“十四五”生态环保规划、“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方案、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等,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狠抓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成立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编制碳达峰工作方案,探索建设蓝碳交易平台,在全省率先完成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配额清缴,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以碳达峰倒逼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和生态环境质量协同改善。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新路径新模式,乳山市被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威海实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市域全覆盖;南海新区被命名为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荣成市成功争创第一批省级生态文明强县。

三、聚焦重点领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坚持PM2.5O3协同控制,NOXVOCs协同减排,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行动,推进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持续开展涉VOCs十大环节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组织多部门开展柴油车尾气排放联合执法检查,抽测柴油车427辆次。严查未信息登记、冒黑烟、闯入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区域等违规行为,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1829台次。修订2022年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20221—7月,PM2.5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1.5%;优良天数比例为88.2%,同比提高0.9%。二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湾长制,持续通报全市重点河流水质状况,印发重点河流水质通报6期。开展全市2022年度汛前河湖水质超标隐患排查整治,排查全市重点河湖46个,整改问题110个。推进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已完成整治303个。召开全市湾长制会议,组织市、县、镇三级巡湾,2022年上半年全市巡湾1.7万人次,总里程4.5万千米。推进入海排污口整治,已完成整治4823个,提前完成省定整治任务,全市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三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验收,动态更新2022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在全市范围内排查固体废物非法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点位。印发《威海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持续深化“1+6+N”工作机制和“4+2”试点模式。

四、坚持持续发力,扎实做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全面梳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压紧压实整改责任,逐一明确整改责任单位、目标、时限和措施,实行反馈问题台账式、清单式管理,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坚持市委常委分区督导、市政府分管领导包案督导、责任单位负责落实的督导机制,强化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落实区市销号、市直部门验收“双轨制”和市县两级“双公示”的整改销号制度,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坚持铁腕治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主动治污,充分利用省环保督察热线、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狠抓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以解决具体生态环境问题回应社会关切,以整改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下一步,威海市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牢政治责任,锚定“走在前、开新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在发展绿色化上走在前列,全力打造共同富裕先行区,不断开创“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新局面,争当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排头兵,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威海市人民政府

                                2022831

附件:威海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pdf